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跨行政区域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上级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指定管辖或者直接侦办,打破地方干扰和保护。
刑事诉讼法关于制定管辖的分类
1.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
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交界处,而两个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的界限,犯罪地不能确定,这样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
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包括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因案件在该人民法院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1]
处理方法
刑事诉讼法实践中对于管辖有异议后指定管辖的案件,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在对该案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交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该公安机关移送相应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二是被指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报请其上一级公安机关与该市中级法院协商后,中级法院指定该市某基层法院管辖,并通知与中级法院对应的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再通知相应的基层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23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18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第19条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22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
什么案件由省公安厅管辖
210人看过
-
2024吉林省公安厅重大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342人看过
-
哪些案件需要由省公安厅处理?
372人看过
-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管什么
500人看过
-
公安联考多少分能进省公安厅
326人看过
-
甘肃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494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贵州省公安厅对治安处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9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 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应该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告不同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和民事强制措施的训诫。 2.罚款。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惩戒其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一般在1元以上、200元
-
安徽省司法厅管辖范围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9安徽省司法厅主要职责是:管理监狱和劳动教养(戒毒)工作,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管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等。信息来源ggw/scftin/ m=abo
-
辽宁省公安厅哪个部门管经济案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91、经济案件通常由公安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 2、如果是民事关系中的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关系范围,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解决。 3、经济纠纷有两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一是经济侵权纠纷。 4、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协商调解,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侵权的经济纠纷,虽然也可以协商申请仲裁,调解等,但是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针对案件情节带有犯罪嫌疑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
贵州省公安厅侵占罪立案标准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8贵州省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司法解释标准是一万元以上,部分地方立案标准为五千到两万以上。
-
经济犯罪。什么条件才能到省一级公安厅处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3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其中包括两大类,多个,需要具体罪名具体认定。经济犯罪的两大类: 1.《》第二编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刑法》第二编第五章:。上述两项只是两大类犯罪类型,在罪名认定和具体量刑中不能使用,只作为犯罪类型的具体分类。在这两项犯罪类型中,包括很多具体的罪名,在认定罪名和量刑中,需要按照具体的罪名确定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