破产重组在会计实践中的具体处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7:24:32 213 人看过

破产重组的债务重组完成日,应以重组计划监督期结束、重组计划被完全执行(或债务人有能力完全执行)为确认标准,才能终止确认有关债务、并确认有关债务重组损益(营业外收入)。破产和解的债务重组完成日,应以和解协议被完全履行为确认标准,才能终止确认有关债务、并确认有关债务重组损益(营业外收入)。

以破产重组为例,具体而言,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认为债务重组已完成(有关协议履行完毕)、债务重组收益已实现:

1、按期制定并表决的重组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直接批准

情形包括:各表决组均通过重组计划,且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组计划,但经申请后人民法院直接批准(应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六项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组计划,并不能保证债务人依法不再承担对计划减免债务的清偿责任,如《企业破产法》第93条规定:如果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组计划,经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组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组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

2、债务人在规定的监督期内(包括经人民法院裁定延长的监督期限内)。重组计划被完全执行或债务人有能力完全执行

重组计划的执行期间很可能在一年以上,因此不能下重组计划被完全执行的结论。如会计仍坚持在重组计划被完全执行时确认重组损益,则又不能反映债务人未来很可能的债务清偿金额,不利于反映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利于债务人的未来经营。而破产法规范重组的立法宗旨在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若会计不确认很可能的负债,则直接影响债务人的经营,间接影响债权人的利益,或者说,债权人的利益并没有得到保证。因此,可以考虑替代的标准,这就是要求债务人有能力完全执行,有能力的标准包括:

(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是可行的;

