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如何认定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17:50:52 64 人看过

看是否有作提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因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一、如何确定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范围及效力

1、保险责任条款是确定保险人承保范围的条款,只有保险人依据保险责任条款需要承担保险责任的,才会有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问题。

保险人责任条款是确定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前提,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要确定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应先确定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及案涉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在确定了保险责任范围后,再看涉案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如不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用承担保险责任,此时不是是否存在免责事由的问题,而是不存在应承担责任的事故。

2、在确定了保险事故确已发生后,就要看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哪些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及这些条款能否生效。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保险合同中有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给付等条款,这些条款必须经保险人明确说明才产生效力;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因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而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条款,不用保险人明确说明也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人相关文章
  • 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减轻保险人责任的相关条款,减轻保险人责任或保险人的免责情形,应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二、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2024-01-27
    307人看过
  • 一定减轻被保险人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违反告知义务因为投保人违反告知业务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2、保险欺诈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27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3、故意行为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
    2023-06-28
    439人看过
  • 社保不是为了减轻过错人的赔偿责任
    社会医疗保险从其根本目的上来说是为了保障公民在患病时能够得到医疗救治,而不是为了减轻有过错的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医保是为保护弱者而不是为了袒护有过错的强者,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受害人向社保部门报销医疗费后再向相关赔偿义务人行使医疗费的赔付请求权,受害人通过社保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的行为亦没有加重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因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亦没有理由因受害人向社保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而予以减轻。医疗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产生的基础不同,法律性质不同。前者是原告与社保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后者是侵权之债的关系,不能因为医保报销了原告部分药费就抵销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因为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在每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有最高支付限额,该基金的使用会直接影响到公民今后就医时自付部分的比例,因此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亦属于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可以向侵害人主张赔偿。如果原告医保报销部分不能向被告追偿,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
    2023-03-28
    389人看过
  • 保险合同可以减轻保险人的责任约定吗
    一、保险合同可以减轻保险人的责任约定吗可以。1、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包括除外责任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解除或中止合同等部分或全部免除或限缩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
    2023-05-20
    103人看过
  • 保险责任免除的范围,保险人责任减轻的情形有什么?
    1、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包括除外责任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解除或中止合同等部分或全部免除或限缩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一、交强险赔偿限额有什么?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
    2023-05-07
    424人看过
  • 如何减轻赡养老人的责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变化而消除。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时候,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容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要是在法院判决之后还不执行的话,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除此之外,要是涉嫌构成虐待罪的话,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赡养老人方式1、一般情况下我国都采取传统的赡养方式,即居家养老,由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费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赡养人之间达成口头协议,自觉执行。2、赡养人之间无法达成口头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后一方不能自觉执行的,一般由居委会(城市居民)、村委会、本村或家族中有威望的人主持,让赡养人之间达成书面赡养协议。3、赡养人一方或双方不按书面协议执行或认为协议不公正的,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赡养诉讼,被告是另一方有赡养义务的人,以法院判决书为赡养的依据。4、如果赡养是以有条件的赠送、赠予财产或指定财产继承人的方式,要求赡养人中的一个或非
    2023-07-02
    412人看过
  • 乘车人是否具有过失,能否减轻赔偿义务人的民事责任?
    杨先旺律师案例:王某驾驶一载货三轮车(该车规定后斗不准载人)将孙某送到车站。途中与张某驾驶的客运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王某与孙某均受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孙某无责任。后孙某以王某和张某为共同被告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审理中,两被告对事故的过程没有异议。但是都同时指出孙某对所造成的后果也应当有部分过失,理由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乘车人孙某明知载货汽车后厢是不准载人的,却违反法律规定,自甘冒风险,虽然事故认定书认定孙某无责任,是指的孙某对事故的发生无责任,但对造成的后果却是具有过失,应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孙某答辩认为,既然事故认定书认定无孙某无责任,就应当全额由两被告赔偿,不存在过失相抵的问题。对于本案的处理有两种相反的意见:一是孙某的经济损失应当得到全部赔偿。理由是事故认定书认定了孙某无责任,就应当按
    2023-06-12
    288人看过
