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必须拍卖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0:50:52 74 人看过

一、强制清算必须拍卖吗?

清算组处理公司财产时,不一定要进行拍卖,也可以通过变卖、折价等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怎么办呢?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5、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三、强制拍卖与任意拍卖的区别有哪些呢?

强制拍卖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实行公开竞价、把物品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以清偿债务为目的的一种强制执行行为。任意拍卖是普通公民依照民法的规定,把物品在公开场合下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卖给最高出价人的一种买卖活动,任意拍卖的目的是换价,即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定与债务有关系。

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的根本区别在于两者引起的原因不一致。强制拍卖的主体有一方是国家执法机关,而任意拍卖的当事人都处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强制拍卖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干预,而任意拍卖凭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决定;强制拍卖贯彻执行国家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原则,而任意拍卖是体现财产流转中公平合理的原则;强制拍卖一旦开始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拍卖程序必须贯彻始终,不得随意停止;任意拍卖可随着当事人的意愿的变化而变化,当事人有权决定拍卖程序的进行与否。在拍卖性质上,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有根本区别,但在拍卖品内容与拍卖方式上,又有联系。强制拍卖在实施中,可通用任意拍卖的一些程序和方式。有底价拍卖和无底价拍卖在拍卖活动中,拍卖企业通常会和委托人商定一个保留价格(底价),这种拍卖称为有底价拍卖,不确定拍品底价的拍卖称为无底价拍卖。在有底价拍卖中,竞买人的出价必须等于或高于拍卖品的底价才能成交。如果低于底价,就不能成交。在拍卖实践中,选择无底价拍卖的并不多见,既使有,也必须是委托人的意愿。实施无底价拍卖,拍卖品大多是一些廉价商品,很少有价值高昂的贵重物品,因为选择无底价拍卖,要承担较大的风险。《美国统一商法》第2-328条规定:除非推出货物时明确表示无保留,拍卖均为有保留拍卖(即有底价拍卖)。无底价拍卖通常用于动产拍卖,而不动产拍卖因其价值昂贵,几乎都采用有底价拍卖。在强制拍卖时,一般都采用有底价拍卖,其目的是体现强制执行时能公平、合理、有效地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密封式拍卖与非密封式拍卖不管是任意拍卖还是强制拍卖,都有密封式拍卖(即招标拍卖)和非密封拍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房子拍卖前必须腾空吗
    法院为什么不提前把房子腾空在拍卖?这篇文章跟大家聊一聊,为什么法院不提前把房子腾空在进行拍卖?非要卖了再腾空?这个问题相信也是很多人不愿买法拍房的原因吧。各种报道可以看到很多人买了。市房住不进去的,因为里面住的人各种威胁,比如老人,孕妇,小孩,自杀,房子不让别人碰,等等问题,导致住不进去,最后闹得不可开交,甚至打官司。那法院为什么不提前把房子腾空在进行拍卖?非要卖了再腾空?如果能够这样。就可以让更多人参与进来购买法拍房了吗?这样房子卖得更快,法院能更快结案,银行或者债权人也能更快拿到欠款,各方受益。其实针对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大家可能也经常看到法院说话很难听,斩钉截铁,铁面无私,其实不仅仅是这样,这只是我们看到的其中一面在这里,不提前腾房也让我们看到了法院温情的一面。因为很有可能这是业主最后的一套房子,也可能是唯一的住房,拍卖出去短则一个月,长则几个月甚至半年时间都有可能那这期间法院也不
    2023-03-11
    424人看过
  • 破产清算必须计算清算比例吗?
