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保管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6:42:41 238 人看过

进行仓储管理保管的法律原则是:

1、仓储合同以储藏、保存、养护为标的,不以转移标的物的权属为标的;

2、仓储应当严格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条件进行;

3、仓储管理的其他保管原则。

一、仓储合同签订条件都有哪些

仓储合同和普通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一样,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仓储合同中要求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标的,保管费。同时不能有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

二、仓储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仓储合同自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三、仓储合同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仓储合同中的特点有:

1、形式多样。即仓储合同按物流工作的不同一般可分为商品储存合同、代办保险合同、商品包装合同、商品养护合同、代办运输合同、商品检验合同等合同;

2、标的物特定。即标的物必须为动产;

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0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仓储保管费的计算
    一、仓储保管费仓储保管费是商业仓储企业代货主保管、养护商品过程中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商品检验、防治、倒库、晾晒、冷藏、保暖、消防、护仓、照明、保管用品、仓房租赁、委托保管等费用以及商品畜禽的饲料费。仓储保管费的节约,必须以保证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受损害为前提。在独立核算的仓储企业中,仓储保管费的核算是在仓储费用帐户中保管费子目内进行的。二、仓储保管费的计算依据与方法储存保管费的计算有按面积计算和按吨位计算两种方法。如果按面积计算时,要结合仓库具体所处的位置、仓库的设施条件、租赁面积大小及租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而定。如果按吨位计算时,则要掌握以下问题。[2](一)储存保管费费率制定的依据和方法1.依据计划成本是储存保管费费率制定的依据。计划成本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仓储企业的收入和存货部门流通费用的水平。为此在核定计划成本时,必须本着提高储存量,挖掘潜力,降低劳动消耗的原则,使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接
    2023-03-04
    365人看过
  •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有效吗
    一、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有效吗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已经失效。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10月6日。实施日期:2001年10月6日)废止。二、仓储保管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的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如法定代表授权本单位经办人员代理签订合同,应事先出具本单位的委托证明。法人之间代订合同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一方
    2023-04-12
    196人看过
  •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如下:1.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2.合同是否有偿。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是有偿的。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无特别的要求,一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仓储合同的概念: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概念: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三、仓储合同与的特征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
    2023-05-03
    206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仓单是什么,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仓储合同的仓单是什么仓储合同的仓单是仓库保管人签发的法律文书,对这一点予以强调是因为仓单表明了保管人对存货人在仓储物上的权利的确认。所谓的保管人签发,不仅包括保管人亲自签发仓单,而且也包括保管人的代理人及其雇员所签发的仓单。保管人的代理人或雇员所签发的仓单在法律上与保管人亲自签发的仓单具有同等效力。保管人出具签发的仓单,就意味着保管人已经收取了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而且该仓储物已经经过保管人的验收,并被保管人确认是符合仓储合同约定的仓储物。二、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1.以保管人向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合同标的。2.保管人以仓库为堆藏保管仓储物的设备。3.仓储物必须是动产。4.仓储合同的保管人,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依法能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或经济组织。5.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一方提供仓储服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和其他费用。6.仓储
    2022-06-24
    284人看过
  • 仓储货位优化管理十规则
    传统的仓储作业管理常常把货品放在货品到达时最近的可用空间或不考虑商品动态变化的需求和变化了的客户需求模式,沿袭多年习惯和经验来放置物品。传统型货品布局造成流程速度慢、效率低以及空间利用不足。然而,现代物流尤其是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的新目标是:用同样的劳动力或成本来做更多的工作;利用增值服务把仓库由资金密集转化成劳动力密集的行业;减少定单履行时间,提供更快捷,更周到的服务。一种与所谓的仓库关键业绩指标(WarehoseKeyPerformanceIndicator),即生产率、运送精度、库存周转、入库时间、定单履行时间和存储密度紧密关联的货位优化管理(SlottingOptimization)已经被提出。货位优化管理是用来确定每一品规的恰当储存方式,在恰当的储存方式下的空间储位分配。货位优化管理追求不同设备和货架类型特征、货品分组、货位规划、人工成本内置等因素以实现最佳的货位布局,能有效掌握商
    2023-06-05
    500人看过
  • 仓储物的保管人的效力
    一、仓储物的保管人的效力仓单质押对仓储物的保管人是否发生效力,因现行法上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不无疑义。质押对人的效力一般仅限于质押合同的当事人,但在仓单质押似有不同。我们认为,仓单质押对仓储物的保管人亦发生效力,只是不如其对质权人和出质人那么强而已。仓单质押对保管人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第一,保管人负有见单即交付仓储物的义务。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持有人可以凭借所持有的仓单向保管人请求交付仓储物,而保管人负有交付仓储物的义务。因而,在仓单质押中,当质权人的债权到期不能获清偿时,质权人便可以向保管人提示仓单请求提取仓储物从而实现仓单质押担保。从此意义上讲,仓单质押的效力及于保管人。二、仓储合同保管人承担哪些违约责任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一)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二)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
    2023-05-03
    94人看过
  • 仓储保管协议范本
    仓储保管协议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仓储物仓储物名称:_________;品种规格:_________;性质: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量:_________;包装:________;件数:_________;标记:_________;仓储费:_________;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
    2023-04-23
    456人看过
  • 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什么责任?
    仓储期间,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保管人没有按照约定的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进行保管,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仓储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仓储物本身的性质,或者因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仓储物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仓储合同的法律特点是什么仓储合同就其性质而言,仍然是保管合同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自成立时生效。仓储合同区别于一般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在仓储合同主体的特殊性,即仓储合同中为存货人保管货物的一方必须是仓库营业人。二、签署的仓储合同可以无偿吗签署的仓储合同可以无偿,由于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因此,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但也有下列几点区别:1