  •  商标侵权纠纷:如何减轻赔偿责任?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标记,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产生混淆。抗辩方式包括非商标性使用抗辩、正当使用抗辩、权利用尽抗辩、合法来源抗辩、在先使用抗辩、商品不类似抗辩、商标不近似抗辩和恶意抢注抗辩。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标记,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产生混淆。主要抗辩方式有:1、非商标性使用抗辩。比如,商业街的美食地图上使用麦当劳、真功夫等商标。2、正当使用抗辩。正当使用一般包括叙述性、描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3、权利用尽抗辩。权利用尽即商标权利人在商品合法投放市场之后就不能对该商品的进一步流通如转销、分销等进行干预。4、合法来源抗辩。商标未使用抗辩,此种抗辩会构成侵权,要停止侵权,但可以不需赔偿。5.在先使用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在先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6、
    2023-09-06
    428人看过
  • 不缴足保险费的投保人是否有赔偿责任
    不缴足保险费的投保人有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对未缴纳足够保险费的投保人承担责任。一、买保险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投保人并不是纯粹的债务人或债权人。《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二、签订的保险合同形式可以口头吗保险合同必须符合法定形式。《保险法》第13条第1款和
    2023-06-28
    392人看过
  • 法律规定如何减轻侵权人责任
    法律规定要想减轻侵权人责任,园区是符合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特定情形。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3、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4、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5、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6、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
    2023-02-28
    374人看过
  • 如何认定保管人的责任
    法律综合知识
    1、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迟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原则上保管人都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在有偿与无偿的情况下,保管人责任的大小(或轻重)应有所区别。2、保管是有偿的,保管人应当对对保管期间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谓“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是指保管人能够证明保管人已经迟到了妥善保管义务。此外,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物自身的性质或者包装不符合约定造成的,保管人也不承担责任。3、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对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尽管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是理所当然的。此外,在保管是无偿的情况下,保管人对因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后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保管人对保管物明知可能造成毁损、灭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依据《民法典》的
    2024-01-28
    115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否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发展脉络和功能可以看出,并非所有的侵权行为案件都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美国侵权法上,适用惩罚性赔偿一般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被告的行为或心理状态具有特定性只有当被告行为超过了社会容忍的限度,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因此,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惩罚性赔偿。而要判断被告行为是否超过了社会容忍的程度,必须结合被告的主观心理状态综合考察。如果被告的心理状态存在邪恶动机、被告实施了诈欺行为,或被告滥用了权利、被告由于故意或重大疏忽而不计后果、被告轻率或有意识地不顾他人权利和安全的行为,均属于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形1、邪恶动机。在美国侵权法上,证明被告人动机邪恶的情形一般包括,被告的行为粗暴、残酷,或者被告人对被害人极其仇视,或者被告的行为属于种族歧视或性骚扰,或者被告有计划、有预谋地加害原告等。例如,在Robinsonv.WieboldtStores,Inc.,一案中,商场保安指责某消费
    2023-06-13
    72人看过
  • 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有哪些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是指法律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将保险合同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说明和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知道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8条规定,在上述保险责
    2024-01-10
    267人看过
  • 如何认定侵权责任的赔偿?
    侵权责任的赔偿责任的认定标准:1、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2、受害人有权请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连带责任;3、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各行为人内部分有责任份额;4、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共同行为人内部责任份额或内部约定而改变其连带责任性质。职务侵权的侵权责任怎么认定1、侵权法层次从一般侵权法层面来看,即对第三人而言,就侵权行为本身来说(暂时抛开该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应该适用侵权法的何种归责原则来救济受到损害的第三人。2、外部责任从侵权型职务行为的外部责任来看,即对第三人而言,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谁,侵权型职务行为制度应当从两个方面来解释:第一,对于负职人为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授职人直接承担责任的依据在于法人具有侵权行为能力,同理,合伙、独资企业等其他组织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也应视为组织自身的行为,由授职人直接对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对于负职人为除代表人以外的其他
    2023-07-02
    25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人
    词条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保险人
    相关咨询
    • 什么叫保险赔偿责任,保险赔偿的责任范围如何界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6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诉讼费用等。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交付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责任范围,即成为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财产损失或人身保险事故,保险人均要负责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保险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范围包
    • 如何认定国家减免赔偿责任的类型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0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的情形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
    • 无法认定的责任保险要如何理赔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7
      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车辆超过责任认定书的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7
      如果损失数额在交强险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全部损失。而如果损失数额较大,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超过部分,会按照事故责任大小和比例,由事故双方当事人承担。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 保险公司的车辆超过责任认定书是否有责任偿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7
      如果损失数额在交强险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全部损失。而如果损失数额较大,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超过部分,会按照事故责任大小和比例,由事故双方当事人承担。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