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的牵连犯怎样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4:11:13 84 人看过

保险诈骗犯罪突出的特点就是其犯罪手段可能会触犯其他罪名,构成另一独立的犯罪,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牵连犯。所谓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有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它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

2、有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

3、数个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

4、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即一罪或数罪是他罪的方法或结果行为。

我国《刑法》第198条第1款用叙明罪状的方式规定了保险诈骗罪的五种行为方式。这些行为中“骗取保险金”是保险诈骗罪的目的行为,在此之前的行为则就是本罪的方法行为,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本罪所列的几种行为方式都有可能构成牵连犯。

一、保险诈骗的吸收犯如何处罚

吸收犯是指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他的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的犯罪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吸收犯成立的关键是吸收关系的存在。

保险诈骗罪的吸收犯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这里所说的行为的轻重,主要是根据行为的性质来区分的,重行为在行为的性质上较轻行为严重,轻行为应为重行为所吸收。如保险诈骗罪的行为人骗取保险金后,将保险金存放于自己家中。这种情况下,藏匿行为是骗取保险金后的自然结果,保险诈骗的行为在性质上重于藏匿行为,只成立保险诈骗罪而不再成立窝藏赃物罪。

第二,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的。所谓主行为和从行为,是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和作用区分的。再将共犯分为共同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的情况下,通常认为实行行为与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相比,实行行为是主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是从行为。教唆行为与帮助行为相比,教唆行为是主行为,帮助行为是从行为。因此,在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中,若行为人先教唆或帮助他人犯罪,随后又亲自参与到保险诈骗罪的实行行为当中的,其教唆行为或帮助行为,则为保险诈骗的实行行为所吸收;若教唆他人去实施保险诈骗罪,随后又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则其帮助行为就为保险诈骗的教唆行为所吸收。

