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停业与关闭:企业命运如何转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7:11:49 169 人看过

法律性质不同

责令停产停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文列举的法定处罚种类之

一,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的法律性质究竟属于行政处罚还是行政措施,长期以来存在较大争议。9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行政处罚权力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对此进行了明确,将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赋予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一项行政管理措施。

适用范围不同

从时限上讲,责令停产停业与责令停业整顿虽然同属在一定期限内中止行政许可的效力,但在适用范围上却有着较大区别。责令停产停业适用于被许可人全部被许可生产经营活动的暂时性中止,而责令停业整顿仅适用于烟草专卖业务一项,并不涉及其他被许可事项。因此,就适用范围来说,责令停业整顿要比责令停产停业的适用范围窄。

法律后果不同

从法律后果上看,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具有终局性。被许可人在责令停产停业期限届满后,自动恢复行政许可资格,不需再重新申请相关行政许可。但与责令停产停业不同的是,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理决定不具有终局性效力,即被许可人在停业整顿期满后并非必然自动恢复行政许可资格。按照现行烟草专卖法律规定,被许可人在停业整顿期间应当积极进行整改,消除引起停业整顿的法律事由和因素,整顿期满后,发证机关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恢复其营业或者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因此,从法律后果上讲,责令停业整顿的法律后果具有不确定性。

救济途径不同

有权利必有救济,责令停产停业与责令停业整顿的区别还体现在权利的救济途径上。责令停产停业与责令停业整顿同属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实现权利救济之目的。但是,对于责令停产停业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均规定了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而对责令停业整顿并未规定要求听证的救济措施。基于此,在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理决定时,无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从法律后果上看,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具有终局性。被许可人在责令停产停业期限届满后,自动恢复行政许可资格,不需再重新申请相关行政许可。

应该怎么样应对拆迁方提出的“责令停产停业”

企业主在遭遇拆迁时,常常会面临拆迁方或者村委会甚至镇政府实施的一种“围魏救赵”的策略:他们并不主动与被拆迁企业协商或商谈拆迁补偿事宜,也不催促限期搬迁或限期签约,而是以“治理环境”、“厂区整顿”、“预备拆迁工作”为理由,单纯要求企业主间歇性地或持续性地停产停业,或间歇性地停水断电。

对方常常回避这些停产停业与拆迁行为之间的关系,从而使被拆迁的企业主不知何处申诉,不得不默默承担其中的经济损失,进而逼迫企业主主动接受低价补偿,甚至主动搬离被拆迁的地块。

大多数企业主对于这类带有公权力背景的机关所做的要求无法准确区分其行为性质及合法性,便也常常束手就擒或者是暴力抗拒.前者无疑是放纵了拆迁方的违法行为,被其摆布;而后者也常常“搞了大新闻”,突破底线,导致自己也陷于违法境地从而败居下风。

那么,被拆迁企业如何游刃有余地应对拆迁方的这种策略呢

被拆迁企业想要处理好强加在自己身上的“停产停业”,首先要明白其性质。

从行政法角度,依字面意思,镇政府及其他部门所做的“责令停产停业”的性质可能有两种类型:一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的行政管理秩序所受到的行政主体做出的制裁。

而由于责令停产停业是仅仅比暂扣、吊销执照和许可证行政拘留这两种处罚手段轻,因此,法律上对于责令停产停业的实施作出了限制。

另一种是广义上的责令停产,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而对企业做出的强制性限制。

首先,如果属于行政处罚,按《行政处罚法》规定,仅有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创设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即便是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都不能创设“责令停产停业”这项处罚。

而如果其性质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则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也仅能由法律与法规进行创设。

举重明轻,更低一级的区政府、区部门、镇政府都无法自行用各类名目的红头文件来创设“责令停产停业”这一行为。

其次,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都有法定实施程序。

如果是属于行政处罚,则必须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而且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

