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法人人格否认理论的吸收与创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40:30 465 人看过

文章分析了新公司法对法人人格否认理论的吸收与创新,虽然在个别法律关系中,否认股东有限责任的判例早已经在两大法系国家出现,法学理论界也对这些判例进行了诸如“揭开公司面纱”、“直索责任”“法人人格否认”之类的理论归纳。

但是我国2005年新修定的公司法直接以成文法的形式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立法形式还是首例。

这也是我国新公司法对法人人格否认理论的吸收和创新。但是,由于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本身就存在着内容不够确定的弱点,加上成文法的概括性,使得新公司法出现后,很多人对此规定在肯定的同时对其是否会被滥用抱以种种担忧。为此,很多学者撰文探讨其适用条件。但是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我国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来探讨的,这就始终无法绕开法人人格否认理论中那些适用范围、理论逻辑的争论。

如前文述,股东有限责任乃现代公司制度法律之基石,但为了弥补股东有限责任的价值缺陷,维护有限责任制度所建构的法人独立责任制度,股东有限责任亦有例外适用的情形,因此,下文就从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角度来诠释新公司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30日 2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构建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英美法系又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原则。由于这一制度对保护债权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纷纷引入。我国新《公司法》也引入了这一制度,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这一制度的引入并不代表该制度的完善。因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在判例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制度。这一制度的法律适用环境是英美法系注重判例经验、依靠法官良知的司法制度。大陆法系成文法具有抽象的概括性,以成文立法为依托。这种不同的法律文化背景给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适用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在我国,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值得探讨。本文拟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基础、构成条件及适用进行探讨首先,阐述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意义。然而,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是必要的,也是有意义的。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这一制度。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只是一个框架和原则。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各种创新层出不穷。只有准
    2023-05-07
    244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最新规定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确认,主要体现在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他们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通过对这一条款的考察,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理解:行为主体必须是公司的股东,而不是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为人必须具有逃债行为;逃债行为必须通过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实现,而不是通过其他手段;逃债与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是债权人,不是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诉讼的结果是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美国,公司法人格否认仍然是一个判例规则。在英国、德国等少数国家,虽然在
    2023-05-02
    127人看过
  • 刘天勇: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新《公司法》正式确立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公众也开始关注这一制度,但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存在许多误解。以下是笔者根据自己的理解所作的简要介绍,以便公众能更好地理解人格否认制度。首先,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概念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诞生于美国,英美法系国家称之为“揭开公司面纱”,大陆法系国家称之为“否认公司人格”。公司人格否认是防止公司独立人格滥用,保护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措施。根据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具体事实,否认公司及其股东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责令具体股东(包括自然人法人股东)对公司债务负直接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建立的原因。公司法人制度的最大受益者是公司股东。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常常被用来损害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然而,法律设计者的基本任务是法律制度的要求,即公平正义的目标。为了平衡公司法人格制度中的利益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应运
    2023-05-07
    327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滥用股东权利的内容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2、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
    2023-04-11
    206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认理论与股东有限责任
    摘要:一般认为,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的一种例外和有益补充。本文认为,公司人格否认理论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的根本否定,股东有限责任作为有限公司制度的基础和支柱,其价值远远高于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以下简称法人格否认理论[1])自以判例法的形式在美国创立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欢迎国家。在英国,这甚至是由立法决定的。许多中国学者也非常赞同,有人主张中国应该立法[2]。鉴于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在我国已经相当流行[3],并可能对我国公司法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必须努力揭开这一理论的面纱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的关键是否定股东的有限责任一般认为,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是“防止公司法人格滥用,保护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根据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具体事实,否定公司及其股东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它是为了使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公共利益直接负责,实现公平正义的要求而采
    2023-05-07
    106人看过
  • 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司法运行中的问题
    我国《公司法》确立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我国公司法发展进步的重要体现。然而,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正确执行法律,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广泛合理地运用该制度。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些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1、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法理基础公司法人格否认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事实。当股东被认定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时,可以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将股东与公司视为一体,追究股东与公司的共同法律责任,也称为揭牌公司。这一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从国外的实践来看,这一法律原则主要适用于公司资金短缺的情况,适用于公司规避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以及公司的形式化。一般而言,股东与公司在财产、组织、业务等方面存在混淆。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是我国法律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2023-05-07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特征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8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特征有: 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法律效力,只适用于个案中的特定法律关系,而不具有普适性。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以承认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前提。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是对法人人格被滥用后的一种事后规制。
    • 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认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0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 什么是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7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
    • 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
    • 什么是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3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规定构成了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或称为“直索理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