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存多个法律风险困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30:37 131 人看过

与其他融资模式相比,我国股权众筹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发展空间很大,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股权众筹融资过程中所蕴藏的法律风险便是其发展壮大过程中所不容忽视的重大难题。重大在于对股权众筹法律风险的把握决定其今后能否在市场中得到长足发展,能否被监管者所包容甚至肯定。困扰在于股权众筹中的风险种类、风险纳入的必要性及风险纳入机制等问题目前尚未有明确统一的认识,仍需进一步讨论研究。

困扰之一是触及公开发行证券或非法集资红线的风险。股权众筹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公募与私募界限的划分,使得传统的线下筹资活动转换为线上,单纯的线下私募也会转变为网络私募,从而涉足传统公募的领域。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公募与私募的界限逐渐模糊化,使得股权众筹的发展也开始触及法律的红线。

要判断该行为是否违反《证券法》则取决于其是否是公开发行。股权众筹需要对其运作模式进行严格的管控或采取特殊方式才能规避《证券法》的限制,而这种规避方式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往往又是不可靠的,毕竟要打好擦边球可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也伴随着较高的法律风险。

2010年12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其构罪的客观方面是未经批准、变相发行或超过人数限制,其中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的可解释空间较大,股权众筹的融资方式按照一定的解释方法很有可能便会被囊括其中,面临着刑事制裁的风险。倘若真的走入禁区,按照我国先刑事后民事的诉讼程序,投资人的合法财产利益便会受到极大的威胁甚至可能血本无归。

第二大困扰是存在投资合同欺诈的风险。股权众筹实际上就是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签订的投资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众筹平台作为第三人更多的是起着居间作用。我国的股权众筹多采用领投+跟投的投资方式,由富有成熟投资经验的专业投资人作为领投人,普通投资人针对领投人所选中的项目跟进投资。该机制旨在通过专业的投资人把更多没有专业能力但有资金和投资意愿的人拉动起来。但这样一来,在政策与监管缺失的情形下,这种推荐引导的投资方式往往会试图抓住投资者的投资心理,容易增加领投人与融资人之间恶意串通,对跟投人进行合同欺诈的风险。如领投人与融资人之间存在某种利益关系,领投人带领众多跟投人向融资人提供融资,若该领投人名气很大或跟投的人数众多,便会产生羊群效应,造成许多投资人在不明投资风险的情形下盲目跟风,那么当融资人获取大量融资款后便存在极大的逃匿可能或以投资失败等借口让跟投人尝下苦果。这种投资合同欺诈的风险往往是由领投人与跟投人之间、跟投人与融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融资人资金运作缺乏相应监督制约机制所造成的,加上羊群效应的作用,会使这种风险成倍地增加,很可能最终会酿成惨重的后果。同时,对于单个投资者而言,存在因为小额的投资纠纷不得不走上民事甚至是刑事法庭的现象,纠纷解决的成本过高。

