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业用地有哪些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0:52:06 157 人看过

1.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俗称“吃饭田”、“保命田”,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对于基本农田有“五不准”;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除外)。

2.不得超越土地利用规划

各地区国土资源部门都会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会规定土地用途,明确土地使用条件,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土地;此外还会确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等做出具体安排。

该怎么做:休闲农业开发必须要明确当地土地规划中其园区所占土地的用途,符合规划使用条件的要积极争取土地建设使用指标,以满足休闲农业园区对建设用地的要求。

3.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

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等用地须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而非按农用地管理。

进行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就必然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设施兴建之前为耕地的,非农建设单位还应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这在无形中既增加了休闲农业开发建设成本,而且也使得农业休闲开发变得更为复杂,甚至会使部分休闲农业夭折。

如何规避这些限制

有些人在休闲农业开发中,可能会使用以下六种方式来规避休闲农业用地限制:用设施农用地的名义直接进行餐饮住宿的建设;以建设临时生产用房名义进行修建;修建水泥柱,将建筑物腾空,以满足不破坏耕作层的要求;修建木屋或钢架房,即使查处也能低成本拆除;以建设温室大棚的方式建餐厅;用可移动的集装箱和房车进行餐饮住宿活动。

但是,以上方式为规避政策的监管,打了“擦边球”,碰触了土地使用政策的红线,从根上将不仅无法规避休闲农业用地的限制,还隐藏着很大不确定性和风险。

最合法安全的方法就是通过立项审批,申请建设用地,这当然也是最困难的方法,拿地费用也相对很高。

哪些地可作为休闲农业用地

1.农民自有住宅、闲置宅基地

惯性思维:在休闲农业园区中常常存在一些村落,开发者的惯性思维常常是将这些破旧的房子拆掉重建,而不是根据现有的基础进行改造和装修。殊不知这不仅破坏了乡村田野的原始风味,而且也在无形中增加了开发者进行酒店住宿土地审批的难度和建设成本。

正确做法:农业部等部门《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支持农民发展农家乐,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可用于休闲农业,因此在进行休闲农业开发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农民自有住宅、闲置宅基地。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是什么: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

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3.四荒地

具体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属于现行经济环境中未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土地。

使用期限:“四荒”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国家政策: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农业部等11部门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中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对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利用“四荒地”发展休闲农业,其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指什么:指休闲农业项目建设确有必要占用耕地时先行在异地垦地,数量和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作建设用地。

转换方式,具体政策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来规范。如:

数量上——异地垦地与当地占地面积之比,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为3倍、4倍、5倍。

质量上——保证新垦地总产量大于所占地原产量

异地可以是本乡镇、本区县,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也可跨省区实施。这应该是既保证18亿亩耕地只增不减,又保证必要的建设用地供应。当然还有许多具体政策要进一步研究,比如垦地与生态保护的问题、操作中的管理监督问题等。

