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侦查的原则都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20:25:52 231 人看过

秘密侦查刑事诉讼原则如下:

(一)迅速及时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诉讼活动。犯罪分子作案以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罪责,总是想方设法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还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另外,由于自然的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证据难以收集,由此,为了顺利完成侦查工作,侦查人员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

(二)客观全面原则。

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既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又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

(三)深入细致原则。

在侦查过程中,为了准确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侦查人员还必须坚持深入细致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必须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犯罪的具体情节要全部查清,并要求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四)依靠群众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在侦查工作中,不仅要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作用,而且要善于依靠群众的力量。犯罪嫌疑人生活在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群众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经历、表现都比较了解,可以为侦查人员提供线索;并且由于人民群众对犯罪的深恶痛绝,人民群众也会主动同犯罪做斗争。所以在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应当充分注意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

(五)遵守法制原则。

程序法制原则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将刑事诉讼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以防止国家专门机关滥用职权,恣意妄为,保证刑事诉讼的民主性、公开性,从而顺利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侦查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进行侦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侦查机关所适用的各种专门侦查手段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稍有不慎,就会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诉讼权利。因此,在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必须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允诺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取逮捕、拘留等强制措施,也必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六)保守秘密原则。

侦查是同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尖锐而复杂的斗争。侦查与反侦查的矛盾,存在于整个侦查的过程。侦查工作的这种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在侦查工作中要注意保守侦查工作秘密,严格禁止将案情、证据、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情况向无关人员泄露,以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七)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对抗最严重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侦查权的行使可能涉及对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或者剥夺,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之间的对抗比其他领域更为尖锐。基于侦查阶段的这一特性,现代法治国家普遍确立了比例原则,将侦查权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犯设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我国刑事诉讼法有的条文体现了比例原则,如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揭秘公司利润分配原则背后的秘密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股东按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实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弥补损失,提取公积金后的所有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的影响因素有哪些?1、法律因素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坚持法定利润分配程序,不能以企业资本分配利润,不能当年无利润而动用以前年度留存收益分配利润等,都是企业利润分配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相关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本保全约束:规定公司不能用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发放股利,目的在于维持企业资本的完整性,保护企业完整的产权基础,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资本积累约束:规定公司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另外,它要求在
    2023-07-11
    278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归责原则
    商业秘密侵权的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辅之以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一、无偿合同违约责任是如何确定的(一)分则关于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的相关条文表明应采过错责任。(二)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采用严格责任有违民法公平的基本原则。(三)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不符合损害赔偿的宗旨。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该怎么处理我国对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确定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原告需要就被告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若事故双方均无法证明对方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则只能推定双方对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此时过错责任原则并无适用的基础,但事故已导致损害发生,不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将有违公平的,我们认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公平责任原则确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三
    2023-02-26
    485人看过
  • 一般侦查措施原则有哪些
    侦查措施分为法定侦查措施和实务性侦查措施法定侦查措施包括侦查实验、辨认、搜查、技术侦查、通缉通报、固定提取证据、强制措施、讯问犯罪嫌疑人、鉴定,实务性侦查措施包括视频侦查、摸底排队、并案侦查等。一、技术侦查措施适用范围研究权力主体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制明确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包括适用的案件种类、适用的方法种类、适用原则等。(一)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方法种类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方法种类应当包括以下两种:1、专门技术手段。依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48条之规定,采取的技术侦查措施应当指技术侦查部门的九种专门的技术手段,即权力主体之前使用的秘密侦查措施中的“技术侦查手段”,用于侦查犯罪的需要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需要。对于在犯罪现场及其他相关场所记录、存储犯罪信息和证据的,或在采取公开侦查措施发现的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等
    2023-02-15
    282人看过
  •  刑事侦查中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有五个,分别是迅速及时、客观全面、深入细致、依靠群众和程序法制。其中,迅速及时是指侦查活动要迅速、及时,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客观全面是指侦查要以事实为依据,不夸大、不缩小事实;深入细致是指侦查要深入到案件中,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依靠群众是指侦查要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协助,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程序法制是指侦查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保证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要坚持迅速及时的原则,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其次,客观全面原则,要求侦查人员对案件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和收集证据;再者,深入细致的原则,强调侦查人员要深入到案件中,对每一个细节进行仔细的探究;此外,依靠群众原则,强调侦查工作要紧密依靠群众,收集他们的信息和意见;程序法制原则,要求侦查人员在处理案件时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秘密原则,强调侦查人员要严格保守案件中的秘密信息;最后,
    2023-11-09
    181人看过
  • 确认商业秘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一,先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再确定商业秘密事项。企业先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把本企业中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按法定程序确定出来。例如,建0筑工程中的国家秘密事项,就按照1990年10月8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国家保密局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第二条规定,对号人座,确定出企业建筑工程中的国家秘密事项c然后对没有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商业秘密的几个要件构成标准,确定是不是本企业的商业秘密。第二,在《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内部事项中,确定商业秘密。例如,《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第四条,建筑工程中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内部事项共有四项,第(一)项总公司编印的《建工情况》、《内审简报》、《监察简报》,可确定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第(三)项,承担国内工程项目的招
