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能否得到工伤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6:41:21 166 人看过

沈先生:我在工厂上班,工厂没有给我缴纳保险,我在去年11月份工作时候操作车床被车床刮到腿部,致使腿骨断裂现在残疾,我是否可以向工厂要赔偿,工厂能给我什么样的赔偿呢?

律师:可向工厂索要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因为工厂没有给你缴纳保险,所以工厂应该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对你进行赔偿。你不可以向单位主张民事侵权赔偿,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你的情况符合该解释,所以你只能主张工伤赔偿。

秦女士:我和我前夫结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子,现准备离婚,可是房子还有未还完的银行贷款,请问这样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银行贷款怎么偿还?

律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最后由得房者独立承担对银行偿还贷款。

赵先生:我一个朋友家的儿子在外打工,上个月在工地发生意外身亡,他所在的建筑公司没有给他们办理工伤保险,而且项目公司也是挂靠一家有资质的公司的,现在我朋友应该找谁去赔偿?

律师:按照你的描述,该公司和被挂靠的公司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所以你朋友可以向项目公司和挂靠公司主张权利,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该两家企业应该向死者的直系亲属即你的朋友给予一次性的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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