第三大困扰是股权众筹平台权利义务模糊。一般来说,股权众筹平台的作用在于发现投资者与融资者的需求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匹配,提供服务以促成交易并提取相应的费用作为盈利,属于一般的居间合同。但具体来说,它又不完全属于居间合同。从股权众筹平台与投融资双方的服务协议可以看出,股权众筹平台除了居间功能之外还附有管理监督交易的职能,如天使汇服务协议第4条规定若用户有违反协议或法律的行为,则众筹平台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其账号、删除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等行为。同时,专家认为股权众筹平台要求投融资双方订立的格式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也存在不对等。因此,目前股权众筹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关系需进一步理清,并在双方之间设定合理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今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可靠的依据,这也是对用户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维护服务双方平等性地位的必然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众筹相关文章
  • 股权众筹融资风险包括哪些
    股权众筹是向大众融资或群众筹资模式,并以股权作为回报的方式。它具有门槛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依靠大众的力量、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带动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特点。股权众筹在中国来说,属于一种风险投资的补充,其风险体现在:第一,可能违反我国有关证券发行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第二,可能构成非法集资而触犯刑法。第三,股权众筹平台权利义务模糊,可能导致相关人权益受损。还可能存在股权架构风险、投资人非理性风险、资金监管风险、公司管理风险、道德风险、股权退出风险等。一、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是一样的吗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并获得未来股权收益。其本质属于股权投资的一部分,而且投资门槛降低,有专业
    2023-03-29
    454人看过
  • 正确看待股权众筹与新三板对接时的法律风险
    监管层为何要棒打鸳鸯?股权众筹与新三板的结合有什么法律风险?二者未来能否终成眷属?种种疑惑久久笼罩在当局者与旁观者的心头无法散去,且听专业解析。资本市场是高智商群体的游戏乐园,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总能迸发出绝妙的创新思路,股权众筹与新三板的你有情我有意就是一例,它俩走到一起绝不是平白无故的。一方面,新三板自然人合格投资者所需直面的500万级门槛太过高冷,尽管在各类投资机构的踊跃介入下,只要自然人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即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这样就已大幅降低了自然人投资者的新三板准入门槛,但与股权众筹平台上10万起投的诱惑相比,简直不值一提;另一方面,新三板企业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不受200人的限制,这也为众多股权众筹平台纷纷参与其中提供了便利。总之,股权众筹与新三板的融合,意味着个人投资者拥有更多接近新三板的机会和
    2023-06-09
    470人看过
  • 众筹有哪些风险?
    1、众筹的特点是投资者通过协议而不是股东设立有限合伙人。目前,众筹最具特色的部分是,投资者不直接成为公司股东,而是同意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在内部,许多投资者聚集在一起,在外部,他们作为单一主体加入目标公司。目前,几乎所有的股权众筹平台都采用合伙制模式,合伙制是一种不同于公司法人的组织形式。它建立在伙伴互信的基础上,具有明显的人文合作性。其特点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损益、共同风险。合伙关系强调合伙人之间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说,合作伙伴关系的存在和发展的最大基础在于合作伙伴之间的密切关系和高度信任。没有这个基础,伙伴关系将变得脆弱和充满变数。在股票市场中,当投资者签订合伙协议,形成有限责任合伙公司,成为有限合伙人时,它们不仅相互之间没有信任基础,而且由于有限合伙人的身份,也没有外部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相反,他们必须有一个特定的普通合伙人来执行合伙事务。这是一种内部缺乏信任基础,难以从外部认领权
    2023-05-07
    100人看过
  • 首例股权众筹案的法律分析
    9月15日下午,北京海淀法院对“中国股权众筹第一案”作出公开宣判,原告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人众筹平台)胜诉。至此,在全国范围内沸沸扬扬的中国股权众筹第一案告一段落事实上,所谓“中国股权众筹第一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它是“中国股权众筹第一案”;其次,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众筹服务的性质、定位和规范还不完全明确,在我国特有的制度下,本案的判决将具有一定的方向性案件概述原告(反诉被告):飞度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反诉原告):诺美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是经营“人人网”股权众筹平台(国内股权众筹行业市场交易量最大)的公司主体,而被告委托原告集资88万元经营一家餐馆。融资成功后,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的主要交易信息即房屋所有权存在瑕疵,信息披露不真实,故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上诉法院裁定:被告向原告支付委托融资费4.4万元;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4万元;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197120元;
    2023-05-07
    69人看过
  • 股权众筹模式各参与方的风险及回报
    股权众筹是一种通过安全在线平台募集资金同时交换股权的新方法,对企业募集资金极具吸引力,同时给投资者带来可能的回报。类似其他投资项目,股权众筹对参与各方都有风险和回报:1.投资者风险及回报投资者风险:很多通过股权众筹模式募集资金的公司都是小私营企业,伴随企业的壮大,极可能需要追加资本。如果将来不能募集到追加资本,将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持续经营,甚至面临破产或减员的困境,使投资者最初的投资大幅贬值。投资者回报:投资者通过股权众筹投资一家公司,投资者可以得到所投资公司的股票,且在该公司上市时,可以获取股息支付。投资者通过支持发行人实现自己的梦想并建立公司,可以带动创新和给社区带来工作机会,并可以通过分享专业知识支持该公司进一步发展。2.发行人风险及回报发行人风险:利用股权众筹来募集资金将使得企业信息暴露于其竞争对手和客户之中,这使得企业面临知识产权和市场秘密失去控制的风险。如果信息通过邮件或其他非安
    2023-06-13
    344人看过
  • 股权众筹模型中各参与者的风险与收益
    股权众筹是一种通过安全的网络平台筹集资金、进行股权交易的新方式,对企业募集资金、为投资者带来可能的回报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与其他投资项目类似,股权众筹对各方都有风险和收益:1.投资者风险和收益投资者风险:许多通过股权众筹筹集资金的公司都是小型民营企业。随着企业的发展,他们很可能需要额外的资金。如果未来不能再增资,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可持续经营,甚至面临破产或裁员,这将使投资者的初始投资大幅贬值投资者回报:投资者通过股权众筹的方式投资于一家公司,他们可以得到他们投资的公司的股份,他们可以在公司上市时得到分红。通过支持发行人实现梦想和建立公司,投资者可以推动创新,为社会带来就业机会,通过共享专业知识支持公司的进一步发展2.发行人的风险与收益发行人的风险:利用股权众筹募集资金将企业信息暴露给竞争对手和客户,这使得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和市场秘密失控的风险。如果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将信息发送到股权
    2023-05-07
    120人看过
  • 股权众筹的立法过程
    7月初,在经历了6月份的股市地震后,市场开始有一个重大疑问,股权众筹是否会遭遇a股地震的黑天鹅:以“登记制度”改革为重点的新证券法将延后出台,这将导致股权众筹相关法律出台的困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8月29日闭幕,证券法草案本次审议未果,也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关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闭幕,而投资者和各企业期待的《证券法》修正案草案,这次没有审议。有参与证券法修改的专家表示,一定程度上也与6月份以来资本市场的震荡有关证券法修改已被列入今年人大立法计划。其中,“登记制度”改革是证券法修改的最大亮点。同时,众筹行业相关人士也告诉笔者,股权众筹的相关规定可能会纳入《证券法》的修改过程,成为股权众筹行业的行动指南和最权威的法律指南,因此众筹业界寄予厚望今年4月20日,证券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根据立法安排,一审后,修正案将向社会公开征