    2023-06-08
    38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责任的归属原则
    商业秘密侵权的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辅之以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的处理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规定的处罚方式,一是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我国刑法第22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
    2023-07-07
    397人看过
  • 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原则有哪些
    国家秘密的范围: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国家秘密的范围涉及国家秘密的范围涉及以下:1、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2、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4、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5、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
    2023-07-22
    472人看过
  • 秘密侦查人员作证后可不可以参与后续的侦查活动
    可以。对秘密侦查中知晓的案情作证后不须回避。由于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且证人身份可能导致侦查人员产生先入影响,不利于案件公正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担任过本案证人的侦查人员应当适用回避,也就是说侦查人员身份与证人身份系相冲突的,两者不能兼容。但是,侦查人员就秘密侦查(特情侦查)中所了解的犯罪情况进行作证,不适用上述回避的规定。第一,侦查人员就侦查过程中了解的程序事实和案件实体负有作证的职责。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侦查人员自己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刑事诉讼法192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可见,对案件程序合法性或者实体事实包括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进行作证是刑事诉讼法规定
    2023-06-14
    395人看过
  • 订立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的原则有哪些
    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不是《劳动法》的必备条款,而是约定条款。只要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明确约定劳动合同,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2、商业秘密依法有限保护原则(或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原则)虽然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没有专门的立法,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和保护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三、权利与义务等原则。从权利义务平等的角度来看,劳动者获得了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如果企业不同意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条款将成为不公平的可撤销和可变更条款。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条款可能会被仲裁和法院撤销或变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多年劳动争议仲裁经验,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商业秘
    2023-08-07
    375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保护措施原则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着重体现在以下方面:1、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商业秘密是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产物,其存在于企来活动的各个方面,分布在技术、生产、经营等各个部门,需要有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实现对商业秘密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控。商业秘密管理机构应视企业大小和商业秘密管理任务的需要选择相应模式。可以组建商业秘密管理专门机构,也可以指定企业法律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小企业或者商业秘密相对较少的企业,也可以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论采取何种组织管理模式,都应当突出以下原则:一是权力相对集中,明确赋予保密机构对商业秘密的统一管理权,避免政出多门形成内耗和管理死角;二是设定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保密管理责任人、保密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责任,积极创造管理条件,维护其管理权威;三是强化管
    2023-06-08
    474人看过
  •  国家秘密更改原则及其发展
    根据所提供的情形,机关、单位应当对已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或者知悉范围进行及时变更。这些情形包括:(一)在定密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者保密事项范围发生变化时;(二)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发生明显变化时。必要时,上级机关、单位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变更下级机关、单位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或者知悉范围。根据所提供的情形,机关、单位应当对已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或者知悉范围进行及时变更。这些情形包括:(一)在定密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者保密事项范围发生变化时;(二)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发生明显变化时。必要时,上级机关、单位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变更下级机关、单位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或者知悉范 依据法律法规变化,国家秘密可否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
    2023-08-31
    241人看过
  •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原则
    (一)重罪需要的原则如前所述,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针对的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及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等,在侦查犯罪的需要情况下,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相关规定,体现了重罪需要的原则。重罪需要原则,要求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必须同时具备重罪与需要两个条件,缺一不可。重罪指法条中明示的犯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二是,指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的理解介于不需要与必需之间,这就为权力主体使用该措施放宽了条件。重罪需要的原则,指的是立法规制的上述两种情形的犯罪,本着需要的原则,使用技术侦查措施。(二)侦查必需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3款规定: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2023-08-18
    450人看过
  • 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的构成原则有哪些
    构成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的条件一般会有:(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关于国防应秘密的文书、图书、消息或物品;(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的行为。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量刑标准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08-12
    447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原则有哪些
    (一)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诉讼活动。犯罪分子作案以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罪责,总是想方设法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还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另外,由于自然的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证据难以收集,由此,为了顺利完成侦查工作,侦查人员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二)客观全面原则。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既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
    2023-06-25
    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神秘侦查:探寻诱惑背后的秘密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2-26
      诱惑侦查和诱饵侦查是一种特殊的侦查措施,侦查人员通过设置诱饵或提供条件的方法,诱导他人实施犯罪活动并将其拘捕。根据诱惑行为的不同作用,诱惑侦查可分为机会提供型和犯意诱发型两类。 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并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
    • 保守秘密原则的基本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8-31
      侦查是同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尖锐而复杂的斗争。侦查与反侦查的矛盾,存在于整个侦查的过程。侦查工作的这种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在侦查工作中要注意保守侦查工作秘密,严格禁止将案情、证据、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情况向无关人员泄露,以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 侦查机关采取秘密或者公开的侦查方式,采取什么侦查方式进行指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2
      1、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采取秘密或者公开的侦查方式进行。2、在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多采用秘密方式进行。主要为了案件保密的需要,其次也充分保护犯罪人的隐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
    • 刑事侦查都有什么程序原则,期限是多长时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诉讼活动。
    • 侦查工作要遵循什么原则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8
      侦查工作要遵循的原则:一、迅速及时原则。二、客观全面原则。三、深入细致原则。四、依靠群众原则。五、遵守法制原则。六、保守秘密原则。七、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