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权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该如何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9:50:11 362 人看过

1、如果借条是借款人本人签字,这个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借条中,借款人把债权人的名字写错,出借人应当及时纠正,如果没有发现能够及时还款也无所谓。

3、如果债务人以不是债权人的名字为由不还借款,具有诈骗嫌疑,可以向公安局报案。

只要借款人确实实际取得了这笔款项,就应当负清偿义务。至于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与实际出借资金的人不相符合,不成为借款人的抗辩理由。

但是,借款人向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完成清偿义务后,实际出借人向借款人再要求清偿的,可能就需要打官司了。

抵押权人与债权人

在抵押担保中,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在处理抵押权人与债权人不一致时债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的请求时,法院有两种不同的处理办法:

1、由于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不一致,不支持债权人的请求;

2、若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实质上构成主合同与从合同关系,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抵押权担保之主债权,则支持债权人的请求。

可见,在抵押权人与债权人不一致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自己是抵押权人时,债权人将面临抵押权无法实现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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