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失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8:04:13 498 人看过

*注:本篇法规已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以前发布的部分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12月18日实施日期:2001年12月18日)废止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补充规定适用于我市农村村镇的规划建设;县城关镇、县级镇、工矿区城镇及官渡区、西山区与盘龙区、五华区结合部未设乡、镇人民政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管辖的村镇,不适用本补充规定。

第三条加强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审批程序。

村镇居民和建设单位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先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经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后,再由乡(镇)以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核发《准建证》,方可进行现场测量、定位和施工。

第四条加强村镇房屋管理。

(一)凡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房屋交易,必须持房屋产权证件和本村镇常住户口居住证明,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办理房屋交易、产权转让、宅基地附属物归属等手续,不得私自倒卖房屋,不得私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已经申请划拨过宅基地的村镇居民,原则上不得再购买他人房屋。确需购买的,应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缴纳规划建设管理费。凡属出租、出卖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再批给。

(二)城镇居民、职工、离退休人员(有本村镇居民常住户口的除外)、外地到村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等的人员,不得在村镇规划区建房、买房。

第五条村镇居民和建设单位在村镇规划区内建筑房屋,必须在领取《准建证》时,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一次性交纳“规划建设管理费”和“村镇设施配套费”。

“规划建设管理费”按不同的建设项目,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的管理以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补贴、培训等。

“村镇设施配套费”按新建、扩建房屋的建筑面积收取,主要用于村镇公共设施等的建设、维护和维修。

“规划建设管理费”和“村镇设施配套费”的收取标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在市政府规定的幅度内自定。

第六条凡处理违反《云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所得的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同级财政,专项用于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加强村镇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各村镇在建设中形成的规划、设计、图纸、图表及其它有关材料,都应按《档案法》及市人民政府有关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管理本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和建设,并应设立办公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接受县(区)城乡建设局在业务上的领导。

