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18:01:34 67 人看过

1、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

2、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3、因共有关系产生的管理权。

一、国家对民房商用的规定

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二、业主权益包括哪些

业主权益包括:业主对住宅、商业用房等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业主有权占有、使用、获利和处分其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业主在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害建筑物安全,或者损害其余业主的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都依法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房屋共有权纠纷如何处理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房屋共有权产生争议如何进行分割?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屋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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