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履行主债务时,涉及到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期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认为,保证期从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在以前答复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时,提倡这种计算方法。有两种情况需要澄清。一是债权人将部分债权转让给他人的,所转让部分债权的担保期限应当从何时开始?
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发生,特别是在债权已经转移的借款合同中。成为与原债权分离的独立债权的,视为债权整体,担保期限自转让债权的最后一个到期日起计算。第二,是否意味着债权人只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分次履行主债务的最后一个债务履行期届满?保证期的开始不是保证责任发生的前提,保证责任的发生只有一个条件,即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据此,笔者认为,在主债务人分期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虽然保证期自最后一个债务履行期之日起计算,但债权人可以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限届满,无需等到保证期后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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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的保证期间的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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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分期还款的担保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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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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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下担保人要向债权人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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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主债,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主债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主债由此可以简单地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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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保证期间的起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2主债务系分期履行时,会涉及到保证期间究竟从哪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主张保证期间自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在历次答复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中均主张此种起算方法。下面有两种情况需要清楚。其一,若债权人将一部分债权转移给他人,对于被转移的这部分债权的保证期间应从何时起算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尤其是在借款合同中,债权已经转让出去的。就成为脱离于原债权的独立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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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债务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偿还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8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担保人在借款人裁、判后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是在借款期限届满随时可以主张担保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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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6担保人可以偿还被担保人债务的情况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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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对追偿的情况下。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借款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已移交检察院,这个情况是发生在法院判决你承担连带责任之前还是之后r如果这个是发生在你这个案子之前,就没什么办法了,如果是发生在你这个案子之后,你可以以这个理由申请中止执行。r还有就是,你代为偿还了债务之后,是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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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需要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31、需要偿还债务,偿还后可向继承人追偿。 2、继承遗产的话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4、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