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条例有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6 01:19:06 454 人看过

一、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条例有哪些内容

1.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并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多种多样,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十类:

1.未经公民许可,擅自公开其个人敏感信息,如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等。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干扰、破坏他人的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监视他人,安装窃听设备,窥探他人私生活等。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允许擅自公布其财产信息。

5.擅自拆阅他人信件、偷看日记、刺探私人文件内容,并公之于众。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将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等私人信息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将其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传播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信息。

三、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权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权,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要管理好含有自己隐私的物品,如私人信件、日记、照片等,避免被他人轻易获取。

2.一旦发现有人擅自披露自己的个人隐私,要依法制止,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包括向有关部门举报、寻求法律援助等。

3.我们也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在交往中,避免询问、窥探他人的私人信息,不擅自传播、公开他人的隐私信息。

总之,保护个人隐私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也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隐私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养老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
    关于养老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单位有给大家买养老保险,我在家也给父母买了一份,不过都没怎么注意现在的政策是怎样的,所以想了解一下养老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律师解答:现在的《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是从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门资格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一)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第十六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指单位和被保险人都按规定标准缴费的年限。缴费年限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月份累计计算。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被保险人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
    2023-06-07
    419人看过
  •  个人隐私包括哪些内容,需满足哪些条件?
    个人信息的三个要件是识别性、载体和主体,其中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这意味着个人身份信息必须包括一个人的识别性(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以及一个载体的表达方式(例如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而主体则是指信息所涉及的人,只能是自然人。个人信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健康信息以及行踪信息。根据规定,个人信息的构成应满足三个要件:1、是具有识别性,这是核心要素;2、要有一定的载体,这是个人信息的形式要件;3、个人信息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是个人信息的主体。个人信息应具备哪些要素?如何判断?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相联系的识别自然人各种信息的集合。个人信息应当具备以下六个要素:自然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
    2023-11-12
    243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2023-08-17
    184人看过
  •  个人财产隐私权有哪些具体内容?
    个人财产隐私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个人生活安宁权,二是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三是个人通讯保密权。这些权利保护了个人隐私不受他人干涉、破坏或支配,确保了个人生活的安宁、情报保密和通讯自由。个人财产隐私权包括:1.个人生活安宁权。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支配。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诸如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社会关系、信仰、心理特征等。3、个人通讯保密权。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包括哪些内容?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保护其个人生活信息不被公开或泄露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的规定,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生活情报的知情权:个人有权知晓其个人生活情报的来源、内容、范围和处理方式等,以便对其进行管理和保护。2. 个人生活情报的保密权:个人有权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泄露其个
    2023-11-25
    120人看过
  •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
    2024-01-10
    116人看过
  • 汽车保险赔付比例相关内容有哪些
    车辆发生事故后,除了大家关心的车险赔偿期限,另外一点也很重要,就是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所有的损失?很多车主反映不能获得百分百的赔偿,总是有一定比例要自己承担?是不是投保了“不计免赔”,自己就可以不用赔偿?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汽车保险赔付比例问题。理赔时,一般来不会获得全部赔偿,原因如下: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车险理赔的百分比赔付,它是指保险公司不按实际损失全额承担赔偿责任,而是按照实际损失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金额,不同的保险金额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交强险是根据是否承担责任来确定赔偿限额,商业险是根据承担的责任比例确定车险理赔的百分比。在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中,都会出现车险理赔百分比现象。是不是投保了“不计免赔”,就可全赔?现在大多数的车主都会在投保基本险之后附加上不计免赔特约险,以便能获取更高的车险理赔百分比。但是,“不计免赔
    2023-05-08
    126人看过
  • 私募基金流程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私募基金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合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fndoff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realestateInvestmentTr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trstoftrst(信托投资基金,标的为信托产品),对冲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国家有,在中国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私募由于不受政策限制,投资标的灵活,所以私募是有的)。私募基金设立条件流程如下: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
    2023-05-02
    361人看过
  • 我国现行隐私权法保护了哪些内容?
    公民的隐私权包括:个人生活自由权;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对于侵害公民隐私权行为,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害人可以依法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2)赔礼道歉(3)赔偿损失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
    2023-08-11
    199人看过
  • 法律上的保护个人隐私有哪些规定
    法律上的保护个人隐私隐私权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生活的秘密,这个秘密在法律上称为隐私,如个人的私生活、日记、照相薄、生活习惯、通信秘密、身体缺陷等。自己的秘密不愿让他人知道,是自己的权利,这个权利就叫隐私权。分类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总结为以下十类: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保护我们
    2023-06-13
    397人看过
  • 监护人责任保险的相关内容
    第一条在本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第二条下列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二)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控制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第三条对于每次事故,保险人就上述第二条下的赔偿金额分别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一、交强险中赔偿金额规定是什么交强险中赔偿金额有最高限额的限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2023-02-04
    174人看过
  • 隐私权的刑法是如何保护的,隐私权的内容
    一、关于隐私权的刑法是如何保护的关于隐私权在刑法上的保护具体表现有: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二、隐私权的内容隐私权的内容包括有,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使用权。1.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安宁权,也称个人生活自由权。即权利主体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者不从事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者支配。2.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生活信息的内容相当广泛,从家庭成员、亲属
    2022-06-02
    199人看过
  •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通知如下:1、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2、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
    2023-05-03
    344人看过
  • 关于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有何规定?
    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实施医疗行为时,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在进行体检检查、诊疗操作或手术时,要注意患者的隐私保护;患者在诊治过程中透露的所有资料,医护人员都应予以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能向第三者披露。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的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未经患者允许,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医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拥有的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受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其内容除了患者的病情之外还包括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以及其他缺陷或者隐情。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的隐私具有保密义务。泄
    2023-05-07
    216人看过
  • 病人隐私权的内容,侵犯病人隐私权包括哪些
    病人隐私权的内容包括了没有得到病人的允许,是不能够将病人的姓名、肖像、住址等个人信息进行公开的。侵犯病人隐私权包括了泄露患者的隐私、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和故意泄露、公开传播或直接侵扰患者的隐私。一、病人隐私权的内容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病人隐私权的内容: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二、侵犯病人隐私权包括哪些侵犯病人隐私权包括:1.泄露患者隐私泄露患者隐私,既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将其在诊疗活动中掌握的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2023-07-04
    2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保护个人隐私包含哪些方面?任何保护个人隐私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7
      个人隐私包括:身体隐私、行动隐私、行为隐私、身份隐私、名誉隐私、肖像隐私、个人收入隐私、个人经历隐私。个人隐私包括内容: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
    • 对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保护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保护包括: (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二)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 (三)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 未成年隐私权怎么保护,有哪些相关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4
      未成年隐私权的保护方式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 五保户监护人证明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我叫,是五保户的供养者,我承诺做到以下几方面: 1、五保供养经费原则上由五保户本人领取,确因特殊情况不能领取、管理和使用的由供养者代领,保证全部用于五保户本人生活。 2、五保户生活不能自理的,供应者保证做到悉心照料其生活起居。 3、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五保户的生活起居由供养者监护照料,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并给其提供良好的教育,费用超出供养标准的由供养者想办法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 什么是隐私权,哪些权利是个人隐私,隐私权的内容和限制范围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 (1)个人安宁权,指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的私生活,不受他人的干扰、破坏。 例:自然人私生活不受非法窥视;自然人住宅不受非法监听。 (2)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控制、保密权,指权利主体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收集、储存、传播享有排他的控制权并加以保密。 例:个人身高、体重、病史、生活经历、信仰、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