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减刑假释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0:31:01 128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第(四)项、第(六)项中的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较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一、减刑要满足哪些条件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

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三类人员假释减刑新规为?
    假释是我国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假释的意思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为其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确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在执行一段时间的刑罚后,附有一定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当然,假释制度的实施也有一定严格的程序规定,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是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因刑期较短,或者没有关押,不适用假释。第二是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已经执行10年以上的刑期。因为只有执行一定期间的刑罚,才能体现刑罚的严肃性,才能通过教育改造使犯罪分子不再危害社会。第三是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改造,通过教育、改造和学习,对自己所
    2023-02-21
    189人看过
  • 减刑假释解释规定的限制减刑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一、减刑假释解释规定的限制减刑假释的情形有哪些?限制减刑假释的情形主要是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第十八条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第二十五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
    2023-04-13
    350人看过
  •  刑罚减轻和假释规定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若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可以减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罪分子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如违反规定,应当依法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
    2024-01-04
    316人看过
  • 法律是如何规定减刑假释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决定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是否减刑的最根本条件,是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现;适用假释的最根本条件是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根本特征在于罪犯做出有利于国家与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本特征应是罪犯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深刻认识与在此基础上的积极改造。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有142个条文直接规定了对162种具体犯罪适用罚金刑。另外,刑法也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罪犯应赔偿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那些有能力缴纳罚金、履行民事义务的罪犯,理应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如拒绝履行,很难说明其已认罪服法。由于现行刑法没有对罚金的缴纳、民事义务的履行与减刑、假释相联系的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各地执行不一。司法实践中,罚金刑、附带民事义务的执结率很低,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如果立法能明确规定罚金的缴
    2023-06-12
    233人看过
  • 假释、减刑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2014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减刑、假释案件的提请、审理、裁定等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减刑、假释案件提请活动的监督,由对执行机关承担检察职责的人民检察院负责;(二)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裁定活动的监督,由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同级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不承担检察职责的,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对执行机关承担检察职责的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下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应当及时向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
    2023-04-28
    281人看过
  • 法律对减刑和假释规定
    减刑和假释的条件是什么?有关文件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
    2023-04-22
    492人看过
  • 假释后出狱是减刑还是假释时候减刑
    假释出狱快。如果一定要比较假释和减刑的出狱速度的话,一般来说还是假释的速度较快一些,但目前假释很难批准。因为假释的条件是服刑刑期过半,且改造表现必须一贯较好。实践中,绝大多数的人还是通过减刑的方式提早出狱。一、服假释快还是减刑好大家一定都听说过假释和减刑的说法,虽然可能不太了解他们具体的意思,但听起来就大概知道这两个词跟提前释放有关。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而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一定要比较假释和减刑的出狱速度的话,一般来说还是假释的速度较快一些,但目前假释很难批准。因为假释的条件是服刑刑期过半,且改造表现必须一贯较好。实践中,绝大多数的人还是通过减刑的方式提早出狱。所以如果已经犯罪入狱了,就好好表现争取尽早出来,
    2023-02-10
    319人看过
  • 判决不能假释能减刑吗,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
    一、判决不能假释能减刑吗犯罪分子被判处不得假释的,并不影响期减刑,符合减刑条件,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经审理通过后方可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
    2023-04-18
    376人看过
  • 假释减刑后计算规定概述
    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并且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是,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在假释时,需要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并且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
    2023-08-28
    167人看过
  • 缓刑假释减刑共同点是什么
    一、缓刑假释共同点是什么1、共同点(1)假释和缓刑都在社会上服刑,不在监狱服刑。(2)撤销的条件部分相同。一是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二是在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只要具备了这两个条件都要撤销假释、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将前后两个罪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3)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均将被收监执行。被假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假释、缓刑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撤销,收监执行原刑罚。2、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二、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1、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2、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2023-06-25
    264人看过
  • 按照我国刑法最新减刑假释政策是什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一)减刑1.第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2.第七条对符合减刑条件的职务
    2023-03-13
    419人看过
  • 我国2023年减刑假释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我国减刑假释规定是怎么样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一、减刑假释新规定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二、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的情形(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
    2023-04-20
    230人看过
  • 新刑法减刑规定:最新标准的解释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新刑法诈骗罪立案标准诈骗的立案标准为3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23-07-05
    60人看过
  • 2021减刑假释最新动态
    减刑假释2021最新政策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才可以减刑;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才可以减刑。被判处低于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之间相隔必须大于或等于一年。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减刑假释有什么新政策减刑、假释新政策:设立减刑、假释的目的是激励罪犯积极进行改造。凡满足减刑和假释的犯罪分子,都可以申请减刑、假释。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假释是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
    2023-07-01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全国减刑假释的新规定是什么,如何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家属是无权看到一榜二榜名单的只有在公示后法院来到监狱开完听证会再说下裁定的事罪犯收到减刑裁定会打电话通知家人如果需要假释监狱刑罚执行科会提前和你联系让你配合准备手续
    • 2020年减刑假释有什么新的规定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
      针对《刑法修正案 (九)》新增加的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明确了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同时,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终身监禁一经作出应无条件执行,不得减刑、假释。这个是全国通用的最新的减刑规定,另
    • 最新刑法减刑假释规定怎样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6
      提请减刑、假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结合罪犯服刑表现,由分监区人民警察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由监区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进行审查。 直属分监区或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直属分监区或者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分监区和直属分监区或未设分监区的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以及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情况,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以
    • 减刑假释新规2021年全文内容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3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最高法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刑诉法》第六十八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