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确定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刑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直接影响到罪名功能的发挥和刑罚目的的实现。罪名的确定包括一法条对应的罪名个数的确定以及在确定罪名个数的基础上对罪名名称的取定两个方面。我国的刑法罪名是由司法解释作出,选择性罪名占了30%多,选择性罪名的适用一直是刑事司法中的一个疑难问题。选择性罪名是指包含犯罪构成内容复杂,具有可选择事项,可以分解拆开适用,也可以概括适用的罪名。在刑法理论上,如果一个犯罪构成的诸要件中具有一定的选择范围,每个选择事项都是并列的,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选择范围内的任何一个事项,都可以构成犯罪,这就是犯罪构成理论上讲的择一构成。择一构成的事项的范围可以是行为方式、行为对象,也可以是危害结果或犯罪主体等,但不论该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多大的选择范围,实际只是一个犯罪构成。按照罪名确定的根本依据——犯罪构成,一个罪名只能有一个基本的犯罪构成,选择性罪名也一样。正是基于这个同一的犯罪构成,选择性罪名应具有以下特征:
罪质相同。
一是行为方式相似,相互之间存在紧密联系,行为的危害性相当。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四种行为方式,反映的都是使毒品向社会扩散的一些手段,行为的性质非常相似。
二是犯罪客体同一,即行为对象要相类似,属于同一客体范畴。
一、量刑幅度同一
基于相同的罪质的要求,行为方式的社会危害程度应该相当,在每一种行为方式与行为对象的组合之间也应该具有相等的社会危害性,这样也就必然要求在处罚的标准上采用同样的尺度。
虽然笔者不尽同意选择犯是一种独立的犯罪形态的说法,但还是在此借用选择犯的概念。选择犯的本质是罪名的选择,对选择犯的定罪,按照一般的理解取决于行为人的犯罪事实,符合哪一选择事项,就按哪一事项定罪。凡是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选择事项都应在罪名中反映,这是选择犯定罪的方法特征,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普遍接受。
二、关于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
对于选择犯的量刑,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也有基本共识,选择犯是性质相同又属于同一罪名的数个行为的犯罪,类似于刑法理论中的同种数罪(选择犯是否属于同种数罪有争议),基于同质之罪且适用同一的刑罚幅度的原因,数个行为的选择犯无需并罚。这是处理选择犯量刑问题的基本原则。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针对同一对象,实施数个犯罪行为与实施一个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否有区别?如果有区别,如何在量刑中予以体现?如运输50克海洛因与贩卖、运输50克海洛因的社会危害性谁大?很显然,多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大于单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既然社会危害性有大小之别,那么由社会危害性所决定的刑罚就应当反映出这种区别。鉴于选择犯的刑罚不适用并罚,因此,为了使处罚结果更加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适用以一罪从重处罚的方法来处理就显得比较恰当。
二是由于行为对象的复杂性,在量刑时对于针对不同一对象的行为的危害结果相互之间能否整合的问题。从选择性罪名的分类和构成中可以发现,行为对象作为可选择事项或不同行为对象同属罪名中的同一个类别的情形也占了一定的比例。如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相对应的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罪名中有行为对象作为可选择事项,同时,对于枪支又有军用枪支和非军用枪支之分,非军用枪支还有以火药为动力和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之分,子弹也有军用子弹、气枪铅弹和其他非军用子弹之分。这样的区分体现的是不同的量刑标准: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盗窃、抢夺军用子弹10发以上、气枪铅弹500发以上、其他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的达到该罪的最低处罚标准,构成该罪。而达到这些数量标准的5倍以上或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的,则为情节严重,在量刑上就高了一档。现如果行为人抢夺了4支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同时又盗窃了400发非军用子弹,在量刑时可不可以作为情节严重而升格处理呢?选择犯不适用数罪并罚,但如果要将上述的枪支和子弹的数量折算相加再来决定刑罚的话,结果可能处罚得比数罪并罚还要重,这显然违背了选择性罪名的适用原则和刑罚的目的。因此,对于这样的情形,可以在该量刑幅度内作出足够高的处罚,而不升格处理。对于两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明显差异的,可以主要按照主行为,并将次行为作为量刑情节来决定所要适用的刑罚。
-
关于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
229人看过
-
刑法选择性罪名怎么定
298人看过
-
什么是选择性罪名
363人看过
-
选择性的罪名怎么处罚
396人看过
-
选择性罪名如何定罪
334人看过
-
选择性罪名是否需要同时入罪
79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选择性罪名量刑有什么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25由于选择性罪名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具体内容,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概括使用,又可分解使用的罪名。对其定罪应依据犯罪构成理论。由于选择性罪名以一罪定罪处罚,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选择性罪名的量刑应充分考虑选择性罪名所包含的行为对象及行为方式复杂性。
-
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的,规定是什么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犯出售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持有假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二、被告人万某犯购买、运输
-
选择性定罪量刑程序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应依一罪处罚,对于选择犯的量刑,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有基本共识,选择犯是性质相同又属于同一罪名的数个行为的犯罪,类似于刑法理论中的同种数罪,基于同质之罪且适用同一的刑罚幅度的原因,数个行为的选择犯无需并罚。 根据《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规定和确定罪名的意见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选择性罪名进行定罪量刑的规定,定罪应依一罪处罚,由于选择性罪名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具体内容,反映出多种犯罪行为,既可概括
-
选择性的罪名怎么处罚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02根据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如果符合任何选择,将根据任何事项定罪判刑。所有涉及行为人犯罪行为的选择都应当在犯罪中反映。选择性罪名的犯罪行为类似,并且联系紧密,危险性程度相当。方式相似,相互关系密切,行为危害相当。因此,应采用统一的处罚尺度。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隐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财产犯罪量刑标准(范围怎样选择)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3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