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纠纷损失的确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8:41:25 159 人看过

1、财产损失。

权利人实际损失的分类和范围,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部分。一般而言,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权利人的损失,包括权利人现有财产可得利益的丧失。至于间接损失应否赔偿以及哪些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的问题,目前理论界尚存在不同意见,且争议较大,各地法院在实际案件的处理中做法也不尽相同。权利人为调查和制止侵权以及进行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材料印制费、交通住宿费、审计费等均属于间接损失,应予赔偿。对于律师费问题,多数法官则认为是否判决侵权人承担权利人的律师费应当视具体案情确定,但是无论按照何种赔偿方法进行计算,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等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接合理的律师费均应当单独计算赔偿。

2、精神损失。

财产损失应予赔偿,代表们对此没有异议,争议较多的是精神损失应否赔偿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赔偿精神损失,因侵权行为客观上会损害着的人身权利,从立法精神出发,应当考虑给予精神负失赔偿。在案件中适用精神损失赔偿时。应当严格限于著作人身权特别是歪曲篡改作品和侵犯作者署名权等行为。对于精神损失的计算,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考虑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确定赔偿数额。

3、可得利益的减少或者丧失的计算。

这一部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①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当支付的合理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②权利人因合同变更、终止所遭受的可得利润、许可费、稿酬等的减少或者丧失;

③因侵权产品挤占市场而减少合法商品销售数量的营业利润。该损失可以按照合法商品的利润率乘以其减少销售的商品数量或者乘以侵权人销售侵权商品的数量来计算;

