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06:35:47 72 人看过

一、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哪些

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如下:

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是:

1.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3.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4.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5.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6.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7.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8.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9.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10.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11.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12.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13.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14.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属怎么确定

地上的树木还是原所有人的。在土地征收中,对树木的补偿,是按照砍伐或者移栽的标准进行补偿的,而并不是“购买”树木的所有权。在支付补偿费后,树木的所有权归属不变,仍是原所有人的,只不过原所有人必须将树木砍伐或移栽。

当然,对树木的补偿必须符合标准,补偿标准由当地县(市)政府制定并公布,被征地农民有权知悉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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