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屋经常出现违约情形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5:30:59 480 人看过

房屋租赁中经常出现的违约责任分别有:房东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照约定修理房屋及其设施;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及时支付租金;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法律其他规定等。

一、租房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前要弄清楚对方的身份,可以的话,留下对方的身份证信息,以及其与房屋的关系,是房屋所有人还是承租人,并要求其提供证明。1、如果对方是承租人,即通常所说的二房东,要对方提供房主允许转租的证明,否则房主有权收回房屋。2、租房时,房东通常会收取一笔押金,对于押金的扣减和退还条件以及退还期限一定要特殊注意,也是实践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3、租房合同合同应当包含一些必要的条款,如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合同一般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有中介的,中介要保留一份。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等。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4、租赁用途: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5、租金支付: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6、房屋修缮: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三、房东卖房子租房还没到期怎么办

房东卖房子,但是租客租房还没到期的具体操作如下:

1、如果房东不赶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房屋买卖不会影响原有的租赁合同,房子过户以后是可以继续租的;

2、如果房东需要租客搬出的话可以和房东商量退租事项,按照租赁合同,赔偿相应的资金。

一、房东的违约责任包括: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二、租房未到合同期,退房违约金的判定条件如下:

1、若双方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进行了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则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2、合同无明确约定,若因出租人原因,导致承租人退房的,承租人无需支付违约金,同时可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并未约定违约金,若因承租人自身原因要求退房的,无需支付违约金,但若造成出租人一定损失的,出租人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总之,房屋的买卖,不牵扯租赁。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会约定一个租赁期限,在未到期之前租客原因解除合同退房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对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则按照合同执行,通常是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如没有约定,则根据给房东造成的损失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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