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设立“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9:14:09 464 人看过

用人单位设立“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一、试用期末被淘汰怎么办

试用期遭遇“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末位淘汰制是否合法

如果用人单位仅仅以末位淘汰制作为依据或理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在末位淘汰制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员工存在过失性或者无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末位淘汰制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必须要满足法定情形的,在末位淘汰制下辞退员工才是合法的。

三、员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要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第一、如果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无需员工同意直接解除,其中包括劳动者过错,经济性裁员等情况。

第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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