    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这个“分配比例”是指“剩余的破产财产”和同一顺序的众多破产债权各自与剩余的破产财产的比值,而不是指法律规定要只能给予一定比例清偿的。破产分配,又称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破产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根据符合法定顺序并经合法程序确定的分配方案,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程序。破产分配标志着破产清算的完成。破产分配结束是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破产清算费用的计算破产费用的计算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一)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二)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及相应的清算办公费用。管理人的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来确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
    2023-07-04
    223人看过
  • 清算方案必须要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是要经过法院的,企业破产清算的重要过程都要法院进行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一百一十六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一、破产清算程序需要多久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
    2023-03-31
    105人看过
  • 《拍卖规定》对强制拍卖的制约
    《拍卖规定》赋予并保障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强制拍卖过程中,在是否进行强制拍卖、是否进行财产评估、如何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等重大事项上的优先选择权,在强制执行法律制度的完善与程序构建上都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制度设计者从程序的角度弱化执行程序中的职权主义色彩,引入当事人主义的理念,赋予并保障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及执行债权人或有关权利人在涉及他们重大利益问题上的选择权或决定权。当然这种决定权是不完整的,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后,要经执行法院审查确定,笔者认为执行法院的审查确定应当是形式意义的,着重于《拍卖规定》第三、四条的评估拍卖机构的相应资质。对强制拍卖或是强制变卖、是否评估、以及评估拍卖机构的确定这些强制拍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以往的有关拍卖的规则并没有赋予当事人这种选择权或决定权。二是有利于保障执行程序的公开。让双方当事人、其他执行债权人或有关权利人对事关他们利益的重大问题或关键环节行使
    2023-06-08
    220人看过
  • 【强制拍卖】法院强制拍卖的房产办证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产办证需提交材料:1、房屋所有证权;2、裁判书复印件;3、裁定书原件;4、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5、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法院经办人执行公务证原件及复印件;7、拍卖成立确认书;8、法院拍卖委托书复印件;9、拍卖广告;10、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时除以上材料外,另提供上市交易准入证、产权界定卡复印件。办事程序:1、当事人凭以上材料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买卖契约申请审批书;2、当事人及法院经办人持填写后的买卖契约、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预约时间到房屋现场勘查评估。(现场勘查评估时当事人须到场)3、工作人员内部作业。4、当事人交纳契税及手续费。5、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收费标准:房屋用途交易服务费契税评估费土地出让金住宅6元/㎡(双方各半)4%(买方承担)1999年8月1日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契税减半征收0.5%(卖方承担
    2023-06-08
    497人看过
  • 【清算】应对危机必须革新国际清算制度
    中国对美欧施以援手并不存在战略和技术上的迟滞,甚至制度文化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异也完全不是障碍,关键问题在于:推动中国的援助,需要为中国提供合理的国际清算安排,中国需要在国际清算层面上的一个合理机制才会无后顾之忧。全球清算已经陷入危机当美国道琼斯指数从最高14000点跌至8500点几乎跌去40%之后,美国市场的第一波“空袭效应”已经大致过去,而欧洲则出现民众纷纷购买保险箱存放现金的过度反应,不能不说其中也有“存款担保”和“救助银行”的负面“防空效应”,这就难以避免越是救市就越是急剧下跌的“螺旋陷阱效应”,而美国也开始准备救助银行和扩大存款担保范围。那么,第一波空袭效应和防空效应过去之后,未来伴随救市行动的不同步骤阶段将会出现几波类似情况?欧洲第一波效应的挤兑提现会多糟糕?应该说,尽管掌控局势演变的主动权还在欧美当局手里,甚至全球央行联合降息,G7、G8和G20等更广泛的合作也会具有一定作用,
    2023-06-09
    190人看过
  • 拍卖公告必须要有要约吗
    拍卖公告一般不属于要约,而是属于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一、承诺为什么不可以撤销承诺不可以撤销的原因:要约和承诺是签订合同要经过的两个步骤。要约是指要约人发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通知的形式作出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且承诺发生法律效力时,合同就成立了,应当事由合同撤销,而不是承诺撤销。二、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
    2023-06-22
    253人看过
  • 【强制拍卖】强制拍卖中委托人的特殊性
    强制拍卖中委托人的特殊性在强制拍卖中,委托人虽然是人民法院,但人民法院并不是拍卖财产的所有者,亦不是民法意义上的财产所有者的代理人,其委托拍卖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处分,从而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可以说,强制拍卖只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措施的一种,人民法院对之享有审查拍卖机构的选定(第七条)、予以监督(第三条)、确定公告范围(第十二条)甚至是决定中止拍卖(第二十一条)等权力。相较于私法领域中的拍卖,委托人必然是财产的所有者,而其委托拍卖的目的也不仅限于偿还债务,可以是诸如实现财产的价值、用以应急需要等多重目的,而且其并不享有强制拍卖中人民法院作为委托人所享有的广泛权力。
