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权力、义务与责任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2 03:10:08 417 人看过

破产管理和清算组在成立时间、机构功能、组成成员、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差异。破产管理人指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而清算组则是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要配的清算机构。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们的成立时间不同;其次,它们的机构功能也有所不同;再者,它们的组成成员有所不同,其中成员的工作报酬也有差异;此外,它们在法律责任承担方面也存在差异;最后,还有其他一些区别。破产管理人指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清算组指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要配的清算机构。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组成成员差异及工作报酬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是破产清算程序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它们在名义上都是破产清算的执行者,但在实际工作中,它们的组成成员和职责存在明显的差异。

破产管理人是由法院指定的,负责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管理财产和处理与破产清算有关的事务。而清算组则是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组成的,负责监督破产清算程序的进行,并协助管理人进行资产清算和分配。

此外,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在工作报酬上也存在差异。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而清算组的报酬则由管理人自行决定。一般情况下,清算组成员的报酬要高于破产管理人,但也有例外。

综上所述,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虽然都是破产清算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组成成员和职责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同时它们在工作报酬上也存在差异。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起着关键作用,但它们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负责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管理财产和处理与破产清算有关的事务;而清算组则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组成,负责监督破产清算程序的进行,并协助管理人进行资产清算和分配。此外,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在工作报酬上也存在差异,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而清算组的报酬则由管理人自行决定。因此,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虽然都是破产清算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组成成员和职责上存在显著差异,同时它们在工作报酬上也存在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0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管理人相关文章
  • 非破产程序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责任破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在非破产清算(qingsan)程序中清算(qingsan)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责任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张树升[内容摘要]目前,我国公司在解散后怠于清算、不进行清算,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现象大量存在,严重损害了公司清算权益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以公司法及侵权行为法为思考重点,对非破产程序中公司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责任中的几个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研究。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指出侵权行为人的规定模糊、对损害后果的认识错误、因对损害后果的认识错误而导致的对举证责任的分配出现误区、侵权责任不规范是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侵权责任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四大问题。第二部分,对侵权行为人进行研究,明确侵权行为人是对公司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并对负有清算义务的股东进行具体分析。第三部分,对损害后果及举证责任进行研究,明确侵权行为的损害后
    2023-06-14
    114人看过
  • 清算组的职责与要求:梳理清算责任
    清算组的清算责任如下: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注销清算责任公司注销与清算责任在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一种奇特的现象:当事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因找不到当事人而无法送达诉讼文书,有的案件当事人虽已应诉,审理工作也已在进行,但却发现当事人不能出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工商部门查询的结果则是该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早被吊销,或该企业法人早被注销登记,其原因则是企业未通过年检或根本未办理年检手续。而更为荒唐的是,公司在法律上虽不存在,但该公司的财产却依然存在,甚至该公司的经营活动还在进行。然而,由于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已经丧失,公司债权人无法对其提起诉讼,已经提起的
    2023-07-07
    343人看过
  • 原清算组能否担任破产清算中的管理人
    破产法确立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并规定管理人主要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但保留了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的可能。那么,解散清算中的清算组能否续任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对此,最高法院在相关规定中提出能够续任管理人的首要条件是清算组成员必须是政府有关部门、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指派的人员。此外,清算组成员还应不存在特定的利害关系”。根据上述要求,笔-者认为,解散清算中的公司股东、董事、上级主管单位等,不能以清算组成员身份继续担任破产清算中的清算组管理人成员,但政府部门人员参与破产清算属于履行公务,无需回避。对于参与解散清算的中介机构,则应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参加普通清算的中介机构。在由公司清算义务主体启动实施的普通清算中,参加清算组的中介机构即使之前与公司并无特定利害关系,
    2023-04-01
    461人看过
  • 赔偿义务人与连带责任人的区别
    一、赔偿义务人与连带责任人的区别赔偿义务人是侵权行为的侵权人,有承担赔偿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在哪些情况下受到限制1.连带责任人须履行了义务。这里的履行义务,不应限于实际履行的行为,凡能因该债务人财产利益的减少而达到债履行效果的行为,例
    2023-11-21
    467人看过
  • 破产清算后先偿还债权人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后先偿还债权人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4、适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二、公司破产后,股东是否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基于股东有限责任,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出
    2024-01-26
    293人看过
  • 企业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有什么样的区别
    一、企业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有什么样的区别企业破产管理人自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成立,在整个破产程序期间具有相应的责任。具有收获劳动报酬的权利。清算组成立于解散之后,只清理公司的资产。分配和执行财产与清算组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二、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是什么私营企业和
    2024-01-20
    189人看过
  • 破产审计与清算审计的区别
    清算审计报告的披露和合法性对于避免私分公司财产、逃避债务是关键。企业应提前进行清算审计,并向未申报的债权人披露报告,确保清算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未申报的债权人可以追究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的连带赔偿责任。 问题:如果不过公告期,有部分债权人就有可能不知道申报债权,你公司就有可能趁机隐匿债务,利用清算审计报告来注销公司,从而实现私分公司财产、逃避债务之目的。事后有关未申报的债权人发觉你公司已解散,为挽回损失,就必然会将进行清算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推向被告席,迫使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分析:这个问题涉及到清算审计和未申报的债权人的问题。清算审计是对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清算期间的收益和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而未申报的债权人可能会在清
