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原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7:44:32 402 人看过

所谓数罪并罚的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应依据的规则。纵观古今中外的刑事立法例,各国所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主要可归纳为如下四种:

(1)并罚原则,亦称相加原则、累加原则或合并原则等,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规则。

(2)吸收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采用重罪吸收轻罪或者重罪刑吸收轻罪刑的合并处罚规则。换言之,它是由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吸收其它较轻的罪,或者由最重宣告刑吸收其它较轻的宣告刑,仅以最重罪的宣告刑或者已宣告的最重刑罚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规则。

(3)限制加重原则,亦称限制并科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规则。

(4)折衷原则,亦称混合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不单纯采用并科原则、吸收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而是根据法定的刑罚性质及特点兼采并科原则、吸收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以分别适用于不同刑种和宣告刑结构的合并处罚规则。换言之,它是指以上述一种原则为主、他种原则为辅,将其分别适用于不同刑种或刑罚结构的数罪合并处罚方法。鉴于上述三种原则各有得失、难以概全,目前除极少数国家单纯采用某一种原则外,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折衷的原则。这种综合兼采用多种原则的作法,能够使上述各原则得以合理取舍、扬长避短、趋利除弊、互为补充、便于适用,综合发挥统一的最优化功能。

我国刑法典第69条的规定,亦确立了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全面兼采各种数罪并罚原则,包括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并科原则,且所采用的各种原则均无普遍适用效力,每一原则仅适用于特定的刑种。即依据刑法典的规定,吸收原则只适用于死刑和无期徒刑;限制加重原则只适用于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三种有期自由刑;并科原则只适用于附加刑。但其中,限制加重原则居于主导地位,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处于辅助或次要地位。我国数罪并罚原则的这一特点,是由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和各个刑种的实际适用状况或程度所决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69条规定,折衷原则中所包含的吸收原则、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的具体适用范围及基本适用规则如下:

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应决定执行一个死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二个以上的死刑或其他主刑。

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只应决定执行一个无期徒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两个以上的无期徒刑,或者将两个以上的无期徒刑合并升格执行死刑,或者决定执行其他主刑。

3.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自由刑即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合并处罚。根据我国刑法典第69条规定,具体的限制加重规则为以下三种:

其一,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20年。

其二,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拘役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1年。

