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致人轻伤量刑起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8:21:35 57 人看过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非法拘禁他人,不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未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非法拘禁时间满二十四小时,除以“非法拘禁时间满二十四小时”确定量刑起点外,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非法拘禁时间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非法拘禁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六个月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其中,造成被害人六级残疾的,以五年有期徒刑为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非法拘禁时间满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每再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在十年六个月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非法拘禁时间满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每再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四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

(2)具有殴打、侮辱、虐待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增加基准刑的10%-20%;

(3)多次非法拘禁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冒充军警人员、司法人员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7)因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6、被害人同时有多处不同程度伤情的,被害人数的刑罚增加量按照最重伤情一人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非法拘禁致人轻伤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他人进行非法的拘禁,并且造成受害人出现轻伤的,可以按非法拘禁罪处罚,并且要进行民事赔偿。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最后怎么判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二、什么是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一般可以按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三、构成非法拘禁罪如何去处
    2023-03-24
    172人看过
  • 讨债非法拘禁致轻微伤的怎么量刑
    讨债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一、囚禁他人犯法吗囚禁他人犯法,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非法拘禁2天能判多久非法拘禁2天的量刑应根据具体情形判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023-04-07
    313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起点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非法拘禁他人,不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未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非法拘禁时间满二十四小时,除以“非法拘禁时间满二
    2023-05-01
    226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基准刑的量刑起点
    看具体情况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一、故意伤害罪的重伤怎么定法律对故意伤害罪重伤情况的规定: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
    2023-03-30
    478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量刑起点是什么?
    (一)对非法拘禁犯罪,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确定量刑起点: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2、非法拘禁致一人重伤,犯罪情节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3年至4年。3、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10年至11年。(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一般可按下列标准掌握: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1个月至3个月;2、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3个月至6个月;3、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4、每增加一人死亡,增加有期徒刑1年至2年;5、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3个月;6、拘禁时间超过24小时,每增加12小时,增加1个月。(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
    2023-03-01
    253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量刑起点是什么?
    一、非法拘禁罪量刑起点是什么(一)对非法拘禁犯罪,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确定量刑起点: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2、非法拘禁致一人重伤,犯罪情节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3年至4年。3、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10年至11年。(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次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一般可按下列标准掌握: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1个月至3个月;2、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3个月至6个月;3、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4、每增加一人死亡,增加有期徒刑1年至2年;5、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3个月;6、拘禁时间超过24小时,每增加12小时,增加1个月。(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2、国家机关工
    2023-04-28
    47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非法拘禁致人轻伤量刑起点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4
      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非法拘禁致人轻伤量刑起点。
    • 2022年非法拘禁致人轻伤量刑起点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9
      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非法拘禁致人轻伤量刑起点。
    • 非法拘禁致人轻伤怎么量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3
      根据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
    • 因非法拘禁致人轻伤怎么量刑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0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受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造成障碍死亡的,根据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被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持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了执行非法拘禁,在拘留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
    • 非法拘禁罪量刑起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非法拘禁一人一次,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