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当地公安是否有权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20:06 103 人看过

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中,原则上以“犯罪地”确定管辖;“被告人居住地”更适宜审判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辖。

司法实践中,拒执罪是由负责执行判决的法院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侦查,并由负责执行判决的法院负责审判。

拒绝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属于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均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人民法院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但司法拘留只是一种司法惩罚手段不是刑事强制措施,所以与是否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没有必然关系。

侦查机关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对于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撤消案件的决定,并制作《撤消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认为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会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可以注明具备不起诉的条件,由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拒执罪能判缓刑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量刑在三年以下,可以根据情节判处缓刑。换句话说,判决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都可能具备判决缓刑的前提。在拒执罪立案之后,要积极履行判决,这样很大可能可以缓刑。对于拒执罪是否能判缓刑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可以看出来,在我国缓刑的判罚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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