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抢夺罪案件法律适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1:32:31 473 人看过

一、关于抢夺犯罪的数额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必须数额较大;同时,抢夺数额较大(三年以下)、数额巨大(三到十年)、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无期),也是适用三个不同量刑幅度的基本标准。对此,《解释》第一条分别作了规定,即分别以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以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陕西省高级法院随后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的授权,将本省抢夺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分别确定为八百元、八千元和四万元。

二、关于抢夺罪的其他情节标准

除数额之外的其他情节在抢夺罪的定罪量刑中也起着重要作用。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其他情节虽然不是决定抢夺罪与非罪的标准,但直接影响抢夺行为构成犯罪后的刑罚轻重。《解释》根据各种情节对刑罚轻重的影响程度,分别在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对此进行了规定。

《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这些情节主要包括特定的抢夺对象、抢夺的次数、特定的抢夺方式等。具有这些情节的抢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之通常情形下的抢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对其从重处罚自属情理之中。

《解释》第三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一)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三)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这些抢夺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是,行为体现的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适用原则,这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较轻微,可以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因此,对于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抢夺犯罪行为人,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关于抢夺罪的其他严重情节(三到十年)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十年以上、无期)的内容,《解释》第四条进行了明确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解释》第二条关于定罪标准的规定使用了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而第四条关于其他情节标准的规定使用了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分别视为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标准。

三、关于飞车抢夺行为的定性问题

飞车抢夺,是对行为人驾驶机动车辆,主要是摩托车进行抢夺的通俗说法。由于车速较快,行动突然,被害人一般来不及反抗,飞车抢夺行为很容易得逞,犯罪的发生几率较高。司法实践中对这种行为的定性曾有争议。依据《解释》规定,我们认为,飞车抢夺的对象是被害人的财物而不是被害人的人身,行为人不是故意对被害人人身使用暴力,因此对飞车抢夺不能认定为抢劫罪,而只能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当然,如果行为人在飞车的同时,直接对被害人人身使用暴力,例如将被害人打昏后再劫财,那么,行为性质就不是抢夺而是抢劫了。同样道理,在飞车抢夺以及其他形式的抢夺实施过程中,行为人已经实施抢夺,被害人意识到被抢而保护财物,行为人为取得财物而强行拖拽、威胁被害人的,就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最高法院2005年《意见》对飞车抢夺作了进一步的界定。《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四、关于抢夺致人伤害的处理

《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适用该条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适用该条的前提是就抢夺行为本身而言,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如果抢夺行为本身未达犯罪程度,但行为人因过失对被害人造成了重伤或者死亡,可分别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第二,在行为同时触犯数种罪名,构成数罪时,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例如,如果抢夺了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财物,以抢夺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过失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后罪显然比前罪重,那么,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抢夺行为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但最多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在上述情况下,如果抢夺的财物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那么,由于抢夺罪的法定刑更重,对被告人就应当以抢夺罪定罪处罚。此时,致人死亡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对被告人最多可以分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三,如果行为人有数次抢夺行为,其中一次触犯了数个罪名,按上述原则应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其余几次均是单纯抢夺,应定为抢夺罪。那么,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与抢夺罪实行数罪并罚。