(2)债务人取得了第三方,特别是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重组相关文章
  • 破产重组流程债务处理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一、破产重组流程债务处理的具体步骤是什么破产重组流程债务处理的具体步骤是:1.提出申请,条件是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4.法院指定管理人。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以在管理人
    2023-06-12
    332人看过
  • 管理会计能否在实践中得到完善
    出纳岗位管理培训。在很多人眼里,出纳是收钱交钱,从事的是最简单的会计工作,根本不是管理。其实,管理是从最基本的开始。出纳岗位涉及货币资金管理。出纳岗位管理的重要性可以结合字面意义和工作实践来分析和理解。《出纳》中的“出纳”是由两座山组成的,这说明出纳这个岗位很重要,责任重大,不仅有一座山那么大,而且有两座山那么大;也可以说,一座是收入的山,一座是支出的山。“那”的左边是并列词,形容它是一团乱,右边是“那”字。也就是说,要从混乱中找出其内在规律、核心和关键,才能解决问题。出纳,出纳,负责人。“内”字也是出纳的核心。出纳既要接受多级领导的管理,又要接受多项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约束。出纳只有主动适应和接受这些管理和约束,才能迅速成长,提高出纳岗位的管理能力,成长为一名具有管理能力的出纳会计。会计岗位管理培训有的会计觉得会计难,难的是成本会计;有的会计觉得会计难,难的是税务会计;有的会计觉得会计难
    2023-05-08
    455人看过
  • 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在企业退出实践中的应用
    一、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在企业退出实践中的应用现代企业可以从三个意义上来理解。第一,它们是财产的集合体;第二,它们是交易关系的集合体;第三,它们是利益的集合体。这三个方面的意义,是企业构成了担负着多种社会经济职能的实体。在这些不同的意义中,财产的集合体的概念是最基本的。因为,资源(或者说,资本、资产)是交易和利益的物质前提,也是企业法律人格的现实基础。重整制度最初的理论根据是建立在“营运价值”的基础之上的。所谓营运价值,就是企业作为营运价值实体的财产价值,或者说,企业在持续营业状态下的价值。在许多情况下,企业的营运价值高于它的清算价值,即高于它的净资产通过清算变价所能获得的价值回收。正如1977年美国第95届国会关于破产法修订的委员会报告指出的:“企业重整的前提是,被用于其所由设计的工业生产的资产,其价值远远高于同样的资产被零散出售时的价值。”“重整比清算在经济上更有效率,因为它维持了企业的就
    2023-06-06
    365人看过
  • 双倍赔偿制度在具体实践中的问题
    《消法》第49条虽说有了双倍赔偿的规定,但不同地区的法院对相似案件常会有截然不同的判决结论,这折射出当前该项立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一)知假买假案件是否适用双倍赔偿今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商业界发生了多起消费者买假索赔或知假买假的所谓王海案件,此现象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以梁慧星先生为代表的学者们的反对给予知假买假者双倍赔偿。一方面,从主体资格上考虑:他们认为知假买假者不是消费者,因为其不是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而是以营利为目的,不符合《消法》第2条的规定。至于如何判定知假买假者不是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购买商品,梁先生认为凭一般人的社会经验来确定,他举例说按一般人的社会生活经验,一次购买使用1部手机的是为生活所需要,如一次购买6、7部手机,就不是为生活所需要。还有学者从《消法》的立法价值取向出发,认为《消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作为弱者的消费者的利益而制定的。《消法》所保护的消费者总是处在弱
    2023-06-07
    279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
    破产撤销权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后,破产管理人请求法院对破产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实施的,有害于债权人整体利益的行为予以撤销,并将该行为产生的财产利益回归破产财产或称破产财团的权利。在破产法调整的利益关系中,债权人的利益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由于在破产程序开始前债务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可自由处分,而债务人的财产对无担保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具有一般担保性,因而债务人有可能出于恶意,随意处分财产,损害一般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各国破产法均规定了破产撤销权制度,对债权人给予适当救济。我国破产法中也有关于破产撤销权的规定。《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规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6个月内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债务人实施的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等6种行为无效,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但由于《企业破产法》(试行)对破产撤销权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对债权人利益
    2023-04-21
    368人看过
  • 资产重组怎么会计处理
    在我国企业资产重组会计处理给规定如下:(一)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被兼并或被拍卖、出售的企业,经评估机构对其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后,应根据核准确认的评估值进行账务处理。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与资产原账面价值之间有差额的,其差额应调整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评估增值部分未来应交所得税的,还应将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人“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二)企业兼并后办理财产移交的会计处理企业被兼并或拍卖出售后,应及时结束旧账。企业被兼并或拍卖出售,通常有四种方式: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企业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购买式,即兼并企业出资购买被兼并企业的资产。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份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企业的一个股东。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的目的。后两种方式的会计处理大多采用购买法和权益入股法,本文主要介绍前两种
    2023-03-17
    359人看过
  • 督办制度在重大案件中的实践
    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实行制售假烟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对下列制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案件联合挂牌督办:(一)中央、部(局)领导交办的案件;(二)在全国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三)案情复杂,跨多省区、涉案金额巨大的制假、售假网络案件;(四)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认为有必要挂牌督办的其他重大案件。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查处实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
    2023-07-06
    367人看过
  • 抢劫罪与绑架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区别
    [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08年3月的一天下午去朋友赵某所开的小商店借钱。因张某之前已多次向赵某借钱并均未归还,赵某断然拒绝其借钱要求,并向其索要之前所欠债务。张某恼羞成怒,顺手抱起在商店门口玩耍的赵某邻居的小孩,双手紧紧勒住其脖子,扬言赵某如果不借5000元给他,就将其邻居的小孩勒死。赵某将抽屉里的4600元全部给了张某,张某随即逃离现场。[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以暴力控制人质,利用赵某对人质安危的忧虑,向赵某勒索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九的规定,构成绑架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以当场立即向人质使用暴力相威胁,使赵某产生恐惧心理因而不敢反抗,并当场劫取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对于本案张某行为的定性之所以出现争议,主要是因为张某所要挟的人与劫财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具有同一性,并当场劫取了财物。
    2023-06-11
    92人看过
  •  撤销权与解除权在法律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撤销权是指在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他人行使后, 自己有权利予以撤销该行为的一种权利。而解除权则是指在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他人行使后, 自己有权利要求该行为自始无效或者被解除的权利。也就是说, 撤销权针对的是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只有自己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能行使; 而解除权则不仅针对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己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也被包括在内。撤销权是指在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他人行使后,自己有权利予以撤销该行为的一种权利。而解除权则是指在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他人行使后,自己有权利要求该行为自始无效或者被解除的权利。也就是说,撤销权针对的是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自己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能行使;而解除权则不仅针对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己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也被包括在内。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理由,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达,使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根据
