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有两个起点:资本的本质决定了,每一个经济的个体都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自私的本性决定了每一个真实的个人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市场经济的动力,正是这两个最大化进入市场经济运作,演出了一部剧烈竞争、优胜劣汰、效率至上的交响曲。
为了从整体上保持推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维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市场竞争的公正程序,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垄断。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反垄断法,又称反托拉斯法,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没有竞争也就谈不上市场经济,但竞争和垄断又总是如影随形、相伴共生的。只要有竞争存在就会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因为处于市场竞争中的一些经营者,为了利益最大化,必然会通过各种手段,谋求垄断地位,排挤竞争对手,攫取超额利润,这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不和谐因素,也是一种必然的经济现象,这个问题是市场机制本身不能克服的。对此,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听任其发展,最终将会扭曲市场机制,扼杀经济活力,阻碍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充分的经济自由,但又不是完全的自由,需要政府的有限干预,就是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共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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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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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中是如何规定承诺制度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 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对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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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法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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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行为,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0《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行为具体如下: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四)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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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行为中的垄断法规制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5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有4种: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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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反垄断局 级别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24国家反垄断局是由国务院新组建的副部级国家局,其前身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直属局。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先分别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承担的反垄断执法工作统一归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成为专门负责反垄断执法的机构,同时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此次国家反垄断局的成立挂牌,是继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反垄断执法统一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国反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