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永久居住权一生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5 13:00:21 51 人看过

确实如此。

在确立房屋居住权时,若有约定赋予永久性居住权利者,通常被视作是约定内容的含混不清,不会对居住权合同的有效性产生任何实质性的阻碍和影响,然而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和处分权人,有权及时选择终止该份合约。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居住权可以以无偿方式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且达成共识的除外。

当决定设立居住权之后,应当及时前往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申请,完成居住权的登记手续。

居住权自完成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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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5日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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