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要约定存续期限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1:02:56 278 人看过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合同一般是没有抵押期限的,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一、银行抵押合同丢失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折价、变卖或拍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而抵押合同就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订立的关于设定抵押权的合同。抵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抵押担保的范围等。抵押合同纠纷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抵押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抵押合同丢失仍然可以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二、房地产抵押后土地上新增房屋如何受偿

房产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一种情况是以房屋连同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后,其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另一种情况是以土地使用权做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建造的房屋。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依据法定程序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依法取得了房地产抵押权。抵押合同签订时,是以实际存在的房地产作为抵押标的物进行抵押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新增的房屋不是抵押合同确定的抵押权客体对象,不能作为抵押物。当抵押人为债务人时,抵押权人可以用新增房屋的拍卖价款进行清偿;当抵押人为第三人时,抵押权人无权对抵押人新增房屋的价款进行清偿

三、抵押权利息会优先受偿吗?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了抵押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的,利息会优先受偿。《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合同相关文章
  • 抵押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怎么处理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法律规定抵押担保期限为主债权诉讼期限。《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抵押合同有期限吗1、抵押合同一般是没有抵押期限的,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
    2023-08-07
    327人看过
  • 抵押权未约定保证期限
    抵押财产是没有担保期限的,主债权存在的,抵押权就有效,所以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一、抵押权和债权是否一并转让债权人的债权转让的,其抵押权也一并转让。抵押权具有附随性,被担保的债权转让的,针对主债权而设立的抵押权应当继续存在,抵押权应随被担保债权的转让而移转于受让人,无需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二、民法典规定抵押担保的担保责任抵押担保责任有保证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限可以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三、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是什么?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权相比,最高额抵押权有以下不同点:一是担保的债权是
    2023-03-31
    199人看过
  • 约定期限届满是否会导致抵押合同失效
    我国《保保法》对合同失效的规定是:“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这里指的是“合同的效力”,而非合同中某一条款对期限的约定。在建设部统一印制房屋权属证书以前,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上的一个栏目是“权利存续期限”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建国前的土地所有权证上。当时社会上抵押权少而典权多,权属证书上的“权利存续期限”指的主要是典期。典期届满以后,出典人不及时回赎,如经过一定的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发生改变。把这一概念用在抵押期限上就很容易产生歧义。假定权利存续期限到某年某日,有人就会理解为过了这天抵押就无效了。实际上典权也并不是过了权利存续期限就无效,而是经过了一段较长的时间(如10年以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会产生一定的变化,而这种变化还是以承认典权有效为前提的,并不是过了权
    2023-04-30
    457人看过
  • 关于抵押权存续期间的规定
    本法起草过程中,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应当规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但就如何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的问题,存在不同意见。现就其中四种主要意见作一介绍:第一种意见认为,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在两年内不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应当消灭。理由是: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债权并没有消灭,而只是债权人失去了胜诉权,由于主债权的存在,其抵押权也附随存在。但如果抵押权一直存在,可能会由于抵押权人长期怠于行使抵押权,不利于发挥抵押财产的经济效用,阻碍经济的发展,因此再给抵押权人两年的行使期间,两年内不行使的,抵押权消灭,是比较合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问题制定的司法解释也是这样规定的。有的认为两年期间较短,不利于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建议改为五年。第二种意见认为,担保物权因其担保的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四年内不行使而消灭,理由是:将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挂钩。由于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
    2023-05-03
    408人看过
  • 民法典中抵押合同是否存在担保期限
    一、民法典中抵押合同是否存在担保期限抵押合同是存在担保期限的,抵押担保的期限是主债务诉讼时效内,超过诉讼时效不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就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2023-04-12
    19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续签宽限期存在吗
    通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都是很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而此时是否想初次签订劳动合同那样,规定必须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呢?到底劳动合同续签宽限期存在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规定中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的宽限期是否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后续签的情形,在司法实务中意见不一。笔者试就此,讨论如下:一、问题的由来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护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就续签劳动合同同样享有一个月的宽限期,劳动者只有在宽限期满才能够明确知晓用人单位是否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并就此主张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还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
    2023-04-29
    59人看过
