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对起诉离婚的证据进行审核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8:12:28 198 人看过

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做出取舍。

起诉离婚的证据是怎样

1、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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