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与继承权纠纷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4:36:41 404 人看过

继承纠纷中有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指的是继承开始由于继承权的确认争执而产生的纠纷。继承权纠纷通常是因为遗产分割产生争议所致,纠纷往往发生在与被继承人有着血亲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并往往涉及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与死者的亲情纠葛。

一、农村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没有遗嘱房子怎么继承

没有遗嘱房子继承的方法如下:

1、协商继承。继承人间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2、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三、遗产继承纠纷有哪些解决办法

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的方式方法有以下几种:

1、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遗产分割时间达成协议;

2、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继承纠纷分为哪几种,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一、继承纠纷分为哪几种继承纠纷可分成以下两种:1.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纠纷。2.侵权纠纷,即因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如:非法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资格的行为;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遗产分割时,未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行为;非法剥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遗产的权利,或者非法扣减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的行为。二、继承纠纷怎么解决继承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1.自行协商。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1.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不等于
    2023-04-23
    441人看过
  • 北京继承纠纷
    遗产分割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60万父母赔偿金可以分多少钱原则上由死亡人的配套、子女、父母平均分配,但在法院审理中,配偶和子女有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多分一点。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无法协商时应该怎么办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遗嘱,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可以平分或者
    2023-06-26
    337人看过
  • 放弃继承纠纷
    放弃继承
    某甲有两子甲文和甲武,甲文有一子甲小文。某甲在公证遗嘱中表示所有遗产由甲文继承。甲文得知后自书遗嘱:自己所有财产留给甲小文,所有从父亲处继承的遗产归弟弟甲武所有。某甲得知后十分感动,在甲文遗嘱下加注按甲文意思办,但要留给甲小文10万。甲文不久去世,某甲也悲伤离世。问:如何继承?解析:本案存在代位继承问题。甲文先于某甲死亡,甲文应继承部分由甲小文继承。某甲修改甲文遗嘱的行为无效,不用考虑。但我们容易忽略的是当甲文死亡后,某甲的公证遗嘱就失效了。因为,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的子女不得依遗嘱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甲文的遗嘱不能处分其未得的父亲的财产,所以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因此,本案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某甲的遗产由甲小文和甲武继承。
    2023-04-25
    230人看过
  • 继承权纠纷协商的原则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以协商方式
    2023-03-29
    312人看过
  •  处理继承权纠纷的策略
    解决继承权纠纷的方法有三种:自行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自行协商是最基本的方法,相关当事人可以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是另一种选择,适用于协商不成的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是最最后的选择,适用于协商不成且协商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解决继承权纠纷的方法: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人
    2023-11-09
    156人看过
  • 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怎么处理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调解处理继承权纠纷有哪些方式调解处理继承权纠纷有以下方式: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遗产分割的时间、方法和份额达成协议,然后按照协议分割遗产;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群众组织,继承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协商不成的,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继承纠纷如何解决继承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1、自行协商,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2、人民调
    2023-03-22
    143人看过
  • 股权继承纠纷之分析
    股权继承纠纷一、股份公司股权是否可以继承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但是,继承人虽可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权,但并不能自然取得被继承人生前在公司担任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二、有限公司股权继承是否有限制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允许公司章程另行规定股东资格继承办法,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之间的合作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而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毕竟已不是原股东本人,股权实质上发生了转让。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对原股东的信任并不能自然转变为对继承人的信任,不一定愿意与继承人合作,可能导致股东之间的纠纷,甚至形成公司僵局。为此,从实际出发,应当允许章程规定股东认为切实可行的办
    2023-06-14
    191人看过
  • 房屋继承析产纠纷怎么处理房屋析产与继承的纠纷咨询
    一、父母房屋继承析产纠纷怎样处理房产继承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另一种是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二、兄妹房屋继承析产纠纷:1、对于房屋继承纠纷,继承人之间或当事人之间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签订协议明确遗产的分配。2、对于房屋继承纠纷,还可以请求调解,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3、继承人不能通过上述解决方式解决纠纷,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遗产归属。三、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电话: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电话: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电话: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此致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
    2023-06-19
    292人看过
  • 媳妇与公婆继承纠纷案
    [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张某,女。被执行人:邢某、宋某。张某与邢某、宋某(张某系死者的妻子,邢某、宋某系死者的父母)继承纠纷一案,经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房屋三间归张某所有。判决生效后,邢某与宋某居住在该房屋内拒不将房屋交付张某使用。张某以邢某与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强制被执行人邢某与宋某自该屋中迁出并将房屋交付申请人。[案件的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邢某、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但被执行人未在法院限期内自动将房屋交付张某。在是否强行责令被执行人邢某、宋某强行迁出房屋时,执行合议庭产生弃议。一种意见认为:该案是继承纠纷,当事人请求的是该房屋由谁继承,也就是此房屋归谁所有,是确认之诉。法院也只能就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判决。法院判决房屋归张某所有,只是确认了房屋的归属,并未判决邢某、宋某自房屋中搬出。邢某、宋