    2023-03-06
    382人看过
  • 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应注意什么,仓储合同何时成立?
    一、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应注意什么仓储保管业务是当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企业要充分发挥这种法律形式的作用,只有不断地健全其合同,才能提高自己合同行为的质量。为此企业要注意以下几点:1、仔细签订合同,及时补救。企业在合同上填写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时要准确、清楚,不要产生歧义。合同中要明确货物的保管要求和保管条件,注明货物的合理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货物的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2、利用担保增强合同的安全性。企业可利用法律作关于保障合同债的安全性的规定,如保证、抵押等。合同管理制度中的公证、鉴证等,都可以用来强化合同的安全性。3、明确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在货物保管条款中规定清楚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义务,不要含糊不清,并且规定双方当事人违反仓储合同义务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是任何一个经济合同中部必须明确规定的主要条款:它既有利于敦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又能在违约
    2023-02-18
    114人看过
  • 一般仓储管理和仓储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仓储合同自依法成立以来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一致时成立。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经批准等程序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履行审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有效性。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对方可以违反义务的责任。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主要区别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主要区别有以下7点: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不一样。4.保管物数量是否大宗不一样。5.不交付保管物是否构成违约不一样。6.保管人对保管物的验收和赔偿责任不一样。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对交付的保管物有暇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
    2023-08-06
    414人看过
  • 仓储合同有哪些情形是该履行仓储保管责任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分别有: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保管人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法定其他违约责任。一、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由哪个承担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由谁承担相应看谁是过错方。比如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保管人在什么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形下列要承担赔偿责任:1、保管物发生损毁、灭失。2、保管物必须是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3、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人侵害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4、法定的免责情形不存在。三、
    2023-06-26
    364人看过
  • 签订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签订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签订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2.等价有偿的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保管人能获得多少报酬。等价有偿的原则也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生效合同是指当事人完全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通过广泛的协商,在整体上接受合同的约定时所订的合同。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仓储合同签订流程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签订仓储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1.管人
    2023-03-20
    361人看过
  • 仓储保管合同怎么审查
    合同审查就是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要审查合同如何成立或者是否成立,如何生效,或者是否生效,有无效力待定或者无效的情形,合同权利义务如何终止或者是否终止,相应的合同约定或者条款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会产生什么样的民事法律关系,什么样的行政法律关系,什么样的刑事法律关系。与我方的期待有多大距离。审查过程中,要时刻考虑法律后果概念。使法律后果概念贯穿前面三个环节每一环节。因为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者发生特定的情况都会导致特殊的法律后果发生。一、仓库保管合同的审查方式仓库保管合同的审查方式具体如下:1、合同条款的审查。基本的步骤和方法就是合同条款的审查.全面细致地对合同条款逐一审查,这是审查合同的基本方法。但审查应该有重点。有三方面内容必须审查:一看合同的主体,二看合同的标的,三看合同的数量条款。此三者为合同的必备条款.无此三者则合同不能成立。对于特定合同按照
    2023-03-29
    86人看过
  •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是怎样的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异同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1.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自双方订立合同时成立。2.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无偿的,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不要求具有特定身份,仓储合同的仓储营业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该类业务的人。相同之处在于,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是怎样的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概念是: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仓储合同应
    2023-05-03
    32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仓储合同有怎么样的原则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7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其他规定等。
    • 仓储合同什么是保管方的权利和保管方的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30
      保管方的义务: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 3.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存货方权利: 1、要求保管人填发仓单的权利; 2、要求保管人按约定接受货物的权利; 3、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货物的权利; 4、取走仓储物的权利。
    • 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什么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仓储期间,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保管人没有按照约定的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进行保管,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仓储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仓储物本身的性质,或者因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仓储物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31
      订立仓储合同要遵循的原则包括了四个,即 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 2、等价有偿的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仓储合同签订原则大概会是如何的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5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它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时仓储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