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案件属于审判监督程序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2 12:14:45 467 人看过

死刑复核制度可以列为审判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审判程序,它主要针对死刑案件进行全面审核与审查。

这项工作通常由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来完成,并依据法规和法律进行裁定。

其基本步骤包括上报材料、全方位的复核审理,以及针对裁决结果予以核准或者否定。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发现判决存在错误,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重新判决或者退回原审法院进行重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死刑复核程序应充分坚持检察监督原则
    □死刑复核不是法院内部的行政管理活动,而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应坚持检察监督原则。□检察机关介入死刑复核程序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和制约的责任,是构建死刑复核的保障性机制的需要。□基于对人生命价值的尊重,为保障死刑适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国家权力对生命权剥夺与否的最后一道关口应当进行监督,体现国家对人权的最终关怀。自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收回死刑复核权和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所有死刑案件行使死刑复核权已经近一年的时间,这个措施有利于提高我国死刑案件的质量,落实宪法保障人权的规定。但由于死刑案件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在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前后,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完善也逐渐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现行的复核程序基本上是法律关于
    2023-04-22
    425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以及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
    一、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审判监督程序包括重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重审是审判监督程度的方式之一,除了重新审理外,审判监督的程序包括申诉、再审、抗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
    2022-06-15
    322人看过
  • 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程序
    一、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是指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对生效裁判提出重新审判时采用的形式。采用一定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是审判监督中的重要一环。没有一定的方式提起或者采用非法定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便无法启动,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便不能纳入诉讼程序中加以纠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包括决定再审、提审、指令再审以及抗诉。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具体程序是:1、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提出抗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2、最高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检察
    2023-03-17
    409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不能再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
    一、审判监督程序能不能再抗诉审判监督程序能再抗诉。依据刑事法的规定,审判监督后,如果是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可以再提出抗诉,如果审判监督是抗诉的,只能进行一次抗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二、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审判监督程序不一定是重审。大家,申请重审是审判监督程度的方式之一,除了重新审理外,审判监督的程序包括申诉、再审、抗诉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2022-06-16
    129人看过
  • 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死亡怎么判决
    1、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可以缺席判决,依据实际案情作出以下判决:(1)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2)虽然构成犯罪,但原判量刑畸重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可以缺席审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虽然构成犯罪,但原判量刑畸重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一、应该怎样解决犯罪嫌疑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如果是在审判阶段, 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如果还提起了附带的民事诉
    2023-06-20
    474人看过
  • 死刑复核要加强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应当介入死刑复核程序,最主要的理由是慎刑防错、最大限度的维护司法公正。同时,检察机关介入死刑复核监督程序还有以下方面的必要性。一、完善法制的需要;二、防止审判权力滥用的需要;三、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检察机关介入死刑复核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死刑复核依法进行;另一方面,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保证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维护公正正义,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死刑复核要加强检察监督
    2023-04-22
    6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以死缓复核审判监督程序发回重审的共同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发布文号:法明传〔1993〕245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1)琼高法刑上字第91号《关于共同犯罪案件一案同时以死缓复核、审判监督程序发回重审后,应适用哪种程序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对共同犯罪的案件,一审判处主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从犯无期徒刑以下的其他刑罚,判决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均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抗诉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其他刑罚的被告人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的判决则应连同全案移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量刑畸轻,适用法律不当的,应当对全案中的主犯和其他案犯分别以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同时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对于需按上述程序处理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作
    2023-06-14
    326人看过
  • 督促程序属于一审终审吗
    督促程序是属于一审终审的范围。相关知识: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新增加的一种审判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附条件的支付令,以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的一种程序。督促程序督促程序与其他民事审判程序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一、督促程序的非讼性督促程序与解决民事争议案件的一般审判程序不同,它以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实体上的债权债务纠纷为前提,当事人不直接进行对抗。债权人是申请人而不是原告,其权利请求仅限于向人民法院申请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督促程序因债权人的申请而开始,没有对立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因此,督促程序并不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具有非讼的特点。二、督促程序适用范围的特定性督促程序仅适用于请求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并附有一定条件限制,如
    2023-06-13
    244人看过
  • 法院决定再审案件的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关于法院再审决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必须报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权提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法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审查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示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责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可以责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原是第一审案件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原是第二审案件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
    2023-05-07
    63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可以监督死刑复核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监督死刑复核,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零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省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未上诉且未抗诉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六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下列案件对死刑复核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一)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通报的死刑复核案件;(二)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监督或者报告重大情况的死刑复核案件;(三)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受委托的律师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死刑复核案件;(四)认为应当监督的其他死刑复核案件。死刑立即执行的具体程序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
    2023-06-11
    184人看过
  • 死刑复核程序审判员到底有几个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程序中审判员有3个。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死刑复核程序审判员有3个。一、死刑报最高院核准需要多久由各市中级法院宣判死刑后,犯人没上诉或犯人上诉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其审核,若通过后对犯人执行死刑,若未通过发回重审。法律没有对死刑的核准期限作规定。只规定了原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7日内交付执行。二、死刑复核特点是什么1、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3、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4、核准权具有专属性: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5、程序启动上具有
    2023-04-12
    271人看过
  • 撤销缓刑是走审判监督程序吗?
    撤销缓刑走的不是审判监督程序,撤销缓刑走的是普通的司法程序,审判监督是对法院判决行为进行监督。一、上诉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上诉和申诉的区别是:1.上诉是当事人对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明示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的诉讼行为。2.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3.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但申诉仅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是否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由司法机关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并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才能开始审判监督程序。上诉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申诉则不相同,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盗窃罪退赃可以缓刑吗盗窃退赃可以缓刑。具体来说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
    2023-03-14
    80人看过
  • 红谷滩杀人事件嫌犯一审被判死刑,死刑复核程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该案件是属于一审刑事案件,中级法院作出死刑判决后,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
    2023-12-15
    277人看过
  • 刑事审判程序监督的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而刑事审判监督是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中重要的一项职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审判监督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专门的法律监督,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的监督,监督的内容包括刑事审判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判决、裁定是否正确。1、具体来说,对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包括:(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是否违反管辖规定;(2)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违反法定的审理和送达期限;(3)法庭组成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法庭审理是否违反法定程序;(5)是否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6)法庭审理时对有关回避、强制途径、延期审理等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7)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是否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8)
    2023-06-11
    3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包括一审,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的监督.对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7
      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范围包括一审、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的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的手段,一是依法提出抗诉,包括按照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二是依法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 再审程序属于什么审判监督程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3
      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并没有本质区别。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
    • 由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是否属于公开审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6
      刑事再审案件: 1、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2、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3、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其他案件应当公开审理。 民事再审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死刑复核程序审判员主要审那几个案子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11
      死刑复核程序审判员有3个。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死刑复核程序审判员有3个。
    • 死刑复核程序可以可以改为审判程序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1
      应将死刑复核程序修改为审判程序以实现死刑过程中的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机关应有的权威。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