五、关于携带凶器抢夺行为的定性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应该依法依此规定将携带凶器抢夺的一律认定为抢劫罪。但笔者认为,这条规定虽有良好的初衷,但理论上有欠缺,在实践中存在一定问题。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实施抢夺,但根本就没有使用凶器,被害人也没有见到凶器;或者说像行为人有长期携带凶器的不良嗜好,一天上街后偶然起意抢劫,根本未使用凶器,这些情况下,行为人并未对被害人人身用该凶器直接施以暴力或暴力威胁,恐怕难以达到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对这种行为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是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相适应原则相关文章
  • 关于盗窃、抢劫、抢夺案件罚金刑适用的探讨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五条明文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责任相适应”。这是一条量刑的基本原则,它不仅包括对犯罪分子所判处刑罚的轻重要相适应,而且对罚金刑的适用也应做到刑与罚相适应。由于我国《刑法》对罚金刑的处罚规定得比较原则,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尚未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因此,各地法院在罚金刑的使用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甚至就同一人民法院,在罚金刑的把握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裁量不平衡的现象。同样的犯罪事实,相同的量刑情节,判处的罚金数额差距较大,更有些被告人的罚金判了未能执缴,造成了判而不缴的现象,使一些犯罪分子在经济上未能受到惩罚。一、罚金刑主要存在的问题纵观当前刑事执法中,就有关涉及财产犯罪案件,罚金刑的适用上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一是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刑法》对罚金的处罚规定得过于笼统,在法律条文中只是规定单处、并处或者单处、并处几倍以下、几倍以上等
    2023-06-11
    409人看过
  • 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
    毒品犯罪案件适用的法律是刑法。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有哪些?第一点:犯罪现场难识别。大部分毒品犯罪都没有犯罪现场,最多的也只有抓获现场,当然这里不包括制造毒品犯罪,即便是制造毒品罪,它的辩护方法仍然是不同于其他罪名的辩护。因为如今高科技发展到今天,制造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工具或者原料,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和技术,以及制毒的方
    2023-08-08
    308人看过
  • 案件合并审理适用的法条
    一、法院执行案件合并执行的法条所谓的合并执行的法律依据这在立法意义上叫法条竞合,就是说立法时法律条文“走顶了”,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在进行处罚时,就只能按违反一部法律条文来处罚,一部法律条文处罚了,就不能再按另一部法律条文来重复处罚同一个违法事实,如果这两个法律条文归两个单位分管,那么这两个单位谁先进行立案,谁先处罚,后者必须参考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
    2023-03-19
    82人看过
  • 案件延期审理时,如何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4、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同时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5、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然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公诉人向法庭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申请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
    2023-08-16
    267人看过
  •  加重在共同抢劫案件中的法律适用
    共同抢劫罪是一种共同犯罪行为,如果在抢劫过程中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拒捕的行为,或者有涉及救济物资的情况,或者致人重伤或死亡,都可以认定为加重情节。同时,如果使用枪支进行抢劫,也可以认定为加重情节。这些加重情节的认定,将有助于对共同抢劫罪的刑罚进行加重。在共同抢劫罪中,对于加重情节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在抢劫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拒捕的行为;2.共同抢劫中,有涉及救济物资的情况;3.在共同抢劫过程中,若致人重伤或死亡,则可认定为加重情节;4.在共同抢劫中,如果使用枪支进行抢劫,同样可以认定为加重情节。 共同抢劫罪中加重情节如何认定?共同抢劫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共同抢劫罪中,如果其中一人或数人具有加重情节,如多次抢劫、抢劫金额巨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则应当认定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对于加重情节的认
    2023-08-30
    321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抢夺手机,成为法院审理焦点
    是违法的,因为手机属于私人的物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强行抢走妻子的私人手机,违法行为;私人手机之内容,属个人隐私,任何人任何机构,非因调查违法犯罪的需要,非经法定程序的批准,不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及个人隐私权。即使现在,如果报警,丈夫也应当立即归还妻子的手机。通过抢手机等违法行为获取的所谓证据,在法律上属于非法证据,应予排除,不得采纳。老婆欠信用卡,能起诉离婚吗?老婆欠信用卡能起诉离婚,1、离婚是当事人的自由,与是否欠信用卡无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我国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的,应当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冷静期期限过了的,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应当到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
    2023-07-05
    86人看过
  • 处理抢夺罪案件存在的问题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1、犯罪数额难以确定,造成抢夺犯罪分子难以得到应有的惩罚。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抢夺罪的处罚分别确定了三个量刑幅度,即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都是以抢夺物品价值的大小来衡量的。而抢夺犯罪分子长期流窜作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被害人又较少报案,造成很多抢夺犯罪分子被抓获后存在侥幸心理,对其犯罪事实拒不供认,即使其供述了多次抢夺犯罪行为,由于无法查找到受害人,被抢物品的实际价值无法核实,很难对犯罪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2、抢夺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法律规定的打击力度不够。刑法对抢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该怎么定罪处罚没有明确规定。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对该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之前,各地法院对该严重犯罪行为的定性没有统一的标准,依靠法
    2023-06-11
    222人看过
  • 抢夺罪适用于夫妻之间吗
    在大多数情形中,婚姻伴侣间的财产权属具有其独特性,因此不轻易地适用于抢夺罪。然而,倘若夫妇二人均已处于离婚诉讼程序之中,或是二者对于某些具体财产已有明确的、互相分离的所有权协议,那么,其中一方若强行占据了另一方所持有的特定财产,并且该行为满足抢夺罪的全部要件,便可能被判定构成犯罪。抢夺罪,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趁对方疏于防备之际,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8-17
