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20:43:03 247 人看过

(一)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二)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个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三)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学说中有认为,居间合同为特殊契约,当事人不负有严格的合同义务;亦有学说认为,居间合同为准委托合同,适用有关委托的一般规定。

一、最新居间合同怎么写

居间合同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当事人主体,居间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住所;

2、居间合同的标的,主要指委托人和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委托的居间事项;

3、期限,是指居间合同履行期限,即生效即终止日期;

4、居间事项的种类,是指为了某项财务或利益的类别及范围;

5、酬金的给付,居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酬金的数额、给付方式、时间地点等。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一般也叫中介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间服务费用的支付应当在居间人促成合同的签订后支付,但这时支付很难对居间人加以控制防止欺诈的出现。

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中介费还要不要给

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

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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