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耕地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9:42:41 136 人看过

某甲与乙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乙村委会出租给甲10亩耕地用于建工厂,租期10年,租金为每年3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在该宗地上建了一家工厂并开始生产经营。但三年后甲不再支付租金。为此乙村委会起诉甲,要求甲支付租金。

法院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为乙村委会出租的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被告租用后进行工业生产,属于从事非农业建设,改变了土地的用途,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农用地
    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占用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及村内两个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三部分。(1)乡(镇)企业用地。包括乡(镇)办的、村办的、农民驻户办的及农民个体办的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本集体之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3)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集体建设用地出租后的报建手续这个要根据场所不同,程序不同。报批须提交的资料: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城市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审批表;3、建筑图纸一套(总平面图、建筑物平、立、剖面图);4、生产建筑应提供工艺流程、生产原料和产品性能
    2023-02-25
    357人看过
  • 村民的集体所有地可以进行非农业建设吗
    一、村民的集体所有地可以进行非农业建设吗村民的集体所有地不可以进行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政府批准的除外,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我国集体土地范围是:无特殊规定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集体土地上修建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被集体征收征用的土地。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买卖吗不可以买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集体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个人对集体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私下进行买卖交易会被收回。
    2023-04-14
    499人看过
  • 非农业项目是否可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费的标准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2、青苗补偿费。用
    2023-07-03
    120人看过
  • 集体土地流转用于非农建设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流转条件有:1、农民土地流转需要自愿,而且土地的权属没有争议,而且交易双方是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想要流转土地的农民必须是土地的产权权利人,也就是对土地能做主的人,还有就是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3、在流转土地的交易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环境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的规定,违反这些的都不能进行土地流转。4、上面这些都符合以后可以流转土地,但租给别人的期限不能超过第二轮承包期的期限。土地流转的合法程序有:1、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2、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3、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原因和解决方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原因有:1、土地承包权不清。土地流转过程
    2023-04-04
    281人看过
  •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怎样才能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条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七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第八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
    2023-02-28
    240人看过
  • 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
    现发布《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1997年5月20日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农业建设项目,不包括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住房和安居工程以及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三类建设项目)。其他各类非农业建设在冻结期间都不得占用耕地;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报国务院审批。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住房,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改部门认定的住房解困项目。本规定所称安居工程,是指由国家批准的专为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建设项目。本规定所称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列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建设项
    2023-06-10
    372人看过
  • 云南省国家建设征用集体耕地办理“农转非”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妥善解决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耕地的“农转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转非”,是指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国家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所涉及的将被征地单位原有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国家兴建大、中型水利、水电、矿产开发等工程,凡进行移民安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国家建设征用集体耕地办理“农转非”必须严格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农转非”指标内安排。尽可能避免在人口稠密、人多地少的地方征地。第四条国家建设征用集体耕地办理“农转非”的条件:(一)被征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已被征完,或者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标准亩,下同)不足一分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原有的农业人口可以全部就地转为非农业人口。(二)被征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三分,剩余耕地
    2023-06-10
    214人看过
  • 集体所有土地不可擅自用于商品房建设
    案例:某房地产公司与某乡政府合作开发了一片乡级所有的集体土地,房地产公司出资金,乡政府出土地,用于建造别墅。房屋建成后,该房地产公司对外大量散发售房广告。由于该别墅区交通便利,房价低廉,由此吸引了大量的购房者。某客户在与房地产公司洽谈时要求查阅有关建房资料,房地产公司提供了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及乡政府有关建造别墅区的批文。该客户购买房屋后由于长期无法办理产权证,遂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退房。在庭审中房地产公司辩称: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履行。由于建房所使用的土地属乡集体所有,乡政府有权将其用于商品房建设,尽管农村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证,但这并不能否定买房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该客户以房屋无产权证影响其所有权为由提起诉讼缺乏充分理由。律师点评:本案所涉情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类似这样表面上理直气壮的却是违法的行为,对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大的损害,应引起
    2022-11-21
    77人看过
  •  企业能否将集体土地用于出租?
    集体土地租赁需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程序。需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请注意,未经合法程序租赁集体土地的行为是无效的,承租权不受法律保护。您可以租赁,但需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租赁程序。因为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出租行为是严格限制的,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租用集体土地的,也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续:(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3)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租用土地应当严
    2023-10-28
    150人看过
  • 能依据《土地管理法》认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租吗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中的农用地的用途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与“非农业建设”的表述存在对立性,故将该法条中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一概念理解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中的农用地”,或者说,将“农民集体农用地的使用权不得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作为第63条的一种含义是与《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用途的规定和第63条的行文逻辑相符的,因而这种理解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3款的规定以及第11条第2款的规定,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本来的用途就是非农业建设,其与“非农业建设”的表述并不冲突。从事物的性质上来说,不存在建设用地能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2023-06-12
    150人看过
  • 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否能成为建设用地?
    可以的。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条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确认所有权一、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确认所有权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认所有权的流程如下:(1)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2)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3)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4)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5)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
    2023-07-03
    228人看过
  •  非农建设能否利用自营设施农业用地?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施农业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可以用于非农建设。农业用途是指将土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非农建设是指将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目的以外的建设活动。根据《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施农业用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可以用于非农建设。农业用途是指将土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非农建设是指将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目的以外的建设活动。 农 业 用 途 和 n o n -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u s e 的 区 别 是 什 么 ?农业用途和 non-agricultural use 是指土地使用的两种不同分类方式。农业用途指的是土地主要用于种植、培育和收获农作物、养殖、渔业等农业生产活动。而非农业用途则指的是除农业生产活动之外,土地用于其他非农业活动的
    2023-09-05
    30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将于近期出台
    2009-03-18203803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记者王立彬)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将于近期出台。事关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集体土地收益分配办法也将得到明确。记者18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将于近期下发的这一办法强调了集体建设用地出让转让等流转活动遵循初次分配基于产权,二次分配政府参与原则。在总结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经验,出台和试行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益分配办法时,国土资源部将与相关部门沟通,研究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有关税费征缴和分配办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今年全国城镇工矿建设规模范围外,除宅基地、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并已经确权为经营性的集体建设用地,可采用出让、转让等多种方式有偿使用和流转。据悉,国土资源部将
    2023-06-05
    474人看过
  • 农耕地转建设用地赔偿
    土价格主要包括土让金、拆迁补偿费基础配套费土让金土条件家土使用权转移给土使用者收取费用拆迁补偿土使用者该土建筑等设施所补偿基础配套费指使该熟实施水、电、路接通所需要费用见土价格包括土让金该块非荒则土让金并土价格全部包括拆迁补偿基础配套费用.效控制征用土数量防止侵害征用单位利益新《土管理》律加强征用土审批收征审批权实行征用土由务院省级民政府两级审批别规定:务院批准权:(1)基本农田即依照土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基本农田保护区禁止占用耕所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务院批准主要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禁止般性项目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于些家重点建设项目确实避必须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经严格审批并按规定重新补划基本农田严格管理基本农田主要措施(2)基本农田外耕超35公顷比原规定占用耕1000亩(66·7公顷)批准权缩半包括同征用基本农田行(3)其土超70公顷包括耕外所土同包括征用耕35公顷其土总
    2023-03-21
    61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作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情况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5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法定条件是: 1、可以使用集体土地的情形包括: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转移土地使用权。 2、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应当向县级政府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以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用于非农建设?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
    • 属不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农村建设用地即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 建设非农业占用耕地征收补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5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保护耕地法律制度。它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就必须开垦多少与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依法交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建窑、建房、建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