    56人看过
  •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择期审理还要开庭吗
    会的。择日宣判肯定是需要开庭的,因为宣判就必须要开庭才可以,到时候当庭宣判之后,会把判决书交给当事人的,只是这个时间未定。择日宣判,就是以后的某一天,法官当庭宣判,或者直接就将判决书交给你签收。法院择日宣判这个没有明确的法定标准或时间,只能理解为合理时间内,这个合理时间以不超过审限为原则,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普通程序一般为六个月内,只要在这个审限期内宣判都属于程序合法。一、肇事逃逸一般多久会接到通知肇事逃逸后交警一般在三个月内处理并结案。如果采用民事诉讼其时间稍长,一般程序为:起诉、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法官)、开庭审理(简易程序审理期限3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6个月、宣判(分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二、起诉离婚开庭会当场判吗一般起诉离婚是不会当庭宣判的,是否会当庭宣判主要是法庭的工作人员根据离婚案件的难
    2023-03-06
    203人看过
  • 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当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以北京市为例。劳动争议案件仍然呈现出调解率低,上诉率高的特点。据统计,2006年,全市法院共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6828件,审结6805件,调解775件,原告撤诉1240件;全市法院共新收二审劳动争议案件2883件,审结2883件,其中调解206件,撤诉248件。2007年1月至7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劳动劳动争议案件3915件;共受理二审劳动争议案件1646件。新司法解释、法规颁布对劳动争议案件产生的影响开始呈现。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放宽了劳动者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限制,明确了劳动者可以凭欠条直接起诉要求工资报酬。诉讼时效的延长、维权程序的简化,扩大了劳动者权利的保护范围,成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数额大幅下调,使劳动者通
    2023-06-14
    473人看过
  • 构成抢夺罪能适用缓刑吗
    一、成立抢夺罪能否判缓刑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罪名应该适用缓刑,哪些罪名不可以适用缓刑。不管什么罪名,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能判缓刑。抢夺罪也是如此。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
    2023-04-28
    280人看过
  • 抢劫罪是否适用于街头抢夺现金?
    街上抢钱算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等。带刀抢钱都是抢劫罪吗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
    2023-07-03
    60人看过
  •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法律责任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联系是:1、驾驶车辆、挤压、撞击或强迫别人排除第三方反抗抓住机会夺取财产;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拖法抢财物;3、行为人知道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别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伤亡的后果,仍强行夺取并让财物持有人受轻伤的;4、驾驶车辆在夺取财取财产的过程中,将被害人拖倒或拖拉;5、携带凶器并驾驶车辆抢夺,驾驶车辆夺取财物后,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抵制逮捕;6、驾驶车辆夺取财产后,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掩护同案人。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什么1、二者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抢夺罪则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2、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人身权和财产权,抢夺罪侵害的是财产权;3、最主要的是体现在行为方式上,抢劫罪采用的是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强制手段占有财物,作用的力在被害人身上,其作用在于使被
    2023-07-11
    125人看过
  • 再审案件适用的法律有什么要求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据上可知,如果生效的裁定或判决是由一审法院作出的,则按照一审程序来审理;如果再审的对象是二审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则按照二审的程序来审理案件。其次,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法院,包括原审法院、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上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提审的案件,即使原来是一审法院审理终结的,也要按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按照二审程序再审后作
    2023-06-14
    1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罚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刑罚的裁量也必须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所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实现刑罚目的的需要。... 更多>

    • 取保候审能否适用抢夺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22
      可能被判抢夺罪能适用取保候审。因为抢夺罪也有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刑,只要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的,就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适用取保候审。
    • 辽阳一个律师处理抢夺罪的案件费用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30
      1.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受害人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为刑事案件的最终结果是起到惩戒的作用,也就是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对于是否弥补损失不作要求,所以我们受害者委托了律师以后可以对损失的部分争取法院再给出一个处理的意见。 2.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 3.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4.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
    • 抢夺罪适用刑法有多少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31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所以要详细了解整个案情
    • 抢夺罪立案初期多长时间,抢夺几天立案,抢夺案件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4
      抢劫罪的立案时间一般为三天。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
    • 抢夺罪法律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1
      构成抢夺罪的,相应的判刑规定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抢夺公私财物,有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