如果是行政强制措施,则按法律规定其强制措施不得委托其他机关或单位执行,因此拆迁单位、镇政府甚至村委会绝不可能成为被委托执行强制措施的对象。

且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

被拆迁企业可以要求执行人员出具相关身份证件以考察其程序合法性,行政机关的合同工、临时工是不具有相应执法资质的。

回到具体情况中,以北京为例,可能同被拆迁企业利益相关的有关停产停业的规定,我们大体检索了一下,大致有如下一些,我们逐条分析:

1,《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法规,2014年3月实施。

第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关排污单位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排污设施,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施工或露天烧烤的应对措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而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方案,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并按照预警级别实施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课等。

有关排污单位应当执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对措施。

以上两段法条出现两处“责令停产、限产”,性质均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但注意,做出这一措施决定的行政机关是市人民政府,即便违反后做出罚款处罚的也必须是市环境保护部门。

现实中,站在拆迁方的镇政府、村委会时常狐假虎威,以环卫旗号,逢雾霾便要一股脑责令所有企业求停产。

而实际情况往往缺乏市政府和市环保部门的授权,或者一些被停产企业往往不在及政府所列排污单位名单中。

这种情况下,企业主最好讲究“斗争策略”,一方面暂时配合相关停产并留存镇政府要求停产的证据,另一方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看起要求停产是否有依据。

只要觉察可能属于无上级授权的责令停产,便可针对其违法要求停产这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要知道,对于被拆迁方人说,对拆迁方提起的任何复议和诉讼,无论是否有关拆迁事宜,都是日后开始拆迁时有力的谈判筹码。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行政法规,2016年5月生效。

在第二节减压过剩产能中提到:(五)淘汰落后产能。

污染物排放达不到要求或超总量排污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能耗超限额的,应在6个月内整改达标;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经申请可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停产整改,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另外,在第五节“完善支持政策”中提到:

(二十)严格执法监督。

……质检部门要加大建材产品抽检力度,对产品质量不达标的,依法责令整改并予通报;对无证生产水泥的,依法责令停产、处罚并向社会公告。

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材企业,及时公布建材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

这段法规其实就是当下热门的“落后产能淘汰”的内容。

当然从科学立法角度这类“指导意见”难堪“行政法规”的大任,因为“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这种规定有太大的模糊性。

但这个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是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这两个行业产能的调整,因此其他行业是无法类推适用。

3.《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行政法规,2016年2月实施。

这两部行政法规同与前一项相似,一部针对煤炭行业,一部针对钢铁行业,都属于落后产能淘汰的内容。

核心内容一致,“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关停退出。

此处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也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查内容,实践中许多基层执法部门自己也不清楚强制标准的具体要求。

我们再查询标准内容后,同样也可以相应的进行复议和诉讼。

另外还有一些针对不同行业的相关行政法规涉及停产停业。

总结来说,责令停产停业属于程度较重的一项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处罚,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多会对其实施设定必要限制,或是要求具备明显的不合格、违法性才施以停产停业,或限制实施主体往往只到区县一级政府部门。

因此,被拆迁企业面临各种旗号的“责令停产停业”,要做好见招拆招的准备,首先看其停产停业行为是否有明文法律法规依据,再看其程序是否规范,即便有明文法规规定,基层办事部门也常常是滥竽充数地将所有企业都框进去,我们只要严格审查其法规实质要求,必能找到其“责令停产停业”法律上的漏洞。