    2023-05-07
    239人看过
  • 股权众筹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非法集资当前最大的争议就是与非法集资的区别。众筹属于公开向不特定人群公开募集资金,很容易涉嫌非法集资。公司法以原始股权作为回报,相当于吸引一部分人开公司,公司法规定,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证券法根据我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算是公开发行证券,而公开发行证券则必须通过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需要在交易所,遵循一系列规则去交易。海外借鉴2012年4月,美国颁布了乔布斯法案,对认定的新兴成长企业(EGC)在私募、小额、众筹等发行方面改革注册豁免机制,增加发行便利性。业界普遍认为乔布斯法案在为众筹中的股权型众筹保驾护航:如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众筹》一书中,这样说到,“当美国有《乔布斯法案》为众筹中的股权型众筹保驾护航、法律正名的时候,在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中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让人寸步难行
    2023-06-04
    100人看过
  •  众筹公司股权筹资策略
    该文主要介绍了公司股权众筹的步骤及注意事项。众筹平台对提交的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进行审核,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可执行性以及投资价值。审核通过后,众筹平台在网络上发布相应的项目信息和融资信息。在目标期限内,对创业企业或项目感兴趣的个人或团队可以承诺或实际交付一定数量资金。筹资成功后,出资人与筹资人将签订相关协议。若筹资不成功,资金将退回各出资人。公司股权众筹步骤:1.创业企业或项目发起人向众筹平台提交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并设定筹资金额、可让渡的股权比例及筹款截止日期。2.众筹平台对提交的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范围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可执行性以及投资价值。3.审核通过后,众筹平台在网络上发布相应的项目信息和融资信息。4.在目标期限内,对创业企业或项目感兴趣的个人或团队可以承诺或实际交付一定数量资金。5.筹资成功后,出资人与筹资人将签订相关协议。若筹资不成功,资金将退回各出资人。
    2023-09-09
    385人看过
  • 众筹买房非法集资风险大吗
    近年来,房价上涨日益愈演愈烈,各大商家和买家之间的需求、矛盾不断放大。同时有不少买家为减少购买风险和支出费用,与周围的朋友和相关机构进行众筹买房,但在众筹期间并不是依法合理进行,在不知情下有可能触犯法律边界。那么,在您购房期间,众筹买房非法集资犯法吗?何为“众筹买房”众筹买房,以投资或投机为目的,多人凑齐首付款,共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中一名出资人名义购房,房价上涨到某个点时抛出,获利按出资比例或其他方式分成,以降低投资或贷款政策。在操作中,名义购房为支付能有限但有购房资格的“出资者”,相较于实际出资者的货币出资方式,名义购房人通常以自己的购房资格或贷款资质作为出资方式。“众筹买房”的背景众筹买房是当下新趋势,主要源于:一、房价上涨,使购房成为投资或投机方式;二、规避户籍资格限制。大城市为对购房资格进行限定,通过“众筹买房”可使出资者规避此限定。三、可规避高额税费。因买一套或多套住房
    2023-06-20
    411人看过
  • 众筹融资架构法律风险及监管是怎样的
    (一)定义众筹是指项目发起人通过利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传播的特性,发动公众的力量,集中公众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中小企业、创业者或者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者某个项目或者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二)分类众筹可以分为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和捐赠众筹等。债权众筹,即投资者对于项目或者公司进行投资,获取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中国市场上的P2P即是一种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即投资者对于项目或者公司进行投资,获取一定比例的股权。回报众筹是投资者对于项目或者公司进行投资,获取产品或者服务。捐赠众筹为投资者对于项目或者公司进行无偿捐赠。(三)特点相较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的精髓在于小额和大量。它的融资门槛低,而且不再以是否拥有商业价值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这为新型创业公司的融资开辟了一条新路径。众筹的基本特征:通过互联网完成投融资全过程;依托于社交网络进行市场营销;低
    2023-04-17
    451人看过
  • 股权众筹运营模式有哪些,股权众筹如何分类
    一、股权众筹运营模式有哪些(1)中介费(佣金模式):这是现阶段最常用的收费模式。具体操作方式是:平台在项目融资成功之后,向融资者收取一定比例的成交中介费(或称为佣金、手续费等),通常是融资额的3%-5%不等,视各家平台实际情况而定,没有固定比例。人人投、众众投、众投天地等实体店股权众筹平台是这类模式的最典型代表。(2)股权回报模式:这种模式是众筹平台获得在其平台上成功融资的项目的部分股权作为回报收益,实际上是股权投资行为。有的平台不仅收取融资顾问费,还要求获得融资项目的部分股权;也有平台仅仅只获取股权回报,而不收取其他中介费用。大部分服务于种子期、天使期的平台往往采取这种模式。(3)增值服务费模式:所谓增值服务费模式其实是股权众筹平台为众筹融资方提供各项创业的增值服务并对这些服务收取费用,主要包括创业孵化、财务、法务等服务。二、股权众筹如何分类(1)私募股权众筹和公募股权众筹此类型是按照众
    2023-04-12
    263人看过
  • 不同众筹模式,该如何避开相关法律风险
    第一、玩众筹如何避开刑事及行政法律风险?如之前我所讲的一样,众筹可能触犯两大类刑事法律风险和两大类行政法律风险,其实行政法律风险与刑事法律风险具有关联性和对应性,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为行政违法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则为犯罪行为。因此,将刑事法律风险与行政法律风险并列起来讲更简明扼要,便于大家了解。此外,由于众筹类别不同,下文将按照众筹模式不同逐一进行分析。1、债权类众筹如何避开刑事或行政法律风险?债权类众筹表现的一般形式为P2P模式,其最可能触碰的刑事罪名是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属于公检法司法机关受理和管辖的范围。同样,如果尚未达到非法集资的刑事立案标准,则其可能构成非法金融行政违法行为,属于人民银行监管处罚的范围。那么如何避开非法集资类的刑事或行政法律风险呢?在目前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持积极开放的态度下,债权类众筹可以创新,但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如果不去触碰
    2023-04-29
    330人看过
  • 众筹法律环境存在哪些缺陷
    一般来说,融资人与投资者之间的融资行为属于私人契约,政府不应干预这种属于私人自治范围的事务。但是,众筹涉及到向非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融资人利用他人资金开展经营活动,这使得公众小额集资与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由此引出金融监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然而,目前我国对众筹的法律监管几乎是空白,主要依靠融资人的意识和众筹平台的程序监管。配套法律环境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监管法律的缺失国务院正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进行统一部署,出台《关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等多个部委参与,即将公布实施。银监会负责P2P行业的监管,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第三方支付的监管(2)监管体制的不匹配不是没有法律来监管众筹,但现行《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对股权众筹存在制度性障碍,直接阻碍了我国股权众筹的正常发展,涉及中国人民银
    2023-05-07
    223人看过
换一批
#互联网金融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众筹
    词条

