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9:22:27 149 人看过

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

(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先将该诉讼情况通知公司,让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其他股东在期限内有超过半数以上股东作追认或不作相反意思表示(通知转让而不作否认,视为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又不购买该转让出资的,或仅欲以低于转让合同价格购买的,判令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如在合理期限内有其他股东表示以相同或优于该转让合同的价格条件购买该股权的,则视出让人意思表示而定。

如出让人在此期间转而与其他股东履行股权转让的,则原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其可以要求出让方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已部分履行的应作无效处理,出让人还应返还其已收取部分转让款及法定孳息。但审判实践中,法院应以受让人在审理中变更原诉请而为之,否则法院只能仅就原诉请审理,或予以驳回其要求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而不必主动干预应由当事人自由表示的私权。如经诉讼中给予一定的追认征询期限后,仍未能满足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之条件的,则该转让合同确认无效,继续履行不予支持,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亦如前述,可按无效返还及根据过错赔偿损失的原则处理。

(2)公司要求确认股东出让的股权无效。在审理中,应由出让股权的股东负责举证,在期限届满前如其能举证证明已向公司提出转让其所拥有股权并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请求,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未作购买该股权的意思表示,或其所报价格的要求劣于现股东以外受让人所出价格条件的,则该转让合同有效。此外,如公司提起确认无效之诉时,出让人所转让的股权业已登记到受让人名下,则此种情形可视为其他股东已明知,并同意该转让。该转让合同也为有效。除此两种以外,转让合同无效。由此,继而引起合同双方当事人纠纷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区分合同内外关系,受让人与出让人之间的纠纷属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公司与出让人之间的纠纷属转让合同一方当事人与合同之外第三人的关系,故一般应另行成诉,处理中按无效返还并按过错赔偿损失的原则裁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8: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是否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自己的全部或部分出资,只要股东双方就股权转让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不必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如果股东将自己的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就必须征得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和资合的双重性质,人合的因素重视股东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在审查是否征得股东同意时,应当审查以下三个方面:1.是否征求股东意见。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向公司提出转让自己股东权并征求股东意见的请求,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十)项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股东会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2.公司半数以上股东是否同意转让。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出资应当征得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但是如果转让出资的股东将转让出资的情况报告公司以后,公司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决定股权转让的情况,公司应当有股东大会决定,并应当就是否
    2023-02-07
    204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份时通知其他股东的注意事项
    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有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并且在履行该义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对象优先购买权享有主体为其他股东,故出让股东应将其他股东作为通知对象,采取有效的通知方式以保证通知能及时送达其他股东。若出让股东仅通知公司或未通知全部股东,或采取公告的方式通知,则可视为未有效通知其他股东。二、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的必备内容股东发出的通知,是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依据,因此必须尽到应尽的告知义务,即通知应具备基本内容。如果公司章程对通知内容已有规定,则应符合章程的规定,若公司章程未作规定,则该通知应至少具备以下内容:1.股份对外转让的受让主体。因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特性,股东结构的稳定对公司的管理及发展至关重要,进而直接影响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2.拟出让的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的比例。3.股份对外转让的价格。4.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如果关于优先权的通知不具备上述内
    2023-06-09
    290人看过
  • 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新公司法虽然没有禁止性规定,但从法律对有限权行使的交易同等条件要求看,已经否定了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不允许公司其他股东主张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二、在公司实践中,往往是第三人为了取得公司控制权才愿意受让股权。并且交易价格的确定也是以全部受让股权取得公司控制权为基础而考虑的。这时,股权转让已经变为随特定比例股权而存在的公司控制权的转让。从这个意义上讲,标的具有不可分割的性质。公司法要求其他股东以同等条件不仅指转让价款,而且指完整的标的。一旦允许分割标的由其他股东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三人购买剩余股权就变得没有意义,通常都会放弃购买。而出让方不仅无法卖一个好价钱后退出公司,自己持有的股权还会大大的贬值。因此不允许公司其他股东主张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3-06-05
    57人看过
  • 是否在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股东才可以转让股权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得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即可,并不需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如果已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未接到答复,应视为其他股东已同意股权转让事宜。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4-21
    445人看过
  • 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既不同意也不购买怎么处理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1、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可以对照上述规定,通过书面的形式把对外转让股权的意向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根据其他股东接到书面通知以后作出的反应,来实现自己转让股权的目的,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律师补充: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股权转让后新股东对于公司的投入及股权价值变化的情况并非合
    2023-05-06
    469人看过
  • 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过半数同意
    回答: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比较重视股东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为尽量维护公司股东的稳定,保证公司经营的延续性,所以对于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在保证股权自由转让的基础上,予以了一定的限制即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所定的过半数应如何理解?股东会的表决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人数决,即一人一票,二是股份决,即一股一票,新《公司法》对此只做了原则性的表述,实践中应如何把握?我认为,此处其他股东过半数应是指股东人数超过一半,即实行的是一人一票的人数决,而非股份决,其理由:1、根据有限公司资合与人合
    2023-06-09
    388人看过
  • 如何处理股权转让中其他股东的不合作
    毕竟股权转让需要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实践中,工商部门要求全体股东在股东决议和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如果其他股东不配合,就不会签署股东决议,更不用说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先积极协商,股权转让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股权转让协议(2)原股东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3.新股东大会的决议(主要是关于公司的修改)4.公司章程的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23-05-07
    463人看过
  • 股东向股东外的转让:股权转让需遵循哪些规定?