第九条本补充规定由昆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补充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昆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九八八年十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海府办(2008)4号发布日期:2008-1-6执行日期:2008-1-6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农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全面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促进我市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现就宣传贯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领导小组:各镇、各农场和市建设局要成立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贯彻学习。请以上各单位于2008年1月14日前将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二、宣传途径:采取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横幅、宣传栏、宣传车及校ㄡ子等途径进行宣传。各镇政府要在镇区和村庄建成区、各国营农场要在常?和工作队建成区悬挂横幅、标语、开辟宣传栏、发放《城乡规划法》校ㄡ子。市建设局要在琼海市电视台、琼
    2023-04-22
    108人看过
  •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市规划工作行政规程》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规划局、建设(建环)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海南省城市规划工作行政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已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为切实做好《规程》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该《规程》是结合我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部规范我省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工作程序和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对促进我省城市规划工作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组织实施该规程,切实将《规程》贯彻落实到城市规划的制定、审批和实施管理等具体工作环节中去。二、各地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并结合《规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及时调整规划管理机构设置,充实规划管理人员,保证《规程》的顺利实施。三、各地要尽快制定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将《规程》中规定的规划工作内容、职责和程序落实到人,实行城市规划管理行政责任
    2023-06-10
    469人看过
  •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试行办法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试行办法》的意见菏政发〔2004〕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学校: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山东省贯彻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已经发布实施。为深入贯彻《条例》和《试行办法》,尽快在全市开展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工作,保障企业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各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统筹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各级卫生、人事、财政、民政、审计、工会、工商、安全监督等部门和组织要密切配合,确保工伤保险工作顺利开展。二、工伤保险暂以县区为单位统筹,逐步向市级统筹过渡。我市境内的各类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
    2023-05-03
    118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监察厅《关于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颁布实施后,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狠抓落实,特别是针对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八条禁令》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公务员,增强了《八条禁令》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但是,在贯彻落实《八条禁令》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暴露出有的地区和部门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甚至出现了有禁不止、执令不严、量纪不准、隐瞒不报的现象,影响了《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当前,全省各族人民正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聚精会神搞建设,全力以赴谋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在这样的形势下,认真贯彻执行《八条禁令》,是关系到公务员队伍建
    2023-05-05
    440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规范我省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省劳动保障厅、建设厅、总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提出了《云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试行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维护好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云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试行办法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第一条为了规范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
    2023-08-17
    364人看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几项规定
    为贯彻实施《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现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取和使用,农户转为非农户人员的粮食差价、刻食补助费的缴纳标准和使用办法,以及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作如下规定:一、关于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取和使用1、国家建设单位经批准征用商品菜地的,由所在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按《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标准,由土地管理部门向用地单位核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2、新菜地建设基金必须用于新菜地建设,不得挪作它用,并按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1986]113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3、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和蔬菜生产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商业、农业、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新菜地的开发建设作出规划,确定菜地保护区范围,并制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4、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使用,由县级人民政府责成土地管理部门、蔬菜生产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资金使用
    2023-06-10
    300人看过
  •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企业兼并的试行办法[失效]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调整,改善企业经营机制,使优势企业得到发展,劣势企业得以有效利用,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现对推行企业兼并提出如下试行办法。一、企业兼并的原则1、企业兼并是企业实现产权合理转让的一种形式,其特征是:被兼并企业取消法人资格,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和各种合同责任,并享有被兼并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2、企业兼并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有偿转让、依法办事、有利于城市规划和生产力发展的原则。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的兼并,应从严掌握,确需兼并的,一般要保证其经营方向不变。二、企业兼并的范围和形式1、企业兼并可以是行业、部门内部的兼并,也可以是跨行业、部门的兼并;允许国营、集体和私营企业之间相互有偿转让产权;各种资产所有者可以合股购买产权;允许外地企业购买和兼并本市企业,本市企业兼并购买
    2023-06-09
    114人看过
  •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昆明市土地估价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的通知[失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土地评估结果的认定,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昆政发(1994)98号文,即《昆明市土地估价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四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修改后的条文如下:“4、土地资产评估结果必须报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后生效;涉及到国有企业资产中的土地评估结果,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撤销明显失准的结果。”二、修改后的规定从通知之日起执行,原规定的条文同时废止。昆明市人民政府1995年9月22日附:修改前的条文“4、土地资产评估结果必须报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后生效。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撤销明显失准的评估结果。”
    2023-06-10
    389人看过
  • 关于《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补充办法》的通知[失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7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劳动制度改革四个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府〔1986〕134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补充办法,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关于劳动合同制问题(一)重新就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如工种、专业对口的,不再实行试用期;不对口的,经劳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职业学校、职业中学培训毕(结)业后,工种、专业已对口的,试用期可相应缩短。(二)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初期工资,定级、调升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含特殊工种补贴)、加班工资,按本企业固定工的有关规定办理。二、关于招工问题(一)从农村招用工人、男工不超过三十周岁;女工不超过二十五周岁。招用被征地农民的年龄可按现行规定办理。(二)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和公开招工。待业人员凭待业证和职业技术培训毕(结)业证,待业职工凭职工待业证报考;其他人
    2023-06-09
    272人看过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安置办法(试行)贯彻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泸州市征地安置办法(试行)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市府发[2004]10号),针对具体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一、对部分征地的农业合作社,按人随地走原则,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于人员安置,征用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法律规定的倍数计算补偿给被征地合作社。对整社统征的农业合作社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部用于人员安置。二、被征地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常住人口,在本合作社外无固定居所的,可享受优惠房屋安置。(一)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城镇居民与被征地社员结婚或与被征地合作社原征地农转非人员在农转非前结婚,经合作社三分之二社员代表证明,夫妻长期居住在被征地合作社,并在合作社拥有自己的房屋产权,经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未分住房,也未参加集资建房的。(二)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符合上述(一)款
    2023-04-22
    182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失效]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小城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适应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特通知如下:一、要充分认识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确立“小城镇,大战略”的思想加快小城镇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缩小城乡差别,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调整我省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高效产业转移的重要途径;是改善特区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加快小城镇建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树立城乡一体化的观念。确立“小城镇、大战略”的思想,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小城镇建设。二、我省2000年前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和建设重点(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深改革,加快乡镇城市化步伐,使我省
    2023-04-22
    188人看过
  •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印刷业治安管理暂行办法》的报告
    发布部门: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印刷业治安管理暂行办法>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印刷业治安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一九八七年九月廿八日闽政(1987)6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这是贯彻国务院国发(1987)65号文件,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加强印刷业管理的重要依据,现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做好印刷业的清理整顿和发证,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我市凡是营业性的印刷、复印、替写、拍摄文件资料及晒图、印制各种料质袖章、胸章、符号、标志、旗帜等厂、社、店均应列入印刷业,按《暂行办法》管理。二、印刷物品除《暂行办法》第七条已有规定外,凡承印保密的文件、资料、图纸、证件、有价票证、证券及其他重要票证、袖章、胸章、符号自一九八八年五
    2023-04-24
    429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2年4月4日实施日期:2002年4月4日)废止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体改委拟订的《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试行。我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授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审批。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省体改委反映。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公司及公司分立、合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变更事项的审批。第三条公司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第四条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审批公司
    2023-06-09
    231人看过
  • 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7-11-1【实施日期】2007-11-1【发布单位】【文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9月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二○○七年十月三日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城镇农贸市场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农贸市场,是指有固定的经营场地、设施,主要用于农副产品零售或者批发的集市贸易场所。第三条县级以上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是城镇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规划、建设、工商、财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城镇农贸市场的设置,应当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交易、规模适当的原则,根据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第五条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提出
    2023-04-22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贯彻什么制度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4
      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居和发展的良好条件,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统筹区域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提高城市现
    • 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人民政府是什么机关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01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
      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云政发〔2011〕255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
    • 云南省昆明市规定哪些违章?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07
      第一步:非法处理。1、路面上工作的警察当场发行的简易处罚决定书,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者必须持有第三银行联),从发行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银行缴纳罚款,过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罚款金额的3%不得超过罚款金额。2、因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被路面上班的警察依法拘留汽车的,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者必须持有汽车拘留证明书。本人的驾驶执照(依法拘留驾驶执照和没有驾驶执照的本人的身份证)和汽车驾驶执照(或收据和合格证)15天内
    • 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2
      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