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具体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1:13:26 248 人看过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承包人取得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利,包括对承包地使用、收益等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8: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受让一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继受取得,而不是原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始取得,是农民家庭通过承包经营合同的设立而取得,法律规定应当进行登记。对于通过互换或者转让继受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也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也取得该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占有、使用及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主要价值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承包方最主要的效力。(2)自主经营权。承包方有权自主组织农
    2023-04-13
    36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享有以下权利: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一、有林权证的土地纠纷'法律确认的对森林、林地所享有的权利。那么林权证跟土地证的纠纷区别有哪些,包括对森林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理权以及对林地的使用。林权证权。中国森林主要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厂矿、农场、牧场等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地方种植的树木,归种植单位所有。全民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集体所有。农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和集体组织指定的地方种植的树木,归农民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
    2023-03-06
    405人看过
  •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啊?经营范围是什么?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的法律特征:1、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根据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订立承包合同而产生。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承包合同确定。3、承包经营的客体是土地,包括种植业用地、林业用地、畜牧业用地和渔业用地。4、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以使用和收益为主,是以土地为基础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获取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有:1、坚持土地流转与土地确权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设施农业相
    2023-08-10
    15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这种合法使用权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发包方是发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在发包前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具备发包人的资格;第二,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是依法(政策、法律、合同)取得。合法取得了承包经营权,即对承包土地享有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非农户是否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非农户是可以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主要适用于农村村民的,但有一些土地是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的方式来承包农村土地的,非农户是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承包土地的,在办理权属证书后,就取得这些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2023-08-05
    92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经营权流转怎么办理
    1、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2、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3、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登记。4、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5、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的问题如何处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法定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剥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做法。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擅自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的行为应予查处并退还款项。乡村组织应将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归还原承包农户,由其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流转。各地不得为租赁土地的企业和大户利益,而侵犯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协商,是由发生争议的土
    2023-08-06
    236人看过
  • 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过户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
    2023-07-07
    149人看过
  • 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1)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2)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3)承包期限届满,承包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律师补充: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2)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3)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涉及界址范围、面积
    2023-05-06
    107人看过
  • 村集体有权利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一、村集体有权利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吗农村经济集体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例如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第六十四条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二、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
    2023-06-17
    4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
    一、农村土地承包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流程如下: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四十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什么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作用:1.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2.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3.有利于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发展现代农业;4.有利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5.解决农村的土地承包原始
    2023-05-06
    99人看过
  •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谁是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村民是集体组织的成员。基于成员权,每个村民都享有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农村福利的性质。每个村民都有一份,这是村民生存的民事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对象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属于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哪办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哪里办理呢?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
    2023-07-04
    28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哪个群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常被称为村民。村民是集体组织的成员,基于成员权,每个村民都享有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农村福利的性质,无论长大、年轻、男女,每个村民都有一份,每个人都有一份,这是村民生存的民事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对象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属于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长期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
    2023-07-04
    405人看过
  • 怎么入股承包的土地经营权
    一、怎么入股承包的土地经营权1、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以股份方式投入到公司中,农民根据自己的选择,既可成为公司员工,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选择外出打工,不参与土地经营。2、入股农民(股东)可以凭借拥有的公司股份,按股分红。3、公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法人财产,投资经营,获取利润,从而实现农民增收。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
    2023-05-06
    42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中涉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抵押吗?
    很高兴回答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中涉及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抵押这一问题,以下就是最佳答案:当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原则上禁止设立抵押,但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下允许抵押,即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可以设立抵押。目前对是否应允许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抵押融资争议较大,但一般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还是会受上述条件限制。新的规定出台尚需时日。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出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置的下列权利才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023-08-08
    33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一、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进行分割?(1)可以,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应分两种
    2023-02-21
    33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民法典规定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 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家庭承包经营: (1)发包方权
    • 土地承包经营与土地承包经营有什么不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土地承包一般是指与土地所有者(比如村集体)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将经营权又转给他人的方式就叫做土地流转..。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被出质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4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但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质押权。
    • 承包土地经营权核算具体内容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7
      承包面积的确定是确权工作的核心。承包面积主要是根据二轮承包资料确定的。对于二轮承包资料完善的村组,先按照二轮承包资料确定合同面积;在此基础上,再与计税面积(或粮食补贴面积,下同)核对,合同面积一般应等于计税面积。如果不等,需寻找原因,剔除不合理部分或增加面积。当合同面积大于计税面积,分为实际减少和藏田两种情况,实际减少应按照小者确权,藏田应按照大者确权。当合同面积小于计税面积,分为实际增加和骗取补
    • 具体如何撤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6
      1、撤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是:承包方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承包方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征用、占用承包土地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三)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