因此,对保险诈骗罪的吸收犯,依照吸收行为所构成的犯罪处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1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牵连犯相关文章
  • 被牵连诈骗的案子怎么办
    按照诈骗数额大小、犯罪情节处理。1、如果诈骗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罚金;2、如果诈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的严重情节,那么就处3-10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如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或无期徒刑,并且会处罚金或没收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4-29
    356人看过
  • 对网络诈骗牵连犯判多少年
    一、对网络诈骗牵连犯判多少年?网络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对于牵连犯,除《刑法》已有规定的外,以“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五十万元以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
    2024-01-27
    56人看过
  • 诈骗罪与侵犯著作权罪牵连
    当著作权遭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请求保护1、通过调解的途径。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仲裁。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于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起诉,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
    2023-03-19
    224人看过
  • 对牵连犯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牵连犯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犯罪形态在法律上的反映。在法学理论上,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其手段行为或目的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牵连犯具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1、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犯罪的方法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如行为人为窃取他人财物而入室盗窃,其入室的行为是为了达到窃取他人财物目的的手段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罪名。其窃取他人财物的目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罪名。2、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犯罪的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比如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枪支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盗窃枪支罪。后行为人将盗窃来的枪支隐匿,其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在司法实践中,有几种情况容易与牵连犯相混淆。第一种情况:如行为人为了追求非法剥夺某人生命的目的,采用爆炸、投毒等方法,放任造成不特定多人的伤亡和公私财产巨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对此有人认为,行为人的犯罪手段触犯了爆炸罪或
    2023-06-11
    371人看过
  • 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区别:吸收犯和牵连犯一样么
    数行为触犯的罪名性质各不相同。牵连犯的数量行为违反了不同的罪名和不同的罪质。吸收犯的数量行为违反了相同的罪名和相同的罪质。2、数字行为之间关系的含义不同。牵连犯的数量和行为是牵连关系。具体来说,牵连关系是手段、目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从实质上来说,牵连关系也是一种吸收关系。但是,这是刑的吸收关系,不是罪的吸收,吸收的罪还是独立存在的。吸收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是吸收关系,是罪的吸收,吸收罪不再存在。3、行为的具体表现不同。牵连犯的数量行为表现为手段行为、目的行为和结果行为。吸收者的数量行为表现为准备行为、未遂行为、实施行为、暂停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等。4、犯罪故意的性质不同。吸收犯罪行为的意图是相同的;它的数量可能多,但性质相同,是针对同一行为对象,侵犯同一直接对象的意图。牵连犯的数字行为的意图不同。支配方法行为、目的行为、结果行为的各个具体犯罪故意虽然是为总的犯罪目的服务,但其
    2023-08-08
    460人看过
  • 2024刑法对牵连犯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对牵连犯是怎样规定的刑法总则没有明文规定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对牵铲巳应从一重处罚,或者从一重从重处罚。刑法分则对牵连犯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分则条文对大多数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没有作明文规定。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从一重从重处罚,有的条文对牵连犯规定了独立的较重法定刑,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同样是“牵连犯”,刑法分则却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原则。对此,刑法理论上可能采取三种态度:(一)维持牵连犯概念,并认为对牵连犯原则上以一罪论处,但刑法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二)维持牵连犯概念,并将刑法所规定的以数罪论处的情况,排除在牵连犯之外;或者说通过对牵连关系的确定,不认为成立数罪的情况有牵连关系。(三)取消牵连犯概念,将原有的牵连犯所包含的犯罪现象,分别作为想象竞合犯、吸收犯与数罪处理。如果采取第一种态度,则不利于区分一罪与数罪,使牵连犯没有统一的处
    2024-03-28
    321人看过
  • 朋友诈骗犯罪我会受到牵连吗
    如果妻子的财产中有部分是与诈骗财物有关的,妻子也会受到牵连。如果妻子完全不知情的,不会被牵连到,不构成共犯。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
    2024-05-04
    317人看过
  • 违法牵连侵权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违法牵连侵权责任认定是双方之间必须是存在职务方面的关系。员工因公司违法而被牵连,公司不承担违法责任,但应承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因违法行为而被处罚的,员工得不到任何的补偿,除非公司自愿。员工明知违法行为还违法,应自行承担违法责任。法律链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一、牵连责任关系规定是什么?牵连责任,主要包括雇主责任和监护人责任。牵连责任最大的特点是:当事人承担责任并不是基于过错,而是基于牵连关系而为他人承担责任。”牵连关系作为侵权责任归责基础的理由是:其一,牵连关系中的监管者具有法律上的监管职责,二者形成了
    2023-03-16
    247人看过
  • 牵连犯的几种定义
    我国刑法理论上对于牵连犯的定义至今仍不统一,归纳起来大致主要以下几种定义:其一,牵连犯是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其采取的方法或者产生的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其二,犯罪分子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叫牵连犯;其三,牵连犯是指犯一罪而其手段或结果的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其四,牵连犯是指犯罪人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其五,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出于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目的行为、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而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2023-06-11
    105人看过
  • 保险诈骗罪是连续犯吗?
    一、保险诈骗罪是连续犯吗?保险诈骗罪不属于连续犯,其属于结果犯。《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024-01-31
    147人看过
  • 简述牵连犯的定义以及牵连关系的判断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其构成特征是:1.牵连犯是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2.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3.牵连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4.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我国刑法理论通行的观点主张,对于牵连犯,应按法定刑最重的一罪从重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在我国刑法中,也有对牵连犯实行并罚的立法规定。牵连关系的判断:主观上其数行为须具有犯罪目的同一性;在客观上存在目的行为与方法或手段行为的牵连或者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其中一个罪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另一个罪上。典型例子:如为了诈骗而伪造有关证件、印章,司法工作人员在收受贿赂后枉法裁判等。处理原则:A、一般情况下“从一重罪处断”这是牵连犯处断的基本准则,尤其是法无明确规定的情形,都应如此;B、特殊情形下这是牵连犯处断的例外,但也常是考试的重点所在,具有牵连关系的两行
    2023-06-12
    188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的牵连犯是怎样的,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一、虚假诉讼罪的牵连犯是怎样的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它罪名的情况。在虚假诉讼罪中,要想成立牵连犯,必须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不同于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的故意,在一个犯罪目的支配下实施的牵连犯罪行为,其故意内容可以不同,但都必须是故意。过失犯罪不成立牵连犯。2、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且触犯不同的罪名。如果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即使触犯了不同罪名,也不是牵连犯而是想象竞合犯。3、数个犯罪行为须有牵连关系。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具有方法与目的或原因与结果的密切联系。因此,在虚假诉讼中,行为人必须是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行为之间必须有牵连关系,这样才能构成牵连犯。二、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1、从一重处断原则。例如刑法第399条第3
    2023-04-28
    297人看过
  • 结合犯与牵连犯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结合犯与牵连犯的区别根据下文内容,我们可以总结出结合犯与牵连犯的区别:1、结合犯需要法律明文规定,是法定的一罪;而牵连犯是裁判上的一罪,行为人实际触犯的是两罪。2、结合成结合犯的数罪已经失去存在的意义,结合成了一个新的犯罪;而构成牵连犯的数罪没有失去意义,在量刑时从一重罪处罚。3、原因不同,结合犯是法律明文规定,牵连犯是因为两罪有牵连关系。二、结合犯结合犯,是指基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即原罪或被结合之罪)之间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将其结合成为另一包含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独立的数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新罪或结合之罪),而行为人以数个性质不同且能单独成罪的危害行为触犯这一新罪名的犯罪形态。由于结合犯是刑法将特定的数罪规定为一个新罪,而原来的数罪失去独立意义的情况,故结合犯就是符合新罪的犯罪构成的行为,而不再是符合几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
    2024-01-30
    463人看过
  • 怎样的是间谍罪的牵连犯呢?
    间谍罪的牵连犯,是指犯罪嫌疑人从事间谍活动时,触犯了《刑法》其他犯罪罪名的一种犯罪状态。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2、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且触犯不同的罪名。如果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即使触犯了不同罪名,也不是牵连犯而是想象竞合犯。3、数个犯罪行为须有牵连关系。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具有方法与目的或原因与结果的密切联系。《刑法》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2024-04-25
    22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牵连犯
    词条

