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是什么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09:42:08 298 人看过

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是:拟制血亲关系。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民法典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不属于拟制血亲。

一、直系亲属包括婆婆公公吗

包括。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除此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都是直系血亲。直系姻亲即配偶的直系血亲,如儿媳与公、婆。

二、继父可以继承继子女的财产吗

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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