而这些法律漏洞,正式同拆迁房进行博弈的重要筹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企业关停停业补偿办法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停产停业损失指的是什么?1、停产停业造成的订单违约损失补偿。订单损失应当出具正式法律文书证明,以判决书的形式确定解约损失证明效力最高,被拆迁企业不能随便与客户约定中止订单的赔偿协议,否则拆迁人或征收人不予认可。2、停产停产造成的预期利润损失补偿。被拆迁企业应当证明投资数额和近三年平均合理利润,以证明合理的投资收益回报,结合剩余经营期限,计算预期的利润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2023-07-16
    242人看过
  • 企业停产就一定会倒闭吗
    企业停产就一定会倒闭吗?不一定。当然是不能混淆的。1、企业倒闭,即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企业倒闭也就意味着企业已经消亡。2、停产歇业就是陷入了经营困境已经无法继续经营处于停产歇业阶段的公司或者被相关部门查处需要停业整改的的企业。停产歇业企业依然存在,也还有可能继续恢复生产。企业停产与倒闭栽人有什么区别停产、倒闭、裁员是不同的概念。其中倒闭是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彻底不行了。停产,有可能是没有接到项目,有可能不是生产季节,也有可能是企业遇到了困难。裁员是企业经营的策略之一,裁员可能是为了更好的发展,也可能是受经济环境影响减少业务及开支。停产,指[工厂或作坊]停止生产。法律上的破产,指企业或商店因亏本而停业。高额的税收,差劲的买卖等原因造成公司倒闭。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
    2023-02-16
    401人看过
  • 关于停产、半停产、空壳、破产和关闭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转变的意见》(苏府[2002]62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市属企业停产、半停产、空壳、破产(包括破产未终结)和关闭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特制定本办法。(1)国家批准的政策性破产的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办法。①经市政府同意,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②破产企业与原固定制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按职工本人连续工龄支付一次性安置费。一次性安置费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计发,个人一次性安置费与职工本人连续工龄挂钩,并不再领取失业救济金。其中原固定制工男子48周岁以上(含48周岁)、女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或连续工龄满30年的,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也可实行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以下简称协保)。但职工不再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可按规定申领失业救济金,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③对实行劳
    2023-03-02
    116人看过
  • 企业关停如何进行补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企业关停如何进行补偿企业关闭应当补偿职工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应当按职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企业关停不给补偿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申请仲裁是因为拖欠工资引起
    2023-11-06
    251人看过
  • 企业停产房产税如何交
    企业停用期间经报批以后,是不用交纳房产税的。在房产税免税规定的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证明,可以免征房产税。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停产期间,经报批以后是可以免交房产税的。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
    2023-05-04
    406人看过
  • 企业停产停业如何确定损失赔偿金额?
    停产停业损失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损失,即因停产、停业使被拆迁人失去获得利润的机会;另一方面是因拆迁导致的费用支出:比如停产停业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各种保险等社会基金。企业因拆迁倒闭、解散后职员的安置费用等。这些费用应当由被征收人提供证据,征收人根据这些证据与被征收人共同协商确定,而没有必要专门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是什么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范围一般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具体包括被征收人的利润损失和因搬迁产生的费用,对间接损失和其他费用则不予赔偿。企业的利润以其提供的税务部门核准的纳税证明为依据,兼顾同业同类生产经营行业市场收益情况予以确认。注意:企业的利润既有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也有投资产生的利润,投资产生的利润通常不受停产停业的影响。因此,停产停业利润损失一般是指企业主营业务的利润损失。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
    2023-07-02
    198人看过
  • 如何计算停产停业对企业的经济影响?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房屋征收而造成被征收人生产经营活动暂停或者终止而产生的损失,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各地方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标准有所不同,一般计算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有三种方式:方式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协商;方式二,协商不成的,按照纳税情况进行推算;方式三,实践当中按照企业经营面积一次性额度确定。企业遇到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要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计算,并且要与企业进行协商后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十六至二十六条)》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释义】本条是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内容的
    2023-07-07
    143人看过
  • 企业关闭与破产的区别
    公司撤销和破产的区别是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解散,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公司登记撤销是主管机关根据法院的通知、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自己的职权撤销全部公司登记或部分登记事项的行政处分行为。一、公司破产和注销区别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二、破产清算和强制清算有什么区别?(1)清算前提的不同。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如果公司的资产大于负债,那么公司应当通过解散清算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解散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可见,公司的资产大于负债是强制清算的前提条件。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
