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6:22:36 346 人看过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一、房地产转让特征

(1)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2)房地产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

(3)房地产转让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互易、继承、遗赠等合法方式。

(4)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房地产转让的程序

(1)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必须签定书面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屋坐落绘制、面积、四至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取得方式;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房地产转让权属登记

房地产转让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否则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法律效力。新的房地产产权人领取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凭该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赠相关文章
  • 房地产转让条件,哪些房产不能转让
    1、房地产转让条件(一)房地产转让条件: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根据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纳,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按照出让合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项目,已完成开发总投资的25%以上,属于开发用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的条件。(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房地产转让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出让人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移交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将房地产转让给国家或者作出其他处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条例》,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出售、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手段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根据国家规定,下列不动产不得
    2023-05-08
    471人看过
  • 哪些房地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②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一、房地产转让方式
    2023-03-28
    411人看过
  • 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不得强制执行的共有房产有:生活必需物品、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未公开发明或著作、用于身体疾病所必需的医疗器具、表彰或勋章、法定免于强制执行的财产和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的财产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相关规定,如果该房产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并且,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
    2023-04-16
    376人看过
  • 哪些房产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非法转让情形有哪些
    哪些房产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
    2023-08-17
    334人看过
  • 房地产不得转让是什么?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一、房子保全的房子能买吗不能,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房屋过户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
    2023-03-21
    141人看过
  • 房地产有哪些不同的转让方式呢
    一、以投资入股方式转让房地产(一)以投资入股方式转让房地产的税务处理1.营业税。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而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则需要缴纳营业税。2.土地增值税。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和财税[2006]2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而对于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
    2023-04-30
    342人看过
  •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有哪些
    一、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有哪些1、土地增值税中,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是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2、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二、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哪些1、一般情况下,土地增值税会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进行征税,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不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
    2023-06-16
    49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房产不得转让,房产转让合同必须注明哪些内容
    什么情况下不能转让房地产?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房产转让合同必须注明哪些内容房地产转让合同包括房地产的买卖合同、交换合同、抵债合同和赠与合同,这些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房地产的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三、土地所有权性质;四、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五、房地产的规划使用性质;六、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七、房地产转让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八、房地产交付日期;九、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2023-04-21
    163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的;1、依法裁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2、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的,不得转让;3、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4、没有合法.有效权源证明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如何确定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
    2023-08-07
    134人看过
  • 不得将房屋转租的情形
    1.房主明确禁止转租或者未同意转租的房屋,不得转租;2.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若原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可以转租,也没有取得新房主同意的,不得转租;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租房资格有明确限制并对承租人进行了登记的房屋,不得转租。房客擅自将房屋转租如何维权房东可以解除合同。《租房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为合法有效,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在未经过房主刘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转租,并且未按时支付租金,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有权主张解除《租房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
    2023-07-23
    241人看过
  • 房地产转让时,同时转让的有哪些权益
    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或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停车场、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一、父母的房子能否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父母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申请加上子女名称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房屋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想加子女名的,应当与子女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先在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持有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者按照共有约定共同申请房屋转让登记。二、办理房产证的维修基金是什么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
    2023-02-07
    343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以下情况不得转让: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2、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3、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4、权属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哪些情况下可以回收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
    2023-07-19
    279人看过
  • 房地产转让合同中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遗嘱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
    2023-08-15
    377人看过
  • 买卖房屋属于哪些情况不得转让
    买卖的房屋属于下列情况不得转让: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权属有争议的;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鉴定为危房的;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法律限制交易的。一、公产房也能买卖吗?可以的,但是要符合要求。禁止出售公房的范围: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二、新手交房后多久可以买卖交房后只要拿到房产证,随时可以买卖,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不可买卖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
    2023-03-31
    5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赠
    词条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遗赠
    相关咨询
    • 不得转让的房地产,哪些房产不得转让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19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房地产的,什么情形下不得转让房产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 房地产中经营者在哪些情形下不得转让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8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禁止转让房地产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6
      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是一种灵活性安排,既包括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包括将来法律、行政法规就新的情况作出
    • 房屋转让和买卖异同是什么, 房地产转让有哪些情形无效, 有哪些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8
      房屋转让和买卖异同: 房地产买卖只是房地产转让的一种形式,两者是不同的。除了房地产买卖以外,还有很多其他方式可以产生房地产转让的效果。房地产买卖中,买受人必须向出卖人支付而且只能支付货币作为房地产的对价,而在商品房转让中,买受人可以通过赠予获得房地产,而不用支付任何对价,还可以将它作价入股,抵偿债务,这些都可以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 房地产转让以下情形无效: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