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医疗期与治疗所需的实际医疗期不一样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07:04 254 人看过

法律百宝箱导读:法定医疗期与治疗所需的实际医疗期不一样怎么办法定医疗期是法律规定的在劳动者患病(非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定医疗期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是一个法定医疗期与治疗所需的实际医疗期不一样怎么办法定医疗期是法律规定的在劳动者患病(非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定医疗期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是一个法律概念。目前主要是关于法定医疗期主要由两个法律性质的文件的规

法定医疗期与治疗所需的实际医疗期不一样怎么办

法定医疗期是法律规定的在劳动者患病(非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定医疗期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是一个法律概念。目前主要是关于法定医疗期主要由两个法律性质的文件的规定:一是《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二是《关于贯彻的通知》。根据这两个文件,法定医疗期主要是根据劳动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这两个因素来决定。根据你的情况,你的法定医疗期应为三个月(参加工作年限在五年以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一年以内)。

治疗所需的实际医疗期是指患者从发病(伤)到治愈或者病(伤)情相对较为稳定所需的期限。它是一个医学概念。它由医疗机构或者医生根据病(伤)情和诊疗常规确定。

法定医疗期并不等同于治疗所需的实际医疗期,有可以法定医疗期长于治疗所需的实际医疗期,也有可能有可以法定医疗期短于治疗所需的实际医疗期。当然也有可能相等。

明白了两个医疗期的不同,然后才好理解法定医疗期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的法律责任问题。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法定医疗期满时,如治疗所需的实际医疗期也届满,劳动者仍能回原岗位正常工作的,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此时,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可以正常终止劳动合同,但要依劳动合同法和当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按照中山市的实践做法,补偿年限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二、法定医疗期满时,如治疗所需的实际医疗期也届满,劳动者不能回原岗位正常工作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可以在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如此时,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可以正常终止劳动合同,但要依劳动合同法和当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按照中山市的实践做法,补偿年限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三、法定医疗期满时,如治疗所需的实际医疗期仍未届满,此时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依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的规定。

四、法定医疗期满时,如治疗所需的实际医疗期仍未届满,而此时,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可以正常终止劳动合同,但要依《劳动合同法》和当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按照中山市的实践做法,补偿年限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同时,还要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五、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的法定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应顺延至法定医疗期满时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2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后续治疗能否计算医疗期
    (一)医疗期的计算期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二)医疗期的计算规则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0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
    2023-03-25
    314人看过
  • 工伤治疗期间谁出医疗费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一、轻微工伤一般都怎么赔偿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可能会因为一不小心就会受伤。那么轻微工伤一般怎么赔偿呢?轻微工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工伤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来进行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二、停工留薪期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工伤职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所
    2023-02-04
    129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医疗纠纷治疗后医疗病历怎么写
    如何封存病历1、如果是患者本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直接要求封存病历。2、如果是被授权的人,应持患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到医院要求封存病历。委托书中要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如复印和封存委托人某某时段的在某某医院的住院病历。注意:去医院复印和封存病历的时候,一定要让医院对每一页的病历盖章,这样确保当最后发现患方复印的和医方提供的病历有出入的时候,能提供一个更好的证明,避免医院修改或篡改患者的病历。一、医疗事故证据收集注意事项由于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
    2023-03-11
    449人看过
  • 如何支付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
    法律百宝箱导读:如何支付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含挂号费、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个人不支付,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70%,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支付30%如何支付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含挂号费、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个人不支付,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70%,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支付30%。如何支付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工伤医疗期间所需医疗费用(含挂号费、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个人不支付,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70%,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支付30%。
    2023-06-10
    58人看过
  • 医疗期的界定与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一般是指,员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休息,且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限。医疗期的期限最短是三个月,最长是二十四个月,按员工工作年限来决定。如员工的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那么医疗期是三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上,那么医疗期是六个月。医疗期的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
    2023-06-30
    215人看过
  • 如何确定医疗期医疗期的期限为多少
    医疗期长短是根据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如果医疗期满仍然不能工作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一、请病假的时间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2023-03-19
    191人看过
  • 医疗期是怎么算的如何计算医疗期
    一、医疗期是怎么算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
    2023-03-22
    247人看过
  • 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员工工伤医疗费用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时职工治疗工伤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3-03-30
    50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有什么计算方法
    一、什么是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二、医疗期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由于《劳动法》和《劳
    2023-03-27
    445人看过
  • 职工医疗期满后继续治疗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
    2023-02-22
    117人看过
  • 法定的医疗期该怎么解释
    一、什么是法定的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二、法定医疗期时间有多久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
    2023-05-12
    104人看过
  • 职工医疗期规定的医疗期如何计算
    一、医疗期需要哪些证明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其实这一定义并不完整,这里的不得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不做限制的。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在医院开具医院病休证明。二、职工医疗期规定的医疗期如何计算1、连续医疗期的计算方法: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2、
    2023-04-14
    111人看过
  • 在医院治疗怎么避免过度医疗
    首先,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重塑白衣天使神圣形象。常说“医者父母心”,爱心和责任心是医生必备的道德品质。医疗行业的主旨是治病救人,为人民服务,不是营利,医务人员应当提高为患者服务的意识,努力维护和提高医生的执业崇高感。一切为患者着想,为患者考虑。诊治过程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病状、急救时机,使患者得到准确、及时的诊治,努力使医患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第二,改革基层医院收入分配制度,彻底改变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或药品收入挂钩的做法,引导医务人员靠高超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来获取相应的报酬。第三,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加强医疗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和培训。良好的医疗技术是避免医疗纠纷发生及消除“防御性医疗”的重要保障。第四,基层医院应当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制定规范的诊断和治疗流程,建立医疗服务质量控制、评估的指标和管理体系。诊断和治疗活动是
    2023-03-28
    106人看过
  • 医疗期需不需要假条
    一、医疗期需不需要假条1、工伤期间不需要提交假条。2、如果构成5级及以下伤残,辞退要发给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3、如果构成4级及以上伤残,不准辞退,并且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二、什么是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三、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16
    39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在医院治疗期间厂方不给交医疗费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从你叙述中不能看出受害的原因,请讲清楚你的情况,以便给您准确的答复。
    • 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是怎样计算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什么是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二、医疗期如何计算关于医疗期间具体规定,劳动部1995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劳部发[1994]479号)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医疗期限的计算与职工参加工作年限以及与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两个因素有关,确定医疗期限应同时参照这两个因素。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
    • 长期在医院治疗的病怎么用合作医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复印件或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 医疗期可以约定的医疗期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6
      【医疗期的规定】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医疗救治费的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没有关系,医药费单位要负担,解除劳动关系的,仍然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