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名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这种情况下,对外产生公示效力和形式要件上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是被记载的他人,隐名人的实质为提供资金者,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出资者,一般情况下其动机是为了规避法律。
2、因此,隐名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应认定被记载人为股东。对隐名股东出资的资金,应当按照与被记载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这样更有利于建立社会信用和倡导社会公认的价值取向。
1、第二十四条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除非存在以下两种情形,否则股东资格原则上都应以工商登记文件记载为准: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约定,且其他股东对隐名者的股东资格予以认可;
(2)根据的签署、实际出资、出资证明书的持有以及股东权利的实际行使等事实,可以作出相反认定的。
3、《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股东资格确认案件的裁判应当综合考量以下因素,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出资证明书、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并强调应当充分考量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明确出资人按照发起人协议或投资协议向公司出资后,未签署公司章程,其出资额亦未构成公司注册资本的组成部分,出资人要求确认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4条规定,如果要确认外商投资企业中隐名投资人的股东身份,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际投资者已经实际投资;
(二)名义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实际投资者的股东身份;
(三)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在诉讼期间就将实际投资者变更为股东征得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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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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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法吗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3隐名股东股权转是合法的。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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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4隐名股东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隐名股东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并享有股东权利,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名义出资人私自处分股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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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有隐名股东怎么转让股权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6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那就不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对外进行股权转让,就要以显名股东的身体进行,其中还要涉及到税务的问题。对于名义股东,《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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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转让股权会怎么样?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4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若为隐名出资者对外转让股权,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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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能否要求股权转让?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5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未记载为股东的人。许多人认为,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出钱后,可以根据出资情况直接行使股东权利。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忽视了公司的对外宣传。作为隐名股东,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要从内外两个方面进行。1、在内部方面,只要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隐名出资协议或持股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对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关于投资权益归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