5.其他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提出,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0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怎么获取休闲农业项目开发的土地
    如何获取休闲农业项目开发的土地?摘要:进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开发,除了农民自发在自家田地上进行的农家乐经营不涉及土地使用经营权问题外,其他形式的乡村旅游休闲农业都与农村土地问题息息相关,那么问题来了,获取土地使用经营权(土地流转)的模式有哪些呢?进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开发,除了农民自发在自家田地上进行的农家乐经营不涉及土地使用经营权问题外,其他形式的乡村旅游休闲农业都与农村土地问题息息相关,那么问题来了,获取土地使用经营权(土地流转)的模式有哪些呢?一、同集体农户内部进行土地转包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土地转包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无需经发包人(村集体)许可,但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经营不足一年的除外,将承包地交由他人经营的,由于经营人通常是土地承包人的亲属,
    2023-05-04
    311人看过
  • 海南省闲置农业用地处置规定
    第一条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加快处置闲置农业用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通过出让、合作、承包、出租以及其他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等土地使用权人内部承包的除外),实际连续占有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农业用地满1年以上,未按约定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且没有改变农业用地性质的土地,应当认定为闲置农业用地。第三条国有闲置农业用地的处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集体所有闲置农业用地的处置,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土地所有权人实施。权属不清的闲置农业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土地权属后,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置。第四条依法以出让、合作、承包、出租等方式,取得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农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发利用,或者合同、用地批准文件没有约定开发利用期限,但自合同或者用地批准文件生效之日起,全部或者部分土地连续
    2023-06-10
    67人看过
  • 如何处理设施农业用地的闲置
    如何处理不再用于设施农业的土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通知》的要求,不再用于设施农业的土地必须恢复原状,不得非法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农业、畜牧业、农垦)部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设施农业生产不断增加,土地利用面临新的形势和需求。为完善土地利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农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为生产服务的农作物生产、护理用房、农资、农机存放场所,以及与生产直接相关的干燥、分类包装、保鲜贮藏等设施用地;畜禽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用地和粪便处理、检验检疫等直接相关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肉类加工用地。二是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利用一般耕地,无需实行占补平衡。
    2023-05-08
    204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有哪些,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
    竞业限制条款体条款如下:(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道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2)竞业限制的区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随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和区域应以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区域为限;(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协议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大缩小,甚至失业,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用人单位可以在实践中与劳动者协商确定。(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吗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8-07
    41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限制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限制有哪些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限制如下: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3.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二、土地流转的积极意义1.有利于提高和稳定农民收入。土地流转一份收入,给企业打工又一份收入,两份收入加起来,肯定比过去自己经营的时候要高,否则农民也不会把土地流转出去。而且,这种收入基本上没有风险,是稳定的。2.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提高
    2023-10-24
    440人看过
  • 农村闲置土地的有效利用方法
    农村闲置土地怎么利用如下:1、农户自愿将耕地或宅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一般由村集体统一收购闲置土地,再租给开发商,对于发展旅游项目的租期一般在20年左右;2、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在按有关规定获得资金补偿后,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当地部门,再转交给建设方;3、即土地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地的使用权转包给第三方,转包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闲置的土地怎么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
    2023-07-03
    233人看过
  • 农民户口来到城市,农村土地还有哪些限制?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转为非农业户口后,无权使用,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应退还承包商重新发放。农村户口迁出家里的房产土地怎么办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户口迁出后,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损坏不能利用的,是会由该集体无”偿“收回的;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该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2023-07-07
    368人看过
  • 法定退休年龄限制有哪些?
    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如下:(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法定退休年龄2021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六十岁,女性干部五十五岁,女性工人五十岁。如果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职工,男性五十五岁,女性四十五岁,连续工作的年限或者工作的年限在十年以上的,可以申请退休。如果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作或者已经工作十年以上的,经过医院的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职工
    2023-07-12
    478人看过
  • 农业设施用地可用于哪些农业项目?
    农业用地主要可以经营以下项目:1、耕地:严格控制占用,可以从事旅游相关的生产;2、林地:近林不进林,灵活开发;3、低丘缓坡地:点状供地,垂直开发;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量小可直接入市;5、宅基地:量大可做文章多。农用地转用办理条件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户主提出转用申请交由村、社签字,规划内应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并交由乡镇审核,乡镇审核通过的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并颁发《建设用地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
    2023-07-14
    316人看过
  • 2024土地闲置有关规定有哪些
    土地闲置有关规定有哪些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使用土地的,要交纳闲置费用,如果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可以回收土地。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中
    2023-12-22
    352人看过
  • 重庆农村宅基地买卖有哪些限制条件
    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2、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
    2023-04-03
    168人看过
  • 集体用地的用途和使用期限的限制有哪些?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广州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细则或年内出台广东2005年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但实际操作中,公开流转的农村集体用地量非常小,大部分
    2023-07-05
    17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受到哪些限制?
    农村宅基地转让受到限制,转让主体必须为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能进行宅基地转让,此类情况为有效协议。如果是将宅基地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那么宅基地转让协议是无效的。农村宅基地转让受到限制,要求转让主体为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能进行宅基地转让,此类情况为有效协议。如果是将宅基地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那宅基地转让协议是无效的。 农村宅基地转让限制有哪些?农村宅基地转让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转让对象限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由农村居民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非农村居民。2. 转让用途限制:农村宅基地的转让用途必须为住宅建设,不能用于非住宅建设。3. 转让价格限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价格由当地政
    2023-08-27
    416人看过
  •  公司对退休员工有哪些限制?
    本文介绍了企业在雇用退休员工时需要签订的《退休返聘协议》,并指出这类员工无法参保。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企业和员工需要友好协商医药费用支付方式。对于超龄人员,企业会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如技术型人才、后勤保障人员或行政人员。对于超龄人员,企业需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协议》,并为员工购买商业险,管理上要倾向非常规情况。1.雇用退休员工时,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根据社保局的规定,这类员工无法参保(社保机构停止参保)。2.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无法按照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用需要企业和员工友好协商。但企业无需全额支付医药费用。3.如遇见纠纷属民事纠纷,非劳动法范畴。企业会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一般如下:一是技术型人才,如技工、总工这是与经验资历是分不开的;二是后勤保障人员,如保洁、普工等;三是行政人员,如政府退休下来的人员。对于超龄人员,不适用《劳动法》,因此如录用:一是需要与其
    2023-08-28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工业用地转让限制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国家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
    • 有哪些农业用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如水库、闸坝、堤埝、排灌沟渠等),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 农民闲置土地的新规定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7
      闲置土地的主要问题
    • 农村小企业有优先使用集体闲置地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集体公共利益的,村办企业可以优先使用闲置土地的。
    • 竞业限制条款有哪些,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2
      竞业限制条款体条款如下:(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道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2)竞业限制的区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随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和区域应以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区域为限;(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期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