    股东向外部的人转让股权时,主要受到以下条件的限制,或者说,必须先排除以下这些障碍:1、其他股东有权同意或否决。《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指人数上的过半数。2、转让方股东不包括在“过半数”之内。这是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与旧公司法的一个显著不同。上条所说的“过半数”同意,是指除了转让方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过半数。3、转让方需负通知义务。即转让方需要向其他股东书面地如实告知拟转让股权的事项和外部受让方的情况,并征求其意见。如果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即使转让也是无效的。4、如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则应由不同意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这实际上是对股权向公司外部转让的一种限制条件。5、数个不同意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处理。如果不同意的股东没有达到“其他股东”人数的一半,则股权对外转让就获得通过;此时不同意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不同意的股东达
    2023-07-08
    467人看过
  • 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如何办理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受让人起诉转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以先将诉讼情况告知公司,并要求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就转让合同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在期限内半数以上同意或者不表示相反意思的(通知转让但不否认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或者只想以低于转让合同的价格购买的,责令转让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其他股东表示将在合理期限内以相同或更好的价格购买股权,则取决于转让人的意图。在此期间转让人转为与其他股东履行股权转让的,转让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股权转让合同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可以要求转让人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转让人部分履行合同的,合同无效,转让人应当返还部分转让价款和法定孳息。但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应当在审判中变更原请求权,否则法院只能对原请求权进行审理,或者驳回请求权要求进一步履行,而不能主动干预当事人应
    2023-05-07
    103人看过
  • 其他股东无异议,股权转让有效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股权转让纠纷偿还股权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聂春耕夫妇偿还转让股权款及利息77560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8月5日,原股东卢xx与新股东徐xx、万xx、卢xx签订一份东村小井扩股协议,原告共向该小井投资160万元。2005年11月20日原告万xx与被告聂春耕双方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以其持有高安市田南镇东村小井160万元股权作价150万元全部转让给被告聂春耕,当场被告付给原告80万元,尚欠原告70万元立有欠条,并书面承诺用自己的一套住宅房作抵押,被告经营了半年,后因被告未按协议还款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股权转让是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被告当场付给原告股权转让款项80万元,被告在接手后经营了半年,在此期间,其他股东既未提出优先购买权,又未反对被告接收股权转让,为此他们的股权转让合法有效;同时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所
    2023-06-09
    291人看过
  • 股东协议规定股东转让其他股东同意但不签字,该如何处理?
    公司股东转让其他股东同意又不签字处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股东调解是否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公司股东调解是否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在股东代表诉讼中,提起诉讼的股东在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中处分的不是股东自己的利益,而是公司的利益,这样的调解协议就有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比如股东由于道德风险被对方当事人所“俘获”,不以公司利益为重,在协议中随意作出妥协和让步,使公司利益受损;甚至侵害人与公司部分股东串通,
    2023-07-13
    328人看过
  • 如何通知其他股东进行股东股权转让
    股东欲转让股份对其他股东的通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股东过半数是人还是股数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转让股份的权利受到其他股东权利的限制,即其他股东可能不同意转让或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此时拟转让股份的股东与非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如过半数股东不同意或同意转让但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2023-07-08
    142人看过
  • 公司的大股东可以私自转让其他股东的股份吗
    公司大股东私自转让其股份需要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刚开的公司可以转让股份吗刚开的公司是否可以转让股份,要看公司类型。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无时间限制,但是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不是发起人则无此时间限制。另外如果公司章程有相关规定的,要按照规定办理。《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
    2023-07-22
    347人看过
  •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能否对部分转让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不能对部分转让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只能就全部转让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应当包含数量因素,且第三人以特定价格在购买特定比例的股权时,是将前述股权视作一个整体标的,其价格蕴含了对该比例股权之下能够实现的控制权的估值,仅购买部分股权,实际是对标的进行的重大变更,不符合“同等条件”。律师补充: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不应仅仅局限于相同的转让价格,而应指实质性的“同等的股权转让合同条件”,在界定时应当综合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一定的司法裁
    2023-05-06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不同意,还能向其他股东买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8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基础是股东之间互相信赖的关系,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了股权,那么其
    • 大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涉及个人权益,其他股东可以同意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4
      大股东私自对外转让股权是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确认无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受让权,大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人应当就拟转让股权数量以及价格书面告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表示不予购买的才能对外转让。否则其他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无效。公司章程一般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股东会会议通过,而对外转让股权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到工商局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
    • 股东间发生股权转让没有通知其他股东的,其他股东如何查询股权变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首先,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需要通知公司、告知有关公司机关负责人员的。因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不当然导致股权权属发生变动。股权受让方要取得转让的股权,还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股东名册上的出资额,变更工商登记。上述手续,需要公司机关的工作人员去办理。因此,股东间发生股权变动没有通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公司其他股东也可以通过公司间接了解到股权变动情况。其次,其他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他们也完全可以通过查阅章程
    • 股东间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如何转让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5
      根据公司法第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
    • 股权转让的另一种情形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如何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股权转让的另一种情形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对此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基础是股东之间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