其三,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3年。

4.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则,附加刑仍须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数罪并罚相关文章
  •  数罪并罚原则——刑法核心原则
    数罪并罚是一种刑罚方式,适用于一人犯有数罪的情况。具体适用方法是,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按死刑、无期徒刑执行。刑法规定,对犯有数罪的人,可以采取数罪并罚的刑罚方式,作为刑罚量刑的一种方法。即数罪并罚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根据《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原则具体适用方法是: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
    2023-10-05
    303人看过
  • 数罪并罚如何适用并罚原则
    刑法第69条的规定确立了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因此,在我国刑法中这三个原则根据不同刑种的特殊性都可能予以适用。1、限制加重原则的适用根据第69条第1款的规定,限制加重原则只适用于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所谓“限制加重”,在数罪总和刑罚以内进行限制,在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加重;同时,对于不同有期自由刑,法律还特别规定最高限度,即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以有期徒刑为例,如果总和刑罚不超过20年的,即在该总和刑罚以内进行限制;如果总和刑罚超过20年的,则应执行的刑期不能超过20年。在上述幅度内,法院酌情决定应执行的刑期。2、吸收原则的适用根据第69条的规定,对于数罪中判有死刑、无期徒刑的,则应执行的刑罚最终应为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对于其他犯罪仍应予以定罪量刑并在判决中予以体现,但是在确定
    2023-04-11
    195人看过
  • 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有哪些
    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立的。因此,就基本内容而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与前述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完全一致,故不再赘述。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典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该条规定,对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依特点可概括为“先并后减”。3、刑罚执行期间
    2023-04-10
    330人看过
  • 数罪并罚刑期的计算及数罪并罚遵循的原则
    一、数罪并罚的计算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一般情形下,数罪的并罚直接以上述规则处理,关键的问题是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期间又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并罚方法,因此时本罪已经被依法判决并执行了一定时间
    2023-04-22
    272人看过
  • 数罪并罚原则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数罪并罚原则有:1、吸收原则,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2、合并原则,根据刑法上'一罪一刑'原则,将数罪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3、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哪些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判决宣告以后,
    2023-07-25
    422人看过
  • 一重罪与数罪并罚的判罚原则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而一重罪处罚就是指选取其所犯罪行中较严重的来对其进行量刑。也就是从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就其中一个最重的罪名定罪和量刑,而不以数罪并罚。择一重罪和数罪并罚怎么区分,哪个严重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处罚的区别如下: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数罪并罚的具体情况:1、组织、领导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2、实施刑法第140~148条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3、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刑法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4、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
    2023-07-12
    218人看过
  • 数罪并罚相关法律法规列举
    数罪并罚法律规定有:1.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数罪并罚执行的特殊情况有哪些《刑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是针对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原判主刑刑种及刑期没有变更的情况下作出的。对于事实上依照《刑法》规定在刑罚执行中被依法由死缓裁定为无期徒刑和被依法减刑的罪犯,又发现有漏罪或重新犯罪后应如何实行数罪并罚,《刑法》仅作出部分解释,没有详尽,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司法解释。对原判刑罚发生法定改变后应如何数罪并罚的情况,《刑法》或相关司法解释应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解释。(1)刑种变更后又发现漏罪的情况。包括死缓裁定为无期徒刑后又发现漏罪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又发现漏罪两种情况。应
    2023-07-04
    125人看过
  •  "数罪并罚:同一种罪行的处罚原则"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法律规定中,将多个罪行合并惩罚的前提是行为人犯有实质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同时,同种罪行不应被视为数罪。如果一个人犯有相同的罪行,这些罪行应被视为一个罪行,而不是数罪。如果漏罪与前罪是同一种罪,应当认定为连续犯,按一罪处罚。在法律规定中,将多个罪行合并惩罚的前提是行为人犯有实质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同种罪行不应被视为数罪,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犯有相同的罪行,那么这些罪行应该被视为一个罪行,而不是数罪。如果漏罪与前罪是同一种罪,应当认定为连续犯,按一罪处罚,也就是按照其犯罪涉嫌的罪名来确定刑期。 " 数 罪 并 罚 : 同 种 罪 行 如 何 判 断 ? "数罪并罚是指在一个人犯有多个罪名的情况下,对其所犯的各个罪名进行并罚处理。而判断同种罪行是否可以进行数罪并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罪行的性质:对于同种罪行,需要考虑罪行的性质,如是否危害国家安全、是否涉及暴力等。如果
    2023-09-04
    448人看过
  • 无罪推定原则的相关法规
    刑诉法第12条将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规定为刑事诉讼制度的一条基本原则,有人据此认为中国新刑诉法采用了外国法通行的无罪推定原则,这种认识并不确切。首先,应该明确,外国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包括被告人对被控罪行有权保持沉默,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阶段均享有充分的辩护权,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举证责任,案件事实认定遵循疑罪从无,疑罚从轻原则等诸多内容,中国新刑诉法对此并没有全盘照搬,而是进行合理的取舍,确立了自己的特色。例如,根据新刑诉法第93条,第139条和第155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被告人必须回答公诉人及审判人员的讯问,因而均不享有沉默权。新刑诉法确立的无罪推定原则的主要含义有两条:第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依法独立享有对被告人的最终定罪权,具体体现在新刑诉法第12条的规定和取消了人民检察院的免予起诉决定权。值得的注意的是,这里强调的是最终定
    2023-04-22
    188人看过
  • 什么是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最基本原则是什么?
    1、重罪吸收轻罪只按数罪中最重罪的法定刑判刑,通常称为从重处罚。比如一个人既犯杀人罪又犯盗窃罪,就按照杀人罪规定的刑罚判刑。唐、明、清律在中国都是如此。2、重刑吸收轻刑将所犯数罪分别叛刑后,只执行最重的刑罚。1960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了数罪合并的两种处罚方式,首先规定了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犯罪分子有本法典分则不同规定规定的两种以上罪行,对其中任何一种都没有处罚的,法院应当分别处罚每种罪行,然后采取重刑吸收轻刑的方法。合并原则,根据刑法上的一罪一刑原则,数罪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限制加重原则,根据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所犯数罪的处罚,或者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期限。折衷原则,数罪分别判刑,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吸收、合并、加重限制等不同处罚原则:数罪中有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即只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排除其他轻刑;对于判处几个有期徒刑
    2023-08-07
    145人看过
  •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哪些数罪并罚的情形
    1、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应数罪并罚的情形:(1)、《刑法》第120条第2款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2)、《刑法》第157条第2款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的。(3)、《刑法》第198条第2款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故意造成财产毁损、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4)、《刑法》第294条第3款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的,等等。2、相关刑事司法解释中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的情形:(1)、实施《刑法》第140~148条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查处的,实行数最并罚。(2)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的,同时又有使用假币行为的,实行数罪并罚。(3)、实施《刑法》第341条的犯罪行为即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
    2023-06-12
    375人看过
  • 数罪并罚在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数罪并罚有哪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一、数罪并罚的方法有哪些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1.吸收原则:对于数罪中有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另外,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也是吸收原则的体现。2.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3.并科原则: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二、怎样处理刑法中数罪并罚根据法律规定,不同刑种的数罪并罚是: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
    2023-03-29
    127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特征及原则分析
    特征:第一,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数罪并罚的前提是一人犯有数罪。第二,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限之内。第三,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范围与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原则:一,并科原则。并科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二,吸收原则。吸收原则,是指在对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刑罚为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三,限制加重原则。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已被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并罚的合并处罚原则。数罪并罚的合并原则我国刑法第69条第3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这表明,对于主刑和附加刑,我国刑法采用合并原则。我国刑法
    2023-07-06
    1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相关规定订立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相关规定订立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3.平等自愿。平等自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平等原则,一是自愿原则。4.协商一致。5.诚实信用。一、企业劳动关系分类有哪些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成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其他。二、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2023-03-20
    28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数罪并罚
    相关咨询
    • 关于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哪些法律相关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5
      数罪并罚的原则应有: 1、限制加重原则。 2、合并原则。 3、吸收原则。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 哪些原则应对数罪并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1
      1、并科原则。并科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 2、吸收原则。吸收原则,是指在对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刑罚为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
    • 处理暴力抗拒的数罪并罚,有哪些相关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31
      第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过程中,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升格法定刑。 第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法定刑升格。 第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过程中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的,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情形之一,因而既无须数罪并罚,也无须升格法定刑。
    • 犯罪数罪并罚是指数罪并罚的原则。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0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1。吸收原则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数罪的,除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最高管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不得超过三十五年。数罪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如果在数罪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被拘
    • 数罪并罚经济犯罪中有哪些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很显然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