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15:46 54 人看过

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订立行纪合同,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行纪合同因委托事项(标的)不同,其合同的内容也各有区别,但总体而言,订立行纪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明确合同主体

签订行纪合同首先应明确合同主体,即委托人与行纪人的名称(姓名)以及单位、地址、职务(职业)联系电话等。

(2)委托事务的种类(合同标的)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要办的事项。如是寄售还是代购、代销?并提出具体要求。

(3)价格

主要指所行纪的货物或劳务等价格。行纪事务为代销代售的,应明确最低或最高费用标准。

(4)行纪事务的具体要求

主要指对行纪货物或劳务的要求。如行纪内容为购销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如行纪内容是劳务的,其具体要求也应详细明确。总之,具体要求越细越好,防止在具体要求中用那些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词语。如一堆、一车、一捆之类用语。

(5)酬金

在合同中应明确行纪人应得的酬金数额、给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6)保管责任

在合中应载明委托人要求行纪人在购销货物时的保管责任,特别是在寄售货物时,须对所寄售物品情况详细明确于合同条款中,除应明确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外,还应对包装、瑕疵等情况予以明确规定。

(7)违约责任

行纪合同当事人双方对违反合同义务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方式应予以明确规定,以防止发生合同纠纷守约方、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处理时无所遵循。

(8)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是指在合同中应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是选择到某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应具备哪些条件要订立合同
    订立合同需要具备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主体应当是适格主体且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合同的内容需要符合公序良俗;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等。订立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订立合同应当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才可以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民法典规定了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2)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民法典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
    2023-08-12
    165人看过
  • 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应具备哪些要件?
    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具备要件为:1、须为买卖有市场定价的证券或其他商品;2、委托人不禁止介入;3、须行纪人尚未对第三人卖出或买进。一、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居间的业务范围较广,除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因而婚姻介绍不属于居间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进行调整。(二)合同的标的不同。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不是一般的劳务,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为一定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实施是委托人与行纪人订立行纪合同的目的所在,故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居
    2023-03-05
    196人看过
  • 哪些条款是租赁合同必备的?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住所;2、房屋的座位、面积、装修及设施;3、租赁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及交付方式;6、房屋维修责任;7、转租协议;8、变更和终止合同的条件;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含有的条款对轮侯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住宅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应当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宅补贴协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予以发放租赁住宅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因保障方式的不同,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双方也有一定区别。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应与住宅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签订补贴协议,与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廉租实物住宅的家庭应与房屋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按期交纳租金。租赁住宅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宅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宅补贴的情形
    2023-07-03
    330人看过
  • 合同需要那些必备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3、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4、质量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
    2023-03-26
    284人看过
  • 抵押借款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担保合同应列明哪些内容
    一、抵押借款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1992年12月31日司法部发布、施行的《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程序细则》规定:抵押贷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一)借款人、贷款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合同签订日期、地点、合同生效日期;(二)贷款的用途;(三)贷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四)贷款的支付及偿还本息的时间、方法;(五)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处所、使用权属及使用期限;(六)抵押财产现值;(七)抵押财产及其产权证书的占管方式、占管责任、毁损和灭失的风险负担和救济方法;(八)抵押财产投保的险种、期限;(九)抵押财产的处理方式和期限;(十)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和期限;(十一)借贷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违约时,贷款人可以申请公证机关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的抵押财产。二、担保合同应列明哪些内容1997年12月
    2023-02-18
    464人看过
  • 施工合同争议仲裁条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仲裁条款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纠纷发生前后以其他书面形式达成的仲裁协议”。因此,仲裁条款作为仲裁协议的一种形式,将双方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合同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主要条件如下:1。仲裁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述。仲裁条款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直接订立的仲裁协议,是双方同意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鉴于施工合同双方在发生争议后难以达成仲裁协议解决争议的事实,施工合同订立时往往以书面形式形成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第三部分关于合同争议解决的选择性仲裁条款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其解决方式:(一)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条款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023-05-07
    324人看过
  • 借款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以及借款是否必须写书面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借款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在民法典中有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借款是否必须写书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原则,自然人之间借款对合同形式另有约定的为例外。1.出借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三、借款合同的签订流程是什么借款合同的签订流程如下:1.
    2023-04-11
    500人看过
  • 在外汇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事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需要使用外汇借款时,均可以申请外汇借款。但借款人必须具有以下条件:(1)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合格的领导班子以及完善的财务制度和业务规章制度;(2)持有贷款证;(3)使用外汇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持有有权部门批准使用外汇的文件;(4)有外汇收入或其他外汇来源,具有偿还外汇的能力;(5)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06-09
    353人看过
  •  “首要分子”应具备哪些必要条件?
    该段内容讲述了确定首要分子的必要条件。首要分子必须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担任组织、策划和指挥的角色,并且针对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而言。不是从事集团犯罪或者聚众犯罪,只属于一般合伙犯罪的,即使起着主要作用,也只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不构成刑法规定的首要分子。确定首要分子的必要条件是:1.首要分子必须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担任组织、策划和指挥的角色。2、首要分子是针对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而言的。不是从事集团犯罪或者聚众犯罪,只属于一般合伙犯罪的,即使起着主要作用,也只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不构成刑法规定的首要分子。 首要分子角色:从事集团犯罪或聚众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根据该罪名,首要分子通常会被判处更严重的刑罚,因为他们在该犯罪行为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要分子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具有领导地位,能够对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进行策划、组织、
    2023-08-26
    294人看过
  • 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条件有:1.存在违约行为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是基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的行使。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应当说除了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够继续履行。一、合同履行方式的实行需要注意什么合同履行方式的实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自己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请尽量通过银行结算,现金结算涉及经办人签收,签收效力上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2.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请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您可
    2023-06-22
    487人看过
  • 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甲方(指投资者,下同):姓名(或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乙方(指证券公司,下同):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第二条合同应载明订立合同的目的和依据。第三条合同应对融资融券交易所涉及的信用账户、融资与融券交易、担保物、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强制平仓等专业术语进行解释或定义。第四条合同应载明甲乙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一)甲方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载明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具有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二)甲乙双方均自愿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甲乙双方用于融资融券交易的资产(包括资金和证券,下同)来源合法。甲方向乙方提供担保的资产未设定其他担保,不存在任
    2023-04-21
    222人看过
  • 勘察设计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1、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2、勘察或者设计的质量要求。3、勘察或者设计费用。4、双方相互协作条款。一、房屋质量检测标准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房时应该达到以下质量标准:(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什么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
    2023-04-05
    147人看过
  • 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应怎样签订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明确合同的签订地点,有两个作用:1、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有利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查明与签订地点相关联的事实情况。有利于查明案情;2、有利于确定管辖地和管辖机构。所以,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的签订地点就是合同签订地,而且需要
    2023-06-22
    351人看过
  • 纪检立案必须要具备三个条件
    纪检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是:行为人有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呈批报告,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调查。纪检立案必须满足哪些条件需同时具备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两个条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以立案。同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八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呈批报告,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调查。立案审
    2023-08-03
    22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应该由谁签订,应该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
    • 竞业限制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 3、竞业限制期限; 4、竞业限制补偿; 5、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
    •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基本条款, 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分别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一)《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 市应当必备哪些条款?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
    • 借款合同必须具备哪些形式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2
      借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等有关材料均为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形式由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