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哪些类型民间借贷分为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7:02:33 415 人看过

民间借贷包括借和贷两个部分。传统的民间借贷以借为主,多以亲情、友情为纽带,主要表现为个人之间;而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按照一定的利益标准和条件私下进行资金余缺调剂,民间借贷更多的形式为贷。借款时往往出于感情,没有任何手续;而贷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监管之外,使民间借贷具有隐蔽性、分散性、情感性、复杂性等特点,催生了民间借贷案件的发生。

一、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纳入了民间借贷的范畴,受到法律保护。在此之前,司法实践一直将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排除在民间借贷之外。然而,参与企业借贷的主体,有的是出于自身资金需求,有的是出于放贷赚取利润为目的。前者是普通的企业借贷行为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只要对借贷程度和借贷规模予以适度管控即可。后者出于营利的目的从事企业间借贷,存在较大的风险和投机性,出现问题后对国家整体的经济秩序影响较大,在规制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借款是否为企业自有资金。如果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信贷资金,又转贷给其他企业牟取利益,借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或者企业将向其他企业所借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进行转贷牟取利益,借贷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此类企业间借贷应当认定为无效。(2)企业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借款项用于犯罪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仍然提供贷款的,也应认定为无效。(3)企业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所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二、民间贷款受法律保护吗

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公民个人与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具体规定有:

1、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

2、合法的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

3、合法的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

5、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6、合法的民间借贷不包括企业之间借贷,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企业之间借贷因违反金融法规而属于无效。但是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贷合同相关文章
  • 怎样区分民间借贷与借贷型诈骗?
    借贷型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最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借贷型诈骗是诈骗罪中的一种,通常是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贷款人,使贷款人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产。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实务中,可以通过综合分析行为人的客观行为表现推定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指出,行为人具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
    2023-03-10
    486人看过
  • 民间借贷有哪些分类及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一、民间借贷的分类民间借贷包括借和贷两个部分。传统的民间借贷以“借”为主,多以亲情、友情为纽带,主要表现为个人之间;而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按照一定的利益标准和条件私下进行资金余缺调剂,民间借贷更多的形式为“贷”。“借”款时往往出于感情,没有任何手续;而“贷”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监管之外,使民间借贷具有隐蔽性、分散性、情感性、复杂性等特点,催生了民间借贷案件的发生。(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即民间个人借贷,是自然人之间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通过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法律行为。我国是典型的“乡土社会”,传统文化中有很强的家族血缘意识,加上亲朋好友之间互相了解,交易成本低,从而为民间借贷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产生的社会基础关系复杂多样,有的基于亲情,有的基
    2023-06-01
    173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形式有哪些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民间借贷的形式有哪些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如下:1、企业集资型借贷。企业集资型借贷主要分为企业集资和社会集资。企业集资,主要是企业向股东、职工借债或以入股的方式筹措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有部分企业向员工收取所谓“工作保证金”,一方面稳定员工工作和防范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也达到集资的目的;还有些企业委托职工以个人名义,用个人房产作抵押取得贷款后由企业使用,利息由企业支付;企业集资的利率、股息一般相当或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社会集资,主要是一些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由于暂时资金周转不灵,面向社会进行季节性集资。也有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逃避一些正规的规费,或因为不具有开发资质,将社会购房者编造为本企业职工,进行虚假集资建房,购房者所交首付款成为建房的集资款项。还有基层政府出面融资,是指为保证行政区域属下的重点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以政府名义向特定对象集资。2、低利率互助型借贷。这种形式也就是民
    2023-06-01
    420人看过
  • 民间借贷有哪些纠纷,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一、民间借贷有哪些纠纷?1、因诚信缺失而产生的纠纷。诚信缺失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在借贷中的主要体现是:(1)借款之前就已经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虚报自己的经济能力,达到借款目的;(2)借款人不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而是转借他人或用以高风险投资如炒股、博彩、或赌博;(3)为了骗取出借人的借款,订立自己无法按期履行归还义务的还款期限;(4)到期不还故意拖欠。2、丧失还款能力而产生的纠纷。这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又一主要原因。特别是在金融风暴或经济危机时期,相当普遍的借款人向民间大量融资投向比较大的项目,如采矿、地产、船舶运输等,一旦大经济形势变化,资金链断裂,风险大幅度上升,还款能力逐步丧失。3、出借人为追逐高额利润而引起的纠纷。出借人追逐高额利润,出借人只考虑以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的利润,没有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偿。4、没有相应的担
    2023-06-20
    484人看过
  • 民间借贷是什么,有哪些特点,民间借贷合法吗?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二)民间借贷有哪些特点?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2、民间借贷是一种合约行为。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
    2023-02-21
    175人看过
  • 应对民间借贷的几种方法
    应对民间借贷的方法:债权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和诉讼等。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的,还可以选择起诉。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降低民间借贷风险的几种方法有:须有借贷合意的凭证、记载内容应详尽、保管好借款交付凭证、可以由公证处公证、及时中断时效等。一、出借人与借款人须有借贷合意的凭证,例如借款合同、借条等;二、借贷合意的凭证记载内容应详尽,包括双方信息、借款金额、利息、归还日期、用途、借款日期、违约金、借款人签名等内容,也可约定借款人如不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出借人为主张还款而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三、建议保管好借款交付凭证(如现金交付,可由借款人出凭据或在借条等载明,如银行转账,保管好转账凭证);四、如借款人系自然人且已婚,建议出借人要求
    2023-07-26
    464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贷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 更多>

    #借贷合同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型诈骗与民间借贷有哪些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近几年,借贷型诈骗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尤其是在江浙沪等经济发达地区,民间借贷盛行。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在2016年共接收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的借贷型案件10余件,此类案件往往涉案数额巨大,被害人人数众多,处理不当易演变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从今年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借贷型诈骗的案件分析,有不少的借贷型诈骗案件因为证据不足或事实存疑没有批准逮捕,有些案件不捕处理后被害人难以接受,多次上访。因此如
    •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有哪些种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31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为: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且需要通知债务人。
    • 民间借贷规则原则有什么?民间借贷的种类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通过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法律行为。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 民间借贷的保全分几种?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0
      保全分两种情况: 一是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作出裁定后,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二是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财产保全或先于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有哪些种类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及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20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种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