    2023-04-11
    323人看过
  • 企业停产人员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一、企业停产人员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公司停工停产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在法律上没有强制的规定,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如果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对企业停工停产没有作出规定,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作出了规定,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
    2023-01-26
    424人看过
  • 企业责令停产如何处罚
    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是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产停业的处罚形式,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辟谣】责令停产停业是财产罚款吗?真相:不属于分析:财产处罚是以剥夺或限制公民财产权为内容的行政处罚。形式主要表现为没收其非法占有的财产和金钱,或者让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即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和罚款。因此责令停产停业不属于财产罚款。【提醒】责令停产停业的特点是什么?1、责令停产停业是对限制和剥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为能力的处罚。它要求被处罚人停止正在进行的生产经营和各种业务活动。与罚款、没收等财产处罚不同,它限制和剥夺了被处罚人的行为能力,是一种行为处罚。2、责令停产停业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不作为义务的处罚。也就是说,受到这种处罚的人有不作为的义务,即不得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责令停产停业通常有期限要求。处罚人在一定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
    2023-08-06
    63人看过
  • 企业破产必须关停吗
    具体要看实际情况而定。只有企业违反了法律或者其他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才会强制性地停止其经营,并实施关闭停业。可以根据《破产法》规定,如果企业停业时间已超过到法定时限,则工商局会取消其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在取消后,则可以按照破产程序开始企业清算的破产进程。因此,企业宣布破产,且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023-04-21
    187人看过
  • 企业停产停业证明怎样写
    一、企业停产停业证明怎样写企业停产停业证明的书写如下:1、标题。“证明信”,写在第—行正中位置。2、注释。开头顶格写送达机关名称;接着写要证明的详细现实,说明材料来源等。3、结束语。一般用“特此证明”。有的开头没写送达机关名称的,可用“此致XX单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二、企业破产怎样安置工伤员工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单位改制的,如果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工
    2024-01-25
    320人看过
  • 企业拆迁对停产停业损失的影响如何弥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房屋因征收活动不能继续从事生产经营而造成的损失。同时该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呢(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在补偿的时候应当明白补偿的标准和要求,按照
    2023-07-03
    402人看过
  • 停产停业对企业经济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式以及罢工丢失的价值应该给予何种补偿。停产停业期间企业需要支付的净利润补偿和员工基本生活补助是必不可少的。罢工丢失的价值应该得到合理的点评计量,并作为罢工丢失补偿两边补偿费用商洽的参考依据。人员薪酬、各种合同违约金、企业正常收益等。罢工丢掉客观存在,在实务操作中应当给与恰当补偿,罢工丢掉的价值可以给予合理的点评计量。罢工丢掉的点评成果应作为罢工丢掉补偿两边补偿费用商洽的参看依据。罢工丢掉是指为公共利益进行项目制作需拆迁企业而导致企业停产全部必要付出的各种费用及应当获取的正常收益。(一)停产停业期间的净利润补偿月净利润乘停产停业补偿期限。月净利润依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12个月实际缴纳的所得税计算。(二)停产停业期间员工基本生活补助员工人数乘月生活补助标准乘停产停业补偿期限。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
    2023-06-30
    9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企业关闭部门,停产的,如何支付工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0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 责令关闭和责令停产停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4
      从法律后果上看,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具有终局性。被许可人在责令停产停业期限届满后,自动恢复行政许可资格,不需再重新申请相关行政许可。 但与责令停产停业不同的是,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理决定不具有终局性效力,即被许可人在停业整顿期满后并非必然自动恢复行政许可资格。
    • 拆迁停业停产企业如何进行补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8
      《国有土地上》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房屋因征收活动不能继续从事生产经营而造成的损失。同时该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
    • 锦州企业关停如何给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6
      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对于无法搬走的设备设施
    • 企业停产就一定会倒闭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7
      企业停产就一定会倒闭吗?不一定。当然是不能混淆的。 1、企业倒闭,即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企业倒闭也就意味着企业已经消亡。 2、停产歇业就是陷入了经营困境已经无法继续经营处于停产歇业阶段的公司或者被相关部门查处需要停业整改的的企业。停产歇业企业依然存在,也还有可能继续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