    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 现代众筹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融... 更多>

    #众筹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股权众筹,股权众筹有哪些风险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0
      一、什么是股权众筹 股权众筹是向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模式,并以股权作为回报的方式。它具有门槛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依靠大众的力量、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带动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特点。股权众筹在中国来说,属于一种风险投资补充。投资者以金钱形式投入到项目中,根据投资者的出资额比例占据企业的股份,待项目结束后分享项目的收益或承担项目的亏损。这样以来,解决了小型项目找不到资金的难题,同时也促进社会经济良好循环
    • XX、股权众筹、XX、风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如果是提供中介性质的服务就不设限非法集资类犯罪了。
    • 众筹风险怎么防范,是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众筹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6
      区分众筹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方法:众筹是一种为群众筹集资金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非法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犯罪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 众筹融资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陌筹君查看到,目前,国内各众筹网络平台都宣称众筹不是非法融资,都明确项目发起人不能以股权和资金作为回报,也不能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但是对于如何规避司法解释中的以实物形式给付回报的约束存在一定的模糊空间。如果按照司法解释的字面理解,只要是用实物予以回报均可能构成违法。众筹融资的项目发起人和平台应当明确其回馈给投资者的是产品或者某种确定的服务,且这种产品或服务直接来自于前期项目或者是前期项目衍生的内
    • 非股权众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1
      股权众筹分类 经过分析认为,股权众筹从是否担保来看,可分为两类:无担保股权众筹和有担保股权众筹。 无担保股权众筹 无担保股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 有担保股权众筹 有担保股权众筹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但这种模式国内到目前为止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