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中,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05:17 414 人看过

现实生活中,经营性房屋越来越多。与普通的房屋征收相比,经营性房屋的征收有其特殊之处。此类房屋在征收过程中涉及到的对象不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也包括承租人,补偿项目不仅包括房屋本身的补偿,还涉及到停产停业损失、装饰装修损失等补偿项目。

房屋拆迁,承租人到底有没有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家的征收行为合法侵害了承租人的租赁权,对于由此导致的装修、搬迁、营业等损失,国家理应给予一定的量化补偿。

作为承租人,在房屋要拆迁而房屋租赁合同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可享有房租损失。

对于拆迁的补助费和安置费的问题,拆迁人对房屋进行拆迁的,应该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装修装饰的损失,该项费用一般用于补偿承租人正常经营活动中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让房屋的布局、风格等更适合于承租人所经营的行业。

停产停业损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损失,即因停产、停业使被征收人去了获得利润的机会,经济损失其实就是被征收人的利润损失;二是因征收而必须发生的一些费用。

征收活动中,承租人没有实际获得补偿怎么办?

要求征收人给予补偿,即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补偿职责,承租人有权利主张独立的补偿利益,自然可以直接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补偿职责。房屋的征收也会对承租人的利益造成影响的,承租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予以赔偿。

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及承租方均未预见政府会拆迁,当政府拆迁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租方在向承租方出租房屋时,隐瞒了房屋即将拆迁的真相,就承租方遭受的损失,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不顾承租人的反对,以其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涉案补偿协议强制拆除了涉案房屋,造成承租人装饰装修和屋内物品损失,因该损失与房屋征收行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承租人有权要求征收人给予赔偿,征收人也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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