  • 合同约定房屋抵押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模板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路(街)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
    2023-03-12
    218人看过
  • 要约期限与合同期限
    一、要约期限与合同期限不一样。要约的有效期间是要约效力的存续期间,也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时间,所以又称之为承诺期限。在此期间之内,受要约人如果予以承诺,则合同成立;超过此期间未为承诺,则要约失去效力。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二、违约责任的明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一)主观要件,是指作为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不论其主
    2023-05-06
    53人看过
  • 抵押合同限定时间
    抵押合同一般是没有抵押期限的,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对担保物取得了担保物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基于物权永久性的特点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的性质,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抵押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不存在了,抵押权也随之消灭,抵押人也不再承担担保的责任了。抵押合同期限多少年《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
    2023-07-02
    171人看过
  • 担保期限是否是抵押合同必须约定的内容?
    抵押合同的担保期限可约定可不约定,如不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抵押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多久一、一般抵押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多久1、一般抵押合同的担保期限看情况,具体如下:(1)抵押合同对担保期限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2)抵押合同对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
    2023-07-06
    469人看过
  • 定期存单抵押书
    致_________分行:根据你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现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放于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抵押品,该定期存款帐号为_________,货币及金额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你行
    2023-06-10
    84人看过
  • 房屋租赁时存在抵押怎么约定合同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算生效。具体条件包括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包括主体合法、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合同怎么签才能有效?对于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的问题。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1、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指合同发生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任何合同只有具备一般生效要件,才能有效,也才能依法成立。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指合同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特别要件具备才能生效的条件。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的某些合同生效须特别具备的要件,并不具有普遍性;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
    2023-03-14
    397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最长期限是双方约定吗
    一、最高额抵押最长期限是双方约定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决算期是最终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实际数额的日期。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决算期,如果最高额抵押合同中订有存续期间并已经登记的,此项期间届满之时即为决算期。如果抵押合同登记的存续期间过长,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确定合理的决算期。由上可知,最高额抵押合同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二、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否属于根本违约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属于根本违约。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
    2023-05-06
    21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借款抵押合同要约定利息吗
    一、民法典中借款抵押合同要约定利息吗抵押合同是不需要约定利息的,如果在约定利息的,应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约定主债权数额、担保范围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民间借贷的流程1、借贷双方之间要满足基本的条件,提供要民间借贷所需要的证件,最常见的是身份证,有担保人的,也要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2、约定好借贷的本金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
    2023-04-12
    41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标的物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合同内容有:抵押与抵押权人的身份信息;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合同订立的时间与... 更多>

    #抵押合同
    相关咨询
    • 抵押物存续期间的期间为合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4
      抵押合同中约定有抵押权存续期间的,其约定无效。抵押权为物权,而物权原则上不受当事人所约定的期间限制。同时,抵押权以抵押财产的交换价值担保债权的实现,从属于被担保的债权而存在,即债权不消灭,抵押权没有单独归于消灭的理由;唯有担保的债权消灭,抵押权才归于消灭。
    • 抵押权期限存在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这要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2年,没有约定的半年,已主债权履行届满起算。
    • 民法典中对抵押合同可否约定抵押期限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6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对担保物取得了担保物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基于物权永久性的特点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的性质,《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抵押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不存在了,抵押权也随之消灭,抵押人也不再承担担保的责任了。
    • 抵押权的存续期限各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4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主债权诉讼期间。抵押权作为物权不因双方约定的抵押期限的届满而消灭,法院不因抵押期限的原因判决抵押人免除担保责任,超过诉讼时效的,抵押权人的权利不予保护。
    • 抵押权存续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是否有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0
      1、有效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