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50:30 123 人看过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的一种具有监督性质的检查制度,它既是一项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同时又是一项有效的法制手段。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有关组织反映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应当在市场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由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内监督抽查,且上级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重复抽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质量监督相关文章
  •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矿成立安全监督检查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2名,负责全矿每天每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人。2、安监办直接受矿长领导,对违犯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责任者进行追查,帮教和处罚。3、安监办不定期下井,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岗,每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3次,每次下井检查均要作下井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三违者发出整改通知单和三违处罚单。4、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安监办负责组织追查,并作好专题记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重大事故提交矿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追查)。5、对安监办的工作及工资报酬考核,只与安全工作及其安全效果挂勾,不与生产任务挂勾,以确保其安监质量,实现矿井安全目标。
    2023-06-06
    225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程序
    产品质量监督
    1、法定检验机构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依据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定期监督检验计划或监督抽查计划持监督检验委托函或介绍信,按法定程序实施抽样,并按规定详细填写抽样单;2、法定检验机构依据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相关标准对样品实施检验,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检验报告;3、检验报告及时寄(送)相关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4、企业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的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安排复检,并作出复检结论;5、所有监督检验的检验报告副本交市局监督科,由该科对检验结果进行后处理。一、企业、个人、团体和执法部门委托检验业务受理程序1、由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委托(含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和检验要求);2、提供样品并填写委托申检单;3、样品接收人员协助客户填写委托检验单,必要时与客户商定有关样品的检验要求、验讫样品处理
    2023-03-26
    423人看过
  • 产品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
    2023-06-05
    87人看过
  • 建立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
    《江西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近日在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该条例在林产品内涵外延、林产品产地、林产品生产、林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江西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森林资源丰富,林产品种类繁多,是全国林产品重要供应基地。在越来越多的林产品走向市场、走进千家万户的同时,林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部分林产品生产者受利益驱动,不按质量标准生产,致使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等。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的出台,不仅弥补了江西省林产品质量安全立法的空白,而且使江西省成为继湖南省之后,第二个出台林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法规的省份,走在全国前列。条例指出,所称林产品指源于林业的初级产品,即在林业生产活动中获得的植物、野生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同时,条例第四条明确了林产品实行名录管理,借助名录来区分林产品和农产品,从而划清林
    2023-06-06
    410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
    产品质量监督
    1.产品质量抽查制度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
    2023-06-06
    349人看过
  •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四川省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规范检查程序,减轻企业负担,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内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销售活动中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统一监督检验和定期监督检验。第四条市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区(市)县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本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在报经市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区(市)县政府部署抽查的,应报市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市和区(市)县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对用户、消费者、有
    2023-04-24
    82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质量监督是指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持续监测、评估和控制的系统性过程。其目的在于确保产品符合特定的标准、规范和客户期望,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满足市场需求。 质量监督包括对原材料、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的全面检查,通过采取各种质量控制手段,例... 更多>

    #产品质量监督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3
      《》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一规定就是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状况的公告制度。为便于社会了解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抽查的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的对重点产品质量的知情权,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发布全国的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在全国性
    •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什么监督检查制度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
    • 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制度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1
      《》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一规定就是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状况的公告制度。为便于社会了解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抽查的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的对重点产品质量的知情权,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发布全国的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在全国性
    • 如何落实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制度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8
      《》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一规定就是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状况的公告制度。为便于社会了解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抽查的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的对重点产品质量的知情权,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发布全国的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在全国性
    • 怎样解释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状况的公告制度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一规定就是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状况的公告制度。为便于社会了解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抽查的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的对重点产品质量的知情权,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发布全国的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在全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