    2024-01-05
    151人看过
  • 清算组的管理与监督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职责有: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3、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竟业务;4、支付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清偿债务后处置公司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企业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目前我国只有法人破产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给其他债务人做担保人,在债务人没有债务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就算担保人破产,也需要用现有的财产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在宣告破产之前要先履行清偿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2023-07-16
    491人看过
  • 仓储管理中保管人的责任与义务
    保管人有下列违约责任: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由于保管人原因造成仓储物损害的,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损害甚至灭失的,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2、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3、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4、逾期储存,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5、储存期满不提取仓储物,经催告后仍不提取,仓储人承担由此提存
    2023-07-20
    108人看过
  • 餐饮管理责任与义务
    法律综合知识
    餐饮管理责任和义务如下:1、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2、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3、组织职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4、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调离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或病症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2024-04-26
    399人看过
  • 破产与重组的区别,破产的特征
    破产与重组的区别体现在申请时间不一、申请主体不同、管理人的职责不同、申请目的不同四个方面。破产有四个方面的特征,即破产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存在多数债权人,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公平受偿,破产清算后可以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一、破产与重组的区别破产与重组有下列区别:1.申请时间不一。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2.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3.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4.目的不同。破产清算的目的是使破产企业归于消灭。破产重整的目的是使企业重新获得营运能力。二、破产的特
    2022-06-20
    262人看过
  •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的区别
    一、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的区别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民事义务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当事人的合法意思表示而发生,当民事主体负担某种民事义务时,他并未处于民事违法者的地位。而民事责任,作为民事违法行为的法律效果,当民事主体承担某事责任时,即意味者他已处于民事违法者的法律地位2.发生条件不同。民事义务的发生条件是民事合法行为(包括合法的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和某种适法的事实状态。而民事责任的发生条件则是民事主体实施了违反其依法负担的民事义务的民事违法行为。二、民事义务的分类有哪些?民事义务可以进行如下分类:1.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直接根据法律规定产生和而非由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如不得侵犯他人财物的义务。约定义务是指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义务,如合同债务人的义务。2.积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为一定行为(作为)为内容的义务,如交付财物的义务。消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不为一定行为(不作为
    2023-07-13
    324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与强制清算的解析与区分
    (1)清算前提的不同。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如果公司的资产大于负债,那么公司应当通过解散清算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解散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可见,公司的资产大于负债是强制清算的前提条件。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资产小于负债是破产清算的前提条件。(2)清算根本目的的不同因为强制清算的前提是资可抵债,所以强制清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梳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并不十分明晰,法律基本不对企业原来的资产处置行为进行干涉。而破产清算的前提是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目的就在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因此《破产法》对债务人资产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例如,根据《破产法》第31条及第32条的规定,管理人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在进入破产清算之前所进行的影响债权人公平受偿的资产处分行为。这是破产清算区别于强制清算所独有的制度设置,管理人一旦行使该等权利,则有可能
    2023-07-15
    418人看过
  • 如何认定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什么是清算组清算组:
    一、如何认定清算义务人的责任清算义务人一般是指公司的股东、董事等人,清算义务人要履行依法组织清算、启动清算程序的法律义务。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造成公司财产贬值、流失、灭失等实际损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
    2024-01-15
    283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 更多>

    #破产管理人
    相关咨询
    • 清算组管理人与破产管理人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具体如下: 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 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 2、机构功能不同 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重整与和解等程序功能。 3、组成成员不同 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政府机构人员;破产管理人的组成人员可以是1人,且以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为主。
    • 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30
      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机构功能不同;组成成员不同;成员工作报酬不同;法律责任承担不同;其他。破产管理人指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清算组指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要配的清算机构。
    • 什么是破产清算和解?破产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责任如何承担??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3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
    • 清算组与破产管理人有什么不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存在以下区别: 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 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重整与和解等程序。 3、组成成员不同。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公司股东;破产管理人的组成可以是1人,且是社会中介机构的
    • 清算义务人与公司财产混同,清算义务人的责任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8
      1、清算义务人与清算法人财产混同的,是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瑕疵。 2、公司解散后,如有证据证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财产混同,债权人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不得再以股东有限责任抗辩,而应当对清算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