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不是可以写居住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7 14:19:45 204 人看过

一、遗嘱是不是可以写居住权

遗嘱是可以写居住权。房屋是被继承人所有的,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设立房屋的居住权,设立居住权,也属于遗产处分的一种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以合同设立的居住权的规定,即可以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但居住权的设立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二、民法典中户口所在房产是否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户口所在的房产并不是就直接有了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居住权的设立需要签订居住权合同并进行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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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15日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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