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成立应当具备什么法定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16:37:19 163 人看过

收养关系成立应当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以及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收养子女必须到民政局进行登记,这段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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