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害人撤诉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1:20:50 493 人看过

刑事案件撤诉的条件分为自诉案件的撤诉和公诉案件的撤诉。以公诉案件的撤诉条件为例,具体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者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一、刑事案件如何划分程度大小?

刑事案件分为一般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特大刑事案件。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

(一)标的额的大小。

涉及到的财物额是否重大。

(二)影响力。

影响力是否重大。

(三)双方人数多少。

涉案人数是否众多来区分。

二、刑事案件必须要有辩护人吗

涉及到未成年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残疾人应当有辩护人参加,对于其它案件没有强制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被害人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吗
    一、被害人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吗是。《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二、刑事案件诉讼流程是哪几步1、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2、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3、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4、审判。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
    2023-04-20
    42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受害人与被害人区别
    1、被害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诉讼参与人之一。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诉讼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享有诉讼当事人中原告人的一切诉讼权利;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居原告地位,被害人不是诉讼当事人,只作为一般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但又享有比其他诉讼参与人更多的诉讼权利。2、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的条件和方式是什么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地位平等,该平等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二是人民法院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所谓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指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公民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地位、权力、财力有何不同,他们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应当保障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二、刑事诉讼法的代理种类有哪些刑事代理的种类:(1)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即公诉案件被害人
    2023-03-13
    454人看过
  • 被害人自诉案件
    犯罪构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的解答如下:一、个人犯罪: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4、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5、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
    2023-07-04
    273人看过
  • 刑事撤销案件条款
    刑事诉讼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所谓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是指经侦查查明的事实不是犯罪的事实;或者虽有犯罪事实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或者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的。公安机关在整个侦查过程中,无论何时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都应当按照以上规定办理,及时撤销案件并且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久押不放;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一、诈骗案件侦查期限诈骗案件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的期限是:从立案到查明犯罪事实清
    2023-03-05
    214人看过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应听取被害人意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4月21日审议了关于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根据解释草案,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除规定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以外,还规定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被害人能否自行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司法实践中处理不统一。有关方面建议对此予以明确。对此,解释草案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被害人的
    2023-06-11
    377人看过
  • 刑事案件证人的条件,如何认定被害人陈述的效力
    刑事案件证人的条件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是口头陈述,以笔录加以固定;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所以,证人应当是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情,能够辨别是非并正确表达的公民个人,单位不能作证人。鉴于证人的身份是由于他们对案件情况的感知在客观上与案件之间形成了相应的证明关系所决定,因此,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由办案人员随意指定更换;证人本人也不可以仅以个人意见作证或拒绝作证;证人必须亲口陈述或亲笔书写证言,除办案人员制作笔录以外一般不能委托他人代理。这种“证人不可替代”的特性同时决定了证人作证的优先,即当诉讼中的证人身份形成以后,他们将不可以在诉讼中担任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及鉴定人、翻译人员
    2023-06-14
    253人看过
  • 刑事案件被害人上诉会不会对被告人加刑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项审判原则。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024-05-08
    259人看过
  • 刑事案件胜诉被害人能否提起上诉?
    被害人能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刑事案件被害人需要请律师吗如果是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起诉可以不请律师也可以请律师。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请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
    2023-08-02
    127人看过
  • 刑事上诉状(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
    (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用)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填写姓名等基本情况。上诉人因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字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填写具体的上诉请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__________人民法院代书人:年月日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2023-06-11
    390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撤诉什么条件才会符合?
    一、刑事自诉案件撤诉什么条件才会符合?1、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法院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法院说服被害人撤诉或驳回起诉。如婆婆起诉儿媳构成虐待家庭成员罪,法院经审理认为属于家庭纠纷不构成犯罪,说服婆婆撤诉。2、自诉人起诉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但提供不出充分犯罪证据的,法院说服被害人撤诉或驳回起诉。3、在法院判决前自诉人与被告人自行和解的,法院不再判决,由自诉人写撤诉书备案。4、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过调解自诉人对被告人不再告了,可以撤诉。5、自诉人起诉后,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6、法院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二、刑事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要具备下列几个起诉的条件:1、自诉人应
    2023-06-03
    300人看过
  • 刑事案件抗诉不行被害人怎么办
    可以向最高法申诉,抗诉是检察院的职能,当事人只能向检察院申请,至于是否会提起抗诉,需要检察院审核材料后决定。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一、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一)、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
    2023-03-17
    154人看过
  • 刑事立案后是否可以撤案,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
    一、刑事立案后是否可以撤案1、刑事立案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
    2023-06-20
    47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撤案条件是什么
    一、撤案规定1、《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二、公安机关如何处理撤案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
    2023-04-13
    276人看过
  • 被害人刑事案件抗诉申请书是怎样的
    一、被害人刑事案件抗诉申请书是怎样的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抗诉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等。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二、范文申请人(被害人)女1964年5月17日汉族户籍地址:上海市现住北京市被申请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人因不服(2007)房刑初字第610号公诉被告人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特申请刑事抗诉的事实与理由如下:判决认为,被告人有“主动报警并停留现场”。属自首,法定情形可从轻和减刑刑事处罚,但申请人经仔细阅卷时发现,原判的上述自首认定有二个事实错误,需要经公诉机关,即被申请人依法刑事抗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应予以纠正:
    2023-04-13
    49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原告是否可以撤诉?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根据原告当事人报案提供的事件信息,公安机关应对案件进行侦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侦查完毕后,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构成犯罪,就应向人民检察院提起起诉意见书。检察院认定构成犯罪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然后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因此,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对案件予以了立案侦查,此时,应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的公诉,被害人只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无权撤诉。
    • 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家属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3
      涉及刑事犯罪,建议委托律师辩护,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
    • 刑事案件系公诉案件案件,一般当事人是否可以撤案,撤案条件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5
      刑事案件系公诉案件案件,一般不是当事人可以撤案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了刑事案件撤案条件。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
    • 刑事案件当事人能撤诉和撤案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4
      要分两种情况:1、在上诉期限内提出撤诉的,会准许。2、在上诉期满后提出撤诉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情况依法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第三百零四条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第三百零五条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
    • 刑事案件被害人无罪辩护会撤销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8
      不一定。 故意伤害案件,如果经鉴定被害人是轻伤,无罪辩护有四种可能性:刑法但书13条、指控证据不足(比如不存在因果关系、轻伤鉴定不采信)、过失、正当防卫。 根据《辽宁省公安机关调解轻伤害案件暂行规定》,如果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没有八种不宜调解情形、若在逮捕前双方经公安机关调解成功、被害人撤回控告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