    2023-06-08
    177人看过
  • 【强制拍卖】强制拍卖中底价的设定原则
    强制拍卖中底价设定原则由于拍卖特有的公开竞争性,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拍卖的方式,将查封、扣押的动产或不动产进行公开变现,并以所得价金清偿债务,就是为了充分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拍卖是强制执行程序中重要的变现措施和手段。联系实践操作,认为强制拍卖中确定底价必须掌握以下几个原则:一、依法评估原则采取拍卖的手段,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正确确定拍卖标的物的底价就是一个关键,一般讲分二类:一是在对动产设定底价时,如拍卖物价格不易确定或其价值较贵重,执行法院可以决定对拍卖物委托有专门知识技能的人为鉴定人,并将鉴定结果作为预定底价的重要参考数据;二是在对不动产设定底价时,由于不动产的价格往往较动产价格昂贵且不易确定,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在核定底价时应委托适当的人员进行鉴定,实践中一般是委托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价部门的人员等进行鉴定。不动产有
    2023-04-24
    395人看过
  • 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继《企业破产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产规定》)。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
    2021-10-02
    303人看过
  • 企业清算公告必须吗
    债权人会议
    不是必须。(一)公司没有资不抵债,只是股东不想继续经营,且不希望公司主体继续存在对股东造成影响,此时应该进行解散清算,然后至所属工商登记部门进行注销,将公司这一法律拟制主体彻底在法律上进行消除。对于这部分企业来说,需要做的就是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方式启动后续清算程序,待清算完成后至工商登记部门进行注销。对于解散清算,往往是由股东作为主导,在清算的过程中,股东也有较多意思自治的空间。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已无法正常经营,而股东不履行注销程序,可能会导致公司最终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规定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三)公司已经资不抵债,股东不堪债权人骚扰,且无法与债权人和解,股东可以自行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破产清算通常由法院及债权人主导,程序较为复杂。这种情形,由于公司对外债务较多(税款、员工工资、租金、合作方应付款等),情况比较
    2023-03-29
    271人看过
  • 清算人必须是法人吗
    如果法人同时是公司股东的,清算人是可以是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一、公司解散后多久内要进行清算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离任大股东失联公司要做清算吗?大股东失联的情况下,公司不是一定能自行清算的。根据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大股东失联可能会无法合法成立清算组完成清算工作。无法自行清算的,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三、
    2023-06-20
    335人看过
  • 强制拍卖还要判刑吗
    一、强制拍卖还要判刑吗是否要判刑需要看具体的案情。二、法院强制拍卖房产程序是什么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根据被执行
    2023-06-08
    283人看过
  • 企业破产拍卖后必须注销吗
    企业破产拍卖后一定要注销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程序终结后,经人民法院裁定意的,企业就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一百二十二条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2023-06-14
    47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法拍房拍卖后多久强制清空
      澳门在线咨询 2024-04-28
      法拍房拍卖后15日内强制清空,具体如下:1、人民法院自收到法院拍卖房子在取得房屋所有权时15日内即可清场;2、买受者拿到房屋产权证实际交付后,在法定期间房屋仍被占有的,法院有义务强制腾房,协助买受者成功入住。
    • 行政强制法必须实施强制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1
      《行政强制法》的表述是: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6]这里“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教育”,既包括特定教育,也包括一般教育;既包括对被强制对象的教育,也包括对一般社会公众的教育。当然,“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教育”主要是指对被强制对象的特定教育。因为对一般社会公众的一般教育是通过对被强制对象的特定教育实现的。一般社会公众只有在亲眼看到或直接、间接感受到行政机关在行政强制实施过程中对被
    • 法院拍卖不动产必须限制租赁合同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0
      法院拍卖的不动产限制买卖不破租赁,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主要包括,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查封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
    • 公司清算之后股东必须清算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7
      公司清算不一定需要所有股东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如果其他方式无法解决,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裁定后,公司可以开始清算。
    • 法院拍卖房子必须查封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3
      这是必须的。不查封,是不可能被拍卖的。查封以后才能进行评估、拍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