④因侵权行为及侵权商品败坏权利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而减少的合法商品销售数量的利润,该损失可以按合法产品的利润率乘以其减少销售的商品数量计利润率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7: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侵权相关文章
  • 著作权侵权经济损失怎么赔
    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仅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广义的著作权既包括狭义的著作权内容,还包括著作邻接权,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如艺术表演者的权利、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图书和报刊出版者的权利等。一、认定著作权侵权的原则是什么?1、过错原则:过错是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一项原则。2、损害原则: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该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无损害后果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由于侵权行为总是与损害后果相联系,因此一些学
    2023-02-23
    187人看过
  • 法院受理著作权侵权纠纷的范围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版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以下版权民事纠纷案件:(一)版权和版权相关权益权利、侵权、合同纠纷案件(二)申请诉讼前停止版权侵犯,版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讼前财产保全,诉讼前证据保全案件(三)其他版权,版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法院管辖如何确定(一)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方面,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2、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3、著作权
    2023-08-18
    361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是怎样的,侵害著作权的种类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认定:1、有侵权的事实;2、行为具有违法性;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种类:1、直接侵权;2、间接侵权;3、违约侵权;4、部分侵权。一、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吗1、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但是,这两种损害,不论是同时具备,还是只有精神损害,具备其中之一者,既造成了损害的事实。2、行为具有违法性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的
    2023-06-20
    221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怎样确定赔偿数额
    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按以下情形确定赔偿的数额:(1)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
    2023-03-26
    364人看过
  • 于右任著作权确权纠纷案
    原告**扩大空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徽北里沂源阳光新干线3-2-1201法定代表人:唐*平,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勇,男,汉族,1974年8月14日出生,系放大空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经理,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玉溪路岗南村20号楼108号肖*余,委托代理人,北京蓝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余江英,女,汉族,1972年10月4日出生,系自由音乐人,家住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2号楼2号门252号委托代理人为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委托代理人为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石青原告**大空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中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公司)起诉被告于江英著作权确权纠纷一案。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告**航天公司委托代理人肖某宇、被告于江英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勇、施某清参加诉讼。原告**航天公司诉**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电视连续剧《
    2023-05-02
    446人看过
  •  人民法院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的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涉及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其管辖法院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人民法院、侵权复制品储藏地人民法院、侵权复制品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以及对于涉及多个被告的侵权行为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涉及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其管辖法院如下:1.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人民法院;2.侵权复制品储藏地人民法院;3.侵权复制品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4.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5.对于涉及多个被告的侵权行为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6.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 - 被 告 住 所 地 人 民 法 院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
    2023-10-07
    487人看过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侵权行为地如何确定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行为结果地,侵权软件的销售地属侵权行为地。一、著作权被侵犯维权方法如下: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并赔偿;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3、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4、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二、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1、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2、申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3、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三、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2023-08-01
    95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侵权】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赔偿数额确定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赔偿数额确定计算机软件侵权损害的赔偿1、计算机软件侵权直接损失的确定方法1)可得利润损失法以权利人在被侵权期间可得利润的减少作为权利人的损失。其计算公式为:损失额=软件的单位平均利润×(月标准销售量×侵权时间(月数)-在被侵权期间的实际销售量)。使用这种方法计算比较复杂,主要问题有:(1)月标准销售量的确定。如果软件投放市场后销售情况较好,呈上升趋势,则要以被侵权前最后一个月的正常销售量作为月标准销售量。如果软件投放市场后,销售量不具上升趋势,而是上下波动,则可取其被侵权的月平均销售量。(2)侵权开始时间的确定。侵权时间对于损失额的计算很关键,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确定。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如果可以查明盗版上市时间;如不能确定盗版上市时间,在市场上没有较大的不利于该类软件销售的情况下,可将软件销售量锐减的月份作为侵权的开始时间。(3)软件的单位平均利润应是净利润,而不是毛
    2023-02-19
    439人看过
  • 著作权纠纷之后的名誉权纠纷
    《水乳大地》与《今夜火把到我家》是描写云南省特有的风土人情、人文地貌的著作,可没想到作者范稳和毕然却在著作权纠纷之后,产生了名誉权纠纷。这场关乎名誉的纠纷近期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范稳的诉讼请求2000年9月,毕然所著的《今夜火把到我家》由中国三峡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2004年1月,范稳所著的《水乳大地》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2004年7月28日,毕然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县召开的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第二届当代彝族文学研讨会上发言,认为《水乳大地》剽窃了《今夜火把到我家》。之后,毕然向记者提供了4份《水乳大地》—《今夜火把到我家》之书面比较材料。2005年9月27日,毕然以《水乳大地》抄袭、剽窃了《今夜火把到我家》为由,将范稳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3月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原、被告的著作有相似之处,但范稳所著的《水
    2023-06-08
    433人看过
  •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侵犯判定是怎样的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一、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哪些内容?1、合
    2023-03-26
    414人看过
  • 著作权纠纷的处理有哪些途径,著作权纠纷是什么
    一、著作权纠纷的处理有哪些途径途径一: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当然,达成协议后,很可能也会出现一方反悔、不执行调解协议,调解失败,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途径二:仲裁,是仲裁机构依法行使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法律行为,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只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才可以提起诉讼。途径三:诉讼。诉讼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用于:1、当事人直接因著作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通过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者一方在达成协议后反悔,另一方通过诉讼解决纠纷;3、一方不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提起诉讼解决。诉讼的时效期为三年,超过三年失去胜诉的机会。二、著作权纠纷是什么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
    2023-06-16
    438人看过
  • 图书的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确定的
    一、图书的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确定的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是比较复杂的,有很多不同的情况,例如公民个人创作的,一般由创作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二、著作权特征是什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
    2023-04-30
    123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民事类别属于民事纠纷吗?
    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民事类别属于民事纠纷。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一、哪些行为需要承担著作权的侵权责任?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
    2023-06-26
    435人看过
  • 著作权损失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一、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标准应该怎么确定?第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1、这是最为简单直接的方式。由于著作权人拥有的著作权会为自己带来一定的利益,例如出版,改编等等,这些利益会因为他人侵犯自己的著作权而受到损失。2、这个时候自己受到的损失完完全全是由他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所以自己不需要承担这个损失,而应当由他人承担,表现在法律上就是他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损害赔偿。只要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在他人的侵权过程当中给自己造成
    2023-03-02
    116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有侵权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三)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更多>

    #著作权侵权
    相关咨询
    • 著作权侵权损失条例中怎么解决侵权纠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20
      行政手段,民事手段都可以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存在著作权侵权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可以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也可以按照自己的侵权所得进行赔偿。
    • 什么是著作权侵权纠纷,如何处理著作权侵权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6
      著作权侵权纠纷是指争议各方就行为人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承担什么责任,以及由谁承担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处理著作权侵权纠纷: 一、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二、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 三、诉讼。 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
    • 侵犯他人著作权造成的损失是否属于侵犯著作权纠纷中的6种具体情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6
      篡改的权利而引发的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和参照相关其他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并获得报酬。14,是指侵害著作权人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声音,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而发生的纠纷。4、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
    • 简述著作权侵权人对权利人的损失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8
      1、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行为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赔偿。”3、
    • 网络著作权侵权处理?如何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和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网络著作权侵权处理?第十条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逾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