    2023-09-17
    69人看过
  • 债务重组业务中特殊会计问题处理办法
    (一)正确处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转让损益因为债务重组是在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不管债务重组采取哪种方式,债务重组的结果必然使债务人获得债务重组收益,而债权人发生债务重组损失。企业应分别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和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帐户。若债权人计提了坏帐准备,应先冲减坏帐准备,不足部分于当期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在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债务人除了取得债务重组收益外,还会发生资产转让损益。因为非现金资产转让时,是按其公允价值而非其帐面价值来计价并清偿债务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可能大于或小于资产的帐面价值,二者的差额为资产转让损益。资产转让损益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不需要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而是根据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在损益表中体现。若转让的资产为存货,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其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存货的帐面余额扣除有关损失准备后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为资产转让损失。该损益不需要单独设
    2023-06-05
    440人看过
  • 具体应用中实践的实施策略分析
    (一)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订立拆迁协议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意见不统一的,拆迁人可以拒签。并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二)不同情况下补偿标准不同补偿标准根据要根据具体拆迁项目实施意见和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定,同时也要结合房子、土地的不同情况。房屋拆迁补偿可分为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商业性质用房补偿要高于宅基地用房,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评估商业性质用房时一定不要忘记要求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此,补偿标准是否过低,被拆迁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看。(三)申请信息公开当补偿过低,我们首先应当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政府设定的各项补偿是否公平合理。如发现拆迁方没有按照补偿约定履行义务,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四)补偿过低拒签协议,遭遇强拆怎么办未经相关部门裁决擅自强拆的行为是违法的,
    2023-07-07
    395人看过
  • 新《破产法》的有益实践
    在全球金融危机中,这家公司的涅槃再生,是对我国新《破产法》的有益实践,闯出了司法重整保护企业的新路子。同时,也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破产法司法解释提供了新论据。破产重整,可以让濒临破产但又有再生希望的企业重获经营能力。新《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企业重整,通过司法介入,重新整合企业,保持企业经营价值,避免破产清算程序而突然死亡,造成企业资产贬值,保证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目前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的破产重整案中全额清偿仅此一例。过去,重整企业的投资人会以债权人放弃部分债权为条件,使之一般债权人都权衡利弊,接受重整企业的投资人的条件,使重整企业的投资人获得最大利益。这家公司的重整草案规定,公司将百分之百偿还所有债权。这显然是本案审理的一大特点。按照新《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就终止重整程序,计划草案的执行状况就无需法院介入。但是现实情况是,债务人在执行重整
    2023-04-24
    487人看过
  • 破产重整启动要件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包括哪些
    面对目前的立法状态,各地各级法院纷纷展开实践探索,寻求行之有效的操作途径,以准确把握破产重整的启动要件,具体做法包括:第一,对不同的重整主体,各地法院一般按照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审查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即可,不作其他方面考察。然而,当企业破产会引发连锁反应,造成职工、债权人群诉群访时,法院为稳定大局,会给予重整更多关注。观察各地的成功案例,可以发现重整企业以具备一定社会影响的大型企业居多,其中尤以上市公司最为常见。第二,对重整能力,大部分法院并不重视,其启动程序更多着眼于平复眼前矛盾,如安抚职工等,对运行效果不作判断;但也有法院通过研究破产重整的立法精神,对此提出要求并展开了可行性研究。第三,对重整原因中的“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大部分法院仍依“资不抵债”作出判断,其界定与破产原因无明显区别。第四,对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的,各地法院均不施以债权数额、比例等限制。
    2023-04-29
    180人看过
  • 债务重组的概念与实践方法
    债务重组的含义: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债务重组的方式:1.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2.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3.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债务重组的方式是什么1、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上述第三方一般是负债企业的关联企业或者有意对负债企业进行重组其他企业。该第三方愿意出资购买债权,并由其承接对负债企业的债权。作为购买债权的对价,第三方可以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财产权利向债权人进行支付。2、债务抵销所谓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就相互之间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行为。如果双方的债务数额不相等,对尚
    2023-07-08
    128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重组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时,由法院裁定其进入破产程序,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债权人或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可以进行债务抵销。债务人若希望在破产程序中结束或终止债务,需进行财产重组,从而合理、有序地分配破产财产,最大程度地保... 更多>

    #破产重组
    相关咨询
    • 会计学中资产重组形式具体的指哪些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01
      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 司法实践中彩礼返还请求具体怎么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2
      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返还请求的处理: (一)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五)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
    • 实质危险犯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是怎么解释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7
      危险犯在定罪要件上不需要实害作为定罪要件,也就是说你在铁轨上放了巨石,就已经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但是这块石头具体是谁挪开的,为什么挪开的,你没有说清楚,所以判决的结果还是要看实际情节和法官的尺度。
    • 专利转让财务处理在实践中是怎样具体操作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31
      专利转让一般受让人可以进行摊销处理或者转让人是直接归为公司营业盈利方式的无形实际成本,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通过摊销到各个年份,这样可以减少每年的支出成本,一般摊销为5年或者是10年,一般摊销的年限不超过10年。以下分为专利这转让账务处理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种为转让使用权账务的账务处理方式: 1.按租金收入确认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分录, 2.摊销确认其他业务成本
    • 在具体实践中累犯可否减刑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7-17
      累犯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