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行医的情形,包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9:15:46 385 人看过

一、在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二、未取得乡村医师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三、家庭接生人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

非法行医的情形

1、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行医,就属于非法行医;

2、是他本人开的诊所,就少不了还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他本人不按照《医师执业证书》上规定的执业范围和执业地点行医,也有问题,规定你看内科,你却给病人治外科,规定你在上海某家医院,你却跑到北京的医院;

4、他如果是做CT、MRI、X线、B超、心电图的,必须也要有相应的医师执照和执业范围,否则不能单独出报告;

5、他如果想在病房单独值班,必须要有上述证件,有很多的大医院仅有实习生和研究生值班,但没有执业证书,其实就是非法行医;

6、他如果不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上班,仅凭执业助理医师执照是不能单独给病人看病的;

7、诊所仅有一个护士,而没有医生,也属非法行医;

8、特别关注一些走穴的所谓专家,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坐飞机跑到一座小城市给病人做手术,如果没有外出会诊证明,其实就是非法行医,而且往往一次手术就赚几千甚至上万块钱;

9、分清你是做医学整形美容还是生活美容,如果做割成双眼皮手术就属医学美容,做手术的人必须要有医师执照;

10、医疗广告上打出的很多专家,基本都属于非法行医,因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禁止拿专家做宣传,其宣传费用其实都是病人买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2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法行医相关文章
  • 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形包括什么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一、商标侵权该如何处理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概括地说,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专利专利申请申请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3、侵权产品样本。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
    2023-02-16
    54人看过
  • 非法的农村土地转包情形包括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后不得买卖,但是否允许转包呢?如果允许,那么非法的农村土地转包情形又有哪些呢?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着明确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可以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它方式流转”。由此可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后,农民有了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但为了解决承包地块分散、种田效益不高等问题,农民可以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它方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既解决了人地矛盾,充分利用了土地,也有利于推进农业的规模经营。所以,法律和政策都规定,农村土地转包是合法的。但是,合法的农村土地转包必须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并且不得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否则,就会形成农村土地的非法转包。当前一些地方在执行中央政策和法律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一是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行土地流转,侵害了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和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二是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没有兼顾农民利益,甚至损害
    2023-05-05
    295人看过
  • 非法行医的如何认定,哪些情形属于非法行医
    1、引起就诊者轻度障碍.器官组织损伤引起一般功能障碍的;2、引起甲类传染病的传播、流行或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4、违法医生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2次后,再次违法医生的;5、其他情况严重的情况。下列情况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者健康:1、造成就诊者中度以上障碍.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严重功能障碍的;2、造成3名以上就诊者轻度障碍.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一般功能障碍的。司法解释规定,实施非法医疗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欺诈罪等其他犯罪,根据刑法处罚重大规定处罚。应该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客观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有擅自从
    2023-08-07
    89人看过
  • 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情形包括什么
    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履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一、渎职犯罪与玩忽职守有什么区别吗(一)主观方面不同虽然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的主观罪过,都是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但是有所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其中,表现为故意的滥用职权,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表现为过失的滥用职权,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
    2023-04-01
    310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不构成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共同犯罪不构成的情形包括什么1、共同过失犯罪。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意思联络。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即实行过限。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7、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8、间接正犯(1)利用无责任能力者的身体活动;(2)利用他人不属于犯罪行为的身体活动;(3)利用他人丧失自由意志的身体活动;(4)利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共犯指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共犯应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更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共同犯罪中,两名未成年人没有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不构成共同犯罪。虽然多人共犯,但如果其中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
    2024-02-05
    94人看过
  •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形包括哪些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
    2023-03-27
    203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构成主体
    什么人可能成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综合考虑刑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母婴保健法的规定,《解释》第一条对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列举了五种情形。一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非法行医的第一种情形是“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即视为取得医师资格。对取得医师资格但尚未进行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从事诊疗活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不宜一律按照非法行医罪处理。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的人,等同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主要指以伪造、欺骗、行贿等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行为。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第二种情形是针对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行为。个人开办私立医院或者私立诊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
    2023-04-26
    498人看过
  • 非法行医量刑,非法行医构成要件
    一、非法行医量刑《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非法行医构成要件1、概念及其构成概念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还对行医活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
    2024-01-10
    185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包括哪些情形
    一、非法证据排除包括哪些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非法证据排除适用包括情形: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证据材料;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二、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是什么《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如何排除非法证据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这也是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对于避免因为采纳非法证据而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说来,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
    2023-06-03
    128人看过
  • 非犯罪情节包括哪些情形
    非犯罪情节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4、依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是可以拒绝录口供的,但公安机关传唤的,嫌疑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不到案。非犯罪情节有哪些情形一、非犯罪情节有哪些情形1、非犯罪情节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4)依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
    2023-08-13
    336人看过
  • 非法行医包括什么样的方面
    一、非法行医包括什么样的方面非法行医包括以下方面:1、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3、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4、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等。《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非法行医是违法行为吗非法行医是违法的,如果非法行医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所谓情
    2024-02-10
    363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的内容包括什么
    一、非法行医罪的内容包括什么非法行医罪的内容包括: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二、认定非法行医罪的条件认定非法行医罪的具体条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非法行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非法行医罪不予逮捕的情形有哪些非法行医罪不予逮捕的情形如下: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2023-01-11
    146人看过
  • 哪些属于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
    一、哪些属于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2、客观要件(1)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活动主要是指诊断和治疗,即通过各种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借用药物、器械和手术等方法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改善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2)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4、主观要件本
    2023-02-23
    218人看过
  • 不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包括哪些方面
    一、不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包括哪些方面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重婚行为往小了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一种背叛,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生活。而往大了说就是构成刑事犯罪,将会根据具体的情节,依法追究重婚之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实践中,我们也要注意区分,毕竟有些重婚行为存在特殊情况,就不能贸然
    2023-11-21
    44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 更多>

    #非法行医
    相关咨询
    • 情形形成的非法行医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3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
    •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有哪些情形,构成非法行医罪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3
      非法行医罪如何赔偿,第一,人身损害赔偿:由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对遭受人身损害的患者具体赔偿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第二,造成死亡的赔偿:非法行医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法行医的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2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法行医的情形如下: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 构成劳务关系的情形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4
      劳务关系有下列情况: 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其他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 2、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从事临时性有酬工作建立的劳务关系; 3、退休人员并且享受养老保险的,继续从事工作的。
    • 不构成不当得利的情形包括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8
      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予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据。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给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