    我国刑法理论上对于牵连犯的定义至今仍不统一,归纳起来大致主要以下几种定义: 1、牵连犯是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其采取的方法或者产生的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 2、犯罪分子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叫牵连犯;... 更多>

    #牵连犯
    相关咨询
    • 保险诈骗罪牵连犯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吸收犯是指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他的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的犯罪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吸收犯成立的关键是吸收关系的存在。 保险诈骗罪的吸收犯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这里所说的行为的轻重,主要是根据行为的性质来区分的,重行为在行为的性质上较轻行为严重,轻行为应为重行为所吸收。如保险诈骗罪的行为人骗取保险金后,将保险金存放于自己家中。这种情况下,藏匿行为是骗取保险金
    • 什么是牵连犯,对牵连犯是怎样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牵连犯—般认为,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即在犯罪行为可分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时,如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便成立牵连犯;在犯罪行为可分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时,若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便成立牵连犯。通说认为,牵连犯有三个特征:(一)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多个犯罪目的,则不构成牵连犯;(二
    • 触犯牵连罪的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04
      牵连犯的认定条件是: 1.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在一个犯罪目的支配下实施的牵连犯罪行为,其故意内容可以不同,但都必须是故意,过失犯罪不成立牵连犯。 2.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且触犯不同的罪名。 3.数个犯罪行为须有牵连关系。
    • 同时构成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会不会数罪并罚,牵连犯保险诈骗罪量刑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同时构成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不会数罪并罚,一般是择一罪处罚。对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时,应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分别对伪造行为和诈骗行为量刑以后,才能确定孰轻孰重,并最终决定以哪一罪论处。构成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应按照应按照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罚则,以保险诈骗罪的罪名论处较为合适。《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 诈骗罪牵连犯最终会怎么判?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4
      1、诈骗罪的牵连犯怎么判,要依据触犯的罪名和犯罪情节而定,如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