    2023-06-08
    290人看过
  • 遗产继承纠纷,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的步骤和程序
    一、遗产继承的范围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1)公民死亡时,其财产才是遗产。(2)死亡公民生前的个人财产是遗产。(3)公民死亡时尚存的财产是遗产。(4)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遗产。二、区分遗产范围与家庭财产遗产范围往往与家庭财产混杂在一起,因此要作出正确的区分:(1)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如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所欠的债务;(2)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或身份利益的区分,如遗产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家属应得的抚恤金、被继承人所有的房产权与被继承人享有的公有房屋居住使用权、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收益与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权利等。三、遗产转移的方式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
    2023-03-24
    354人看过
  • 从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谈遗产继承与分家析产的区别
    核心提示:王艳认为该拆迁补偿款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其中应有其份额,遂将江萍与王海诉至法院,要求分家析产即依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36万元。[案情]江萍与王锋系夫妻关系,双方生育一子王海、一女王艳。王海于1996年结婚并分家生活,王艳于1998年结婚。王锋于2009年去世。江萍与王锋在结婚时盖有房屋一套,2010年该房屋被拆迁,拆迁补偿款共计36万元被江萍和王海领取。王艳认为该拆迁补偿款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其中应有其份额,遂将江萍与王海诉至法院,要求分家析产即依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36万元。诉讼中,原告王艳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依法继承王锋的遗产。[审理]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涉及析产和遗产继承两个法律关系。首先,该案涉案拆迁款36万元是属于江萍与王锋的夫妻共同财产,而并非包含王海、王艳在内的家庭共有财产,故对于该36万元不应作为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是作为江萍与王锋的夫妻共同财产
    2023-08-04
    252人看过
  • 股权继承纠纷,法院判继承人获得股权
    股权继承纠纷律师办理的股权继承纠纷案例选编案例简介北京某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制定的公司章程载明:公司由高某等42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由高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2005年1月高某因病去世,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由其子一人继承高某所持有的公司43.36%的股份。2005年9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该章程规定: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可以依法获得其股份财产权益,但不当然获得股东身份权。高某之子高小某遂于2006年3月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法院审判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现行《公司法》,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公司的股东高某死亡后,其所享有的股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的股权,既包括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也包括非财产性权利。据此,判决被告公司应将股东名册上记载于高某名下的43.36%股份变更记
    2023-06-08
    300人看过
  • 遗产继承纠纷,财产分割纠纷
    遗产继承纠纷,财产分割纠纷成都韩斌律师离婚法律咨询服务网地址:成都市华兴正街5号王府井商城B座26楼TEL:13981884849QQ:1020746346MSN:hbls2000@sina.com联系人:韩斌律师传真:(028)86758241E-mail:hbls2000@sina.com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其实被继承人去世后,也并不见得就一定是按照国家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的,也许老人之前就已经立好了遗嘱,比如兄弟姐妹虽然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但老人在遗嘱中把一大部分遗产都给了自己的兄弟姐妹的,兄弟姐妹就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2023-08-15
    182人看过
  • 遗嘱继承有哪些纠纷遗嘱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一、遗嘱继承有哪些纠纷在所有的继承纠纷中,出现较多也是遗嘱继承纠纷。例如在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也有未公证遗嘱;有书面遗嘱,也是口头遗嘱;有同样内容但日期不一致的遗嘱;还有日期不一致同时又有出入或者相互矛盾的遗嘱等等,那么,在这些遗嘱中,遗嘱的效力问题会出现纠纷;在数份有效的遗嘱中,最终分割遗产的遗嘱也会出现纠纷。在执行遗嘱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纠纷,如见证人的问题、时间问题等。二、遗嘱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对遗嘱继承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如下:(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四)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
    2023-03-21
    26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案由中继承权确认纠纷和遗嘱继承纠纷什么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第一种情况没有遗嘱也可以诉。第二种当然是肯定有遗嘱才能诉啊。
    • 继承权纠纷和遗产分割纠纷的区别在哪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8
      1、继承权纠纷通常是因为遗产分割产生争议所致,纠纷往往发生在与被继承人有着血亲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并往往涉及当事人以及当事人与死者的亲情纠葛。遗产分割纠纷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的纠纷。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
    • 共有纠纷和继承纠纷有什么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30
      1、继承纠纷中有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指的是继承开始由于继承权的确认争执而产生的纠纷。 2、共有纠纷指的是共同拥有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3、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分析继承纠纷和家产纠纷的区别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5
      1、诉的种类不同。 继承纠纷是一种确认之诉,往往是有无继承权,遗嘱的效力或继承的房额的确认所产生的纠纷;而分家析产纠纷是一种给付之诉,是对已经明确的权利,主张分割、析产出来。 2、诉讼时效不同。 对由于继承纠纷应该按照最多不超过二十年期间的规定;分家析产纠纷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被侵犯的侵权纠纷,目前仍然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3、继承与分家析产发生时间不同。 继承只能是在被继承人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才
    • 纠纷还是继承纠纷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案情:原告A与被告B于2000年4月登记结婚,2002年3月生育一子。后因在共同生活中感情不和,双方于2008年6月协议离婚,婚生子随被告生活,原告每月给付生活费。2008年10月8日,婚生子于放学时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后被告获得14.5万元的赔偿款。因被告独吞赔偿款,原告向法院起诉对赔偿款予以分割。对于本案案由,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